开封市龙亭区公安消防大队大门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开封市龙亭区公安消防大队大门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开封市龙亭区公安消防大队大门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封市龙亭区公安消防大队大门改造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开封市龙亭区公安消防大队,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陕西智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编号:ZXKFGK(2017)004号
2.2建设地点:开封市龙亭区公安消防大队院内
2.3总投资额:约23万元。
2.4计划工期:15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招标范围:施工工程量中所有工程的施工
2.7本次招标共分一个标段
********4">3.1 施工标段:
(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继续教育证(按要求需要继续教育的建造师提供),且同期未在其他在建施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须知:
投标报名时投标人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者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继续教育证(按要求需要继续教育的建造师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函(格式自拟)。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4) 【以上所有材料出示有效原件并留加盖申请人红章复印件二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申请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工作人员将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5.1 请于2017年5月 16 日至2017年5 月 2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6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开封市高屯新村小康3路73号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1000元,售后不退。
5.3 本项目不支持邮购招标文件。
********8">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开封市龙亭区公安消防大队
联系人: 尚先生
电 话: 136*****119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智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石先生
电 话: 159*****913 158*****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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