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基础软件采购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基础软件采购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基础软件采购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公告编号:15****-********-****
一、采 购 单 位: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采 购 项 目:基础软件
三、采购金额(元):520000
四、采购项目供应商: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五、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六、申请理由
由于内蒙古高院“三位一体诉讼服务中心”是由北京华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总体建设,其中大量系统是高院统建各中院、基层院共用,与中院诉讼服务大厅需要部署的诉讼服务系统有大量业务接口,能够实现诉讼服务3D导航显示系统和诉讼服务虚拟人物引导显示系统数据的交互共享,因此在软件系统兼容性方面最好选用同一厂商产品。 七、其他事项
现将以上情况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携带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联系,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郭瑞宏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
监管部门联系人孙女士
监管部门联系电话****-*******
鄂尔多斯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05月16日

标签: 基础软件 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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