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两台汽化炉阀门招标公告

新增两台汽化炉阀门招标公告


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新增两台汽化炉阀门采购招议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7-5-12 | 阅读数:25 | 采购类别:阀门

兹有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新增两台气化炉阀门采购项目进行招标。现向社会发布招标信息,现诚邀有资质条件的单位前来参加,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标单位: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采中心
二、招标编号:GHNY-2017-070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项目:新增两台气化炉阀门采购项目
公司技改项目造气装置新增两台气化炉,水处理外排地下水治理提水量改造,醇醚C03技改,共需采购591台阀门。
五、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1、凡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注册公司一年以上,取得合法登记的生产商,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企业单位均可参加投标。制造单位必须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1(压力管道元件),代理单位须拥有代理授权并提供所代理制造商的一切必须提供的资质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资金实力雄厚,资产状况良好。提供证明生产能力的相关文件和公司近三年年度财务报表(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核,须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及资信证明。
3、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管理体系和质量管控体系。提供质量保证体系及质量认证书复印件。
4、提供有效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1(压力管道元件)、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认证证书,产品鉴定证书、特殊行业许可证书、有关产品的质量检验报告等(如有)
5、投标人近三年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无违法违纪、无不良履约记录、未被列入广汇集团黑名单、无不良行为事情发生。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购买招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8、(1)有效业绩:
a.有效范围为制造且售出,与本次招标标的相同或相似的;
b.统计时间范围为近 3 年;
c.业绩数量下限为 3 份合同;
(2)可核实有效业绩证明文件要求:
a.有效证明文件形式为:在投标文件中附有效合同复印件,同时必须提供合同原件招标现场核查;均需提供设备规格明细清单:名称、规格、数量、金额、用户名称、销售时间、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此项作为重要的评标依据,尽可能多提供)。
b.投标单位虚报业绩弄虚作假的,将罚没投标保证金,并不得参与评标。
c.未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为无效业绩。
投标人按规定要求列出业绩清单,以便于招标人核查。
9、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10、通过广汇招采平台注册,成为合格供应商且通过审核经营范围涵盖此次招标内容。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供货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地区伊吾县淖毛湖镇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厂区
七、购买标书截止日期:2017年5月19日19:00时(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八、开标时间:2017年5月23日11:00时(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九、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信银行大厦26楼会议室
十、符合上述资质要求的投标单位如有意向参与本次投标,请与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采中心联系(罗卫强 联系电话:****-******* ********9@qq.com">********9@qq.com)
十一、购买投标文件方式及时间:
投标保证金:2万元(贰万元整)
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人民币(伍佰元整)
(标书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银行账户转账购买,凭银行票据在我公司财务换取收据之后在一采通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购买标书时间:2017年5月15日至2017年5月19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2017年5月19日前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汇到指定帐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标书费、投标保证金缴纳帐户:
1.标书工本费缴纳账户:
开户名: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支行
帐号:********4973
行号:********6127
2.投标保证金缴纳帐户:
户名: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
账号:****************702
行号:********0215
开户行地址: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密分行淖毛湖开发区支行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采中心
2017年5月15日

注: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投诉举报联系方式:
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阀门 新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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