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分公司厂东片区尾气治理提标改造)监理招标公告
(金陵分公司厂东片区尾气治理提标改造)监理招标公告
(金陵分公司厂东片区尾气治理提标改造)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金陵分公司厂东片区尾气治理提标改造)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以(金陵石化发〔2017〕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金陵分公司厂东片区尾气治理提标改造项目)监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项目名称:金陵分公司厂东片区尾气治理提标改造。
2.2建设地点:金陵分公司内。
2.3建设规模:
1)改造油品储运部成品苯类罐区储罐氮封。
2)密闭改造粗汽油罐区储罐615~616、635~636并增设氮封、安全附件及集气管,改造储罐327~328、637~640氮封并更新已有平衡管,并为以上储罐增设一套VOCs治理装置进行初步处理。
3)将成品苯类罐区(共8台罐)、粗汽油罐区尾气治理装置(共10台罐)、加氢原料罐区尾气治理装置、油品中间罐区尾气治理装置、新建村苯类罐区尾气处理装置(包括航煤密闭装车12套鹤管)、汽油装车油气治理装置(包括溶剂油密闭装车7套鹤管)、沥青罐区尾气治理装置、对二甲苯装船油气治理装置、轻油装船油气治理装置(所有码头)的尾气集中收集至氧化沥青装置内的蓄热式氧化炉(RTO)前缓冲罐。
4)在氧化沥青装置内建一个蓄热式氧化炉(RTO),及其系统配套。
2.4建设投资: 7336万元。
2.5计划工期: 120 天(自开工日期始至计划中间交接日期止),
主要工期节点: 计划开工日期: 2017 年 6 月 19 日;
计划中间交接日期: 2017 年 10 月 16 日;
2.6标段划分:一 个标段。
2.7标段招标范围:金陵分公司厂东片区尾气治理提标改造项目从施工开始至项目完工的全过程监理,即控制本工程的建设投资、建设工期、工程质量、HSE管理和安全实施控制;进行工程建设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助委托人或委托人代表进行工程设计、采购和施工管理;对第三方检测监管;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向委托人提交完整的监理资料;提供工程保修和竣工验收阶段的协助、配合工作;参与工程决算等 。
3.投标人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 化工石油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证书;
(3)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 2014年以来有 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石油化工装置工程监理项目业绩;
(5)近三年来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6)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7)近三年来无重大诉讼纠纷;没有被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处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总监理工程师持有 化工石油工程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石油化工工程项目一级总监理工程师任职资格(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年龄不超过 60 岁,2014 年以来有1项单项合同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石油化工生产装置工程监理 总监理工程师执业业绩,工程实施阶段不得兼职其他项目。有监理业务的投标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监理服务时间同本标段监理服务时间有冲突的,不得同时从事本招标标段监理服务。
3.4主要专业 监理工程师持有相应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14年以来有相应专业监理工程师执业业绩。
3.5本次招标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监理部所有人员需提供当地社保局出具的近3个月(2017年2月至2017年4月)的在该单位缴纳的有效社保缴费证明。
3.6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4.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照以下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时间: 2017 年 5 月17 日至 2017 年 5 月22 日(工作日,每天 8时 30 分至 11 时 00 分;14时 00 分至 16 时 00 分);
(2)购买地点:南京市栖霞区甘家巷南京炼油厂7号路途安酒店院内北一楼。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1000 元,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证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1)本招标公告;
(2)购买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及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留在开户银行的单位电话)、开户银行的行号、帐号;
4.4图纸押金/ 元,中标人确定后 / 天内退还图纸,在退还图纸时退还图纸押金(不计利息)。
********2">5.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 要求 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建议采用银行保函)
5.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的形式,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1)投标保证金汇款时必须备注项目名称、标段号、单位名称,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
(2)银行保函需有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
若投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直属企业、企属企业,其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按照中国石化相关规定执行。
********3">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时间:(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前均可递交;
(2)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2017年 6月 14 日 8:30至 9:30。
6.2截止时间: 2017 年 6月14 日 9 时 30 分。
6.3递交地点:(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中国石化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线上递交;
(2)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金陵石化公司招投标中心 。
6.4递交地址: 南京市栖霞区甘家巷南京炼油厂7号路途安酒店院内北二楼。
********4">7.开标
7.1开标时间: 2017 年 6 月14 日 9 时 30 分。
7.2开标地点: 金陵石化公司招投标中心。
7.3开标地址: 南京市栖霞区甘家巷南京炼油厂7号路途安酒店院内北二楼。
********5">8.其它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它投标人保密。
********6">9.招标人
名称: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 ;
地址: 南京市栖霞区甘家巷388号 ;
邮编: 210033 ;
联系人:杨关龙;
电话: 187*****892 ;
电子邮箱:yanggl.jlsh@sinopec.com
********7">10.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南京市栖霞区甘家巷南京炼油厂7号路途安酒店院内北二楼;
邮编: 210033;
联系人:袁勤辉;范圣霞;
电话: ***-********;***-********;
电子邮箱: yuanqh.jlsh@sinopec.com; fansx.jlsh@sinopec.com。
********8">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网(https
://ebidding.sinopec.com上发布。
********9">12.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到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止。
13.注意事项:
(1)本项目在“中国石化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网址:https://ebidding.sinopec.com)上进行全流程电子招标,请潜在投标人首先办理注册入库手续,加入投标人库,成功后申领企业CA,并在相应招标项目上报名参加投标,报名成功后前往指定地点购买招标文件,并在交易系统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2)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编制,安装成功后,运行插件检测工具,确保系统环境、插件配置完整。
(3)加密电子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系统递交,通过模拟解密,测试加密文件解密的有效性。开标时需自行携带电脑,自备无线网络、企业CA参与投标,进行投标文件解密。请提前20分钟到达开标场所。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
2017 年 5 月 12 日
附件: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
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
招标项目名称及类别 | 金陵分公司厂东片区尾气治理提标改造项目施工监理 | |
招标项目编号 | STC-JL-2017-N055 | |
规定发售地点 | 南京市栖霞区甘家巷南京炼油厂7号路途安酒店院内北一楼 | |
规定发售时间 | 自 2017 年 5 月17 日起至 2017 年 5 月22 日止 (工作日:每天 8 时 30 分至11时 00 分;14 时 00 分至16 时 00 分) | |
投标人名称 | ||
投标人地址 | ||
法定代表人 | ||
固定电话 | ||
传真 | ||
电子邮箱 | ||
投标人购买人 | 姓名 | |
身份证号 | ||
固定电话 | ||
手机号码 | ||
传真 | ||
电子邮箱 | ||
投标标段 | ||
购买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
发售人 |
附件2:开票信息登记表
开票信息登记表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地址: |
银行预留电话: |
开户行: |
开户银行行号: |
银行账号: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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