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兴镇烈士陵小学操场软化招标公告
常兴镇烈士陵小学操场软化招标公告
陕西正邦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眉县常兴镇烈士陵小学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对眉县常兴镇烈士陵小学操场软化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单位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名称:眉县常兴镇烈士陵小学操场软化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ZBZB-2017-240 三、采购人名称:眉县常兴镇烈士陵小学 地 址:眉县常兴镇郭河村 联系方式:****-*******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正邦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华融国际商务大厦A座12层21201 室(南二环与朱雀大街环岛西北角) 联系方式:***-********或********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人造草坪铺设(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性质:自筹 项目预算:388112.72元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6-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须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须含体育场设施工程,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谈判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6-3、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6-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本单位注册,并提供无在建工程声明; 6-5、供应商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的专项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6-6、谈判保证金交纳凭证(招标代理机构开具的收款收据)或谈判担保函; 6-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谈判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文件发售: 8-1、发售时间:2017年05月16日至05月19日9:00―11:30,13:30―17:00止(节假日除外) 8-2、发售地点:宝鸡市金台区行政中心六号楼鹏博财富中心3A04室(正邦宝鸡分公司) 8-3、文件售价:谈判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谈判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身份证原件。(谢绝邮寄) 九、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和地点: 9-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05月25日14:00, 逾期递交的谈判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9-2、谈判时间:2017年05月25日14:00 9-3、谈判地点:宝鸡市金台区行政中心六号楼鹏博财富中心3A04室(正邦宝鸡分公司)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徐工 联系方式(电话):***-********或********转804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正邦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名称:民生银行西安分行营业部 账 号:********4 陕西正邦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05月16日 |
招标
|
陕西正邦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