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招标采购服务中心关于海宁市公安局海宁市公安局监控中心装修工程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海宁市招标采购服务中心关于海宁市公安局海宁市公安局监控中心装修工程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海宁市招标采购服务中心受海宁市公安局委托,就海宁市公安局监控中心装修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谈判。

一、谈判项目编号:HZF*******

二、谈判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社会动态视频监控中心改建,建筑面积340平米左右,在原有办公楼结构的基础上进行改建,投资概算25万元,质量要求合格。(共一个标项)

三、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2、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建筑装修装饰三级(含)以上资质

3、投标人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规定

4、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8、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1、报名时间:2008年3月27日至2008年4月2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00

下午:13:30-16:30

2、报名地点:海宁市招标采购服务中心一楼政府采购窗口

3、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元):200(售后不退)

4、竞争性谈判发售日期:2008年4月2日 下午16:30

5、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地点:海宁市招标采购服务中心一楼政府采购窗口

五、谈判响应截止时间:2008年4月5日 下午13:30

六、谈判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海宁市招标采购服务中心第二开标室(2009室)

七、谈判时间:2008年4月5日 下午13:30(北京时间)

八.谈判地点:海宁市招标采购服务中心第二开标室(2009室)

九、谈判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000元,以银行汇票、现金等形式于申购谈判文件时交纳。

十、其他事项:

1、报名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⑴海宁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交易证;

⑵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span>

⑶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建筑装修装饰三级(含)以上资质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⑷企业主要负责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拟任项目经理“三类人员”B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⑸嘉兴市外企业须提供《进嘉施工备案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①海宁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交易证办理事项详见www.zjhnztb.com网站“中心新闻”中《关于建立政府采购供应商库有关事项的通知》

②联合体申购的须提供联合体各方交易证、联合体协议书及联合体一方上述⑵-⑸资料。

2、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如下:账户名称:海宁市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账号:****************63

开户银行:嘉兴市商业银行海宁支行

图纸押金:¥500元/套(现金支付,图纸归还后退还)

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海宁市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地点:海宁市海州西路建设大楼附楼

联系人:顾瑞红

联系电话:****-********

传真:****-********

附件信息


:HZF*******谈判文件.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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