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期高层弱电工程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四期高层弱电工程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亳州华仑国际文化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亳州华府伊顿庄园四期高层弱电工程施工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同时领取招标文件。
一、项目名称及招标内容:
1.招标编号:AHZJ-********0338
2.项目名称:亳州华府伊顿庄园四期高层弱电工程施工承包
3.工程地点:安徽省亳州市南部新区。
4.建设单位:亳州华仑国际文化投资有限公司 。
5.资金来源:自筹
6.建设规模:伊顿四期工程总建筑面积为72397.43㎡。
招标范围:亳州华府伊顿庄园弱电智能化工程施工工程,本次招标为爱丁堡3#楼,爱丁堡5#楼,伊顿公馆(含酒店部分),地下室车库,牛津街B区02,03,小区室外及周界监控及防范。包括但不限于:视频监控系统,电子巡更系统,可视对讲系统,门禁系统,背景音乐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综合布线、电梯五方对讲系统,室外综合管线,机房工程,含全部工作内容的施工,清洁、保修、以及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附属工程、临时工程、材料、制作、检验和试验、劳务、服务以及采取的一切技术、安全措施和赶工所需要的全部费用,包括主体工程总承包施工单位的施工管理费和配合费,通过相关部门验收费用。与各种专业施工单位交叉作业引起的开口、工效损失、各种测试、检验、试验等相关工作而增加的费用等所有费用。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其他说明:
(1)除室外本专业预埋外,其他系统的预埋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2)住宅室内多媒体箱至客厅第一个信息点电话网络穿线,面板在本次招标范围内。酒店部分按设计图纸计算,户内线管不计(由装修单位施工)。安防按图纸安装到位,燃气泄露报警不计。公寓部分按图计算,多媒体箱不计由总承包负责安装。
(3)地下室监控与原设计图纸监控位置不一致,以智能化设计为准,明配管由智能化负责施工,费用计入此次招标范围中。
(4)伊顿公馆的电梯监控,五方对讲的电梯井道随行电缆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由电梯单位完成,只负责将监控线,五方对讲线接至电梯的接口。爱丁堡3#5#楼五方对讲井道随行电缆不在本次招标中,电梯监控随行电缆纳入招标范围内。
(5)与伊顿二期弱电机房连接,线缆在本次招标范围内,负责爱丁堡3#5#楼,伊顿公馆地下室弱电桥架与伊顿二期的桥架(已施工完毕)连通。
(6)酒店机房内的装饰吊顶、防静电地板、UPS供电等按设计图纸也纳入本次招标中。
7.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确保验收承诺:投标人应提供承诺,确保中标后本工程能够一次性通过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验收。否则承担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3.投标人业绩要求:提供企业自2014年1月1日以后(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住宅或商业项目(商场)弱电智能化工程施工合同。
4.信誉要求:信用良好,无违规诉讼及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情况。当前在安徽省内无因重大安全质量及市场不良行为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或取消投标(在处罚期内)的处罚(投标人企业出具承诺书)。
5.项目经理资质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注册一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提供无在建工程证明,(须提供由企业注册所在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证明或主管部门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投标企业自行出具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在本企业注册一年以上,须提供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2016年3月至今,须清晰体现项目经理姓名,否则无效)。
6.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2014年1月1日以后(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住宅或商业项目(商场)弱电智能化工程施工合同。(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应体现项目经理姓名,项目经理业绩和企业业绩不得重复)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8.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方式及时间:
1、领取招标文件时间:从即日起至2017年5月22日止(每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
2、领取方式:报名合格是即可领取。
持下列证件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3、纸质报名材料内容:
1)委托代理人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企业为其缴纳的2016年3月至今的社保证明(社保部门盖章确认或官方网站下载或机打,须清晰体现委托代理人姓名,否则无效);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4)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企业出具2014年1月1日至今无市场不良行为,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承诺(原件);
6)按投标人资质要求中关于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的要求提供无在建工程的证明、无不良市场行为证明和社保证明(开具日期距报名之日不得超过30天,否则无效)(复印件);
7)企业和项目经理自2014年1月1日以后(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的住宅或商业项目(商场)弱电智能化工程业绩,提供合同;
9)企业出具在2014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其他企业信誉的问题被相关主管部门通报的承诺(原件);
10)确保验收承诺:投标人应提供承诺,确保中标后本工程能够一次性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验收。否则承担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11)备注:
1>委托代理人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全过程的唯一授权人,不得更换。
2>招标人(代理机构)保留进一步进行资格审查的权利。
3>本着诚实信用原则,潜在投标人的报名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招标人(代理机构)若发现投标资料有虚假,经核实后直接取消报名资格,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后若放弃投标,必须在开标日期15天前书面通知代理机构,否则将承担招标人拒绝其参与后续项目的风险。
4>以上报名材料提供原件备查并留存复印件装订成册且加盖报名企业公章。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 亳州华仑国际文化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北京路8号
联系人: 刘工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合肥市蜀山区合作化南路27号(合作化南路与黄山路交叉口往南150米)
联系人: 赵杰
电话:****-********/582/583/585转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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