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河市主城区及敖鲁古雅乡代木能源集中供热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根河市主城区及敖鲁古雅乡代木能源集中供热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1.建设项目名称及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根河市主城区及敖鲁古雅乡代木能源集中供热工程建设项目
(2)项目概况
随着城市的发展,根河市现有供热单位根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已基本处于满负荷运转状态,已无力承担新增热负荷的需求;且棚户区多为小型锅炉,热效率低,既浪费能源,又加剧环境污染。为了满足新的供热需求及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根河市政府批准根河市河西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新建根河市主城区及敖鲁古雅乡代木能源集中供热工程建设项目,本项目热源为3x29MW循环流化床锅炉及配套的供热管网工程,包括一次管线和热力站,新建供热面积100万平方米,其中,新建建筑面积60万平方米;棚户区改造29万平方米;小锅炉并网11万平方米。
本工程热源厂址拟选在现根河市光明热电公司厂内。
2.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根河市河西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联系人:杨工
(3)联系电话:139*****316
3.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联系方式
(1)环评单位:中环联新(北京)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2)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14区甲16号1幢6层610
(3)联 系 人:杨工
(4)电话号码:***-********,177*****036
4.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主要工作为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评价因子,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
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其主要工作为详细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环境影响;
第三阶段为报告书编制阶段,其主要工作为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
5.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于区域环境质量和本项目建设环境影响的看法;对目前项目所在地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对本项目建设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的建议。
(2)公示地点、方式
本次公示采取在项目附近人群聚集地张贴告示的方式
(3)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6.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期内,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根河市河西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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