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宁市边合区2017年主车道机械化清扫与洒水作业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伊宁市边合区2017年主车道机械化清扫与洒水作业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伊宁市边合区2017年主车道机械化清扫与洒水作业服务

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受伊宁边境经济合作区规划建设环保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新疆招标有限公司就“伊宁市边合区2017年主车道机械化清扫与洒水作业服务”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伊宁市边合区2017年主车道机械化清扫与洒水作业服务;

2.2建设地点:伊宁边合区内;
2.3建设规模:伊宁市边合区2017年主车道机械化清扫与洒水作业服务,总面积*******㎡;

2.4预算金额:472万;

2.4作业期限:合同期为一年;(本条中一年指每年3月15日至11月15日八个月,若2017年5月15日前该项目完成招标工作,合同签订日期则为:2017年5月15日至11月15日、2018年3月15日至5月15日;累计八个月)。

三、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投标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有完整的保洁服务组织机构,组织机构总人数必须足以满足承包任务的需求,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委托)、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

3.3、投标单位须至少具备性能良好,能正常运作的5t洒水车6台、中型机扫车(洗扫车、干扫车)18台、驾驶员30名(含管理人员2名、备用驾驶员4名),以上环卫车辆均需提供购车发票、或车辆保险证明(含交强险和商业险)、驾驶员社保证明材料。

3.4、投标单位注册资金须达到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标准,具备固定的办公场所及机械化作业车辆停放场地和特种作业车辆环卫车驾驶员,驾驶员要求:B2以上驾驶证。

3.5、参加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清扫保洁业务项目投标单位在近两年,必须有从事总承包面积100万㎡及以上城市主车道机械化清扫与洒水作业清扫保洁服务的业绩证明,投标单位应熟知城市道路清扫保洁作业规范和环境卫生质量标准。

3.6、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技术力量、较强的经营实力和服务保障体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为本项目服务的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6台5t洒水车及18台中型机扫车(洗扫车、干扫车)购车发票或车辆保险证明(含交强险和商业险), 30名驾驶员B2以上驾驶证及近半年社保证明材料、企业近两年类似工程业绩(从事总承包面积100万㎡及以上城市主车道机械化清扫与洒水作业清扫保洁服务的业绩提供两个项目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等证明材料)、疆外企业须提供进疆及进伊登记手续、州外企业须提供进伊登记手续、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备注:以上均证件资料均为原件,缺一不可,不接受公证件,同时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留存代理机构备查。

四、报名时间地点

4.1报名时间:2017年 5月 15 日至2017年 5 月 19日每天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北京时间)。

4.2报名地点:伊宁市开发区金茂新天地B座十二楼招标二部。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满足上述报名要求的企业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5.2获取时间:2017年 5月 20 日至2017年 5 月 24日。

5.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另须交纳投标保证金50000元。

六、采购单位按照《边合区机械化清扫与洒水作业考核细则》,根据考评结果按月支付当月机械化清扫与洒水作业保洁费。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7年 6月 15 日京时 16:30 (北京时间)。

八、开标地点:伊宁市阿合买提江街南路伊宁市财政局四楼开标。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伊犁州政府采购网站上发布。

十、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伊宁边境经济合作区规划建设环保局

联 系 人:王向强

电 话:150*****536

招标代理: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洁王丽丽

电 话: 0999- *******

伊宁边境经济合作区规划建设环保局

2017年 5 月 14 日


标签: 作业服 清扫 车道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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