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凤县2016年翔凤等两个乡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监理服务中介机构招标(二次公告)
来凤县2016年翔凤等两个乡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监理服务中介机构招标(二次公告)
编号:DXZZ-ESLFZB-2017-02
湖北大信正则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来凤县国土资源局国土整治办公室的委托,拟就来凤县2016年翔凤等两个乡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监理服务机构进行公开招标,2017年3月28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北、恩施州国土资源局、湖北省国土整治局网上发布遴选公告,于2017年4月25日在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大厅(2)进行开评标,资格审查后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第一次招标失败,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标条件来凤县2016年翔凤等两个乡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已经由恩施州国土资文[2016]9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来凤县国土资源局国土整治办公室,项目资金为省级投资。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遴选,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来凤县2016年翔凤等两个乡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
2.2项目编号:DXZZ-ESLFZB-2017-02
2.3项目概况:来凤县2016年翔凤等两个乡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项目实施地点为来凤县,计划工期365日历天(含冬雨季、节假日)。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土资源部颁布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13)及项目规划设计所确定的合格标准。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内范围的施工监理。
项目预算:40万元。
3.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必须已在湖北省国土资源厅信用登记合格(在有效期内,且不在处罚期间)的监理单位;
2、投标人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以及其他相关证件齐备、合格有效(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新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提供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3、投标人拟派投标单位的项目管理人员必须是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土地整治从业单位备案系统中人员,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在监项目不得超过2个(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监理员),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不得在湖北省内其他在建土地整治项目中任职。
4、投标人本项目拟派工程监理总人数(含总监)不得少于4人,其中:项目总监1人(项目总监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均须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证书、省国土资源厅培训合格证,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须为该投标单位,同时提供拟派项目部成员(项目总监、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所有人员的劳动合同书原件及近3个月(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推3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社保明细表+发票(或汇款回单))。
5、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全部视为不合格;
6、本项目需对拟派的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监理人员进行省厅网上备案系统查询,若投标单位拟派的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监理人员经省厅网上备案系统从业单位人员信息查询不一致的,将取消该单位投标资格,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省厅备案系统中的查询以开标当天显示的查询结果为准,其他证明材料均视为无效;
7、投标单位中标后,必须按照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总监及监理人员常驻施工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监理合同;
8、申请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本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年限为近三年。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相关要求4.1经公开招标确定的监理服务机构必须服从招标结果,不得以项目投资规模大小、项目区自然及社会经济条件为由而不切实履行服务职能,否则招标人将书面报告湖北省国土资源厅予以处罚;
4.2招标结束后,招标人及时将招标结果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北、湖北省国土整治局网站、恩施州国土资源局网站予以公告;相关中介服务机构应及时按照有关规定与项目建设单位签订中介服务合同,切实履行服务职能。
5.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5.1报名时间为:请申请人于2017年5 月15日至2017年5 月1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者三合一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备案证明材料、拟派人员资格证书等证件的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鲜章)到湖北大信正则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恩施市皇御园小区11栋2单元101室)购买招标文件;
5.2本项目的招标文件从2017年5月15 日起开始发售;售价200元。
6.投标申请书的递交6.1投标申请书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14日09 :00时,地点为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来凤县武汉大道县政务服务中心九楼)开标大厅。
6.2投标申请人在送达投标申请书的同时提供本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开具的日期必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止的期限内(该原件开标当天由招标代理公司收取不退回)。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申请书,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和地点7.1开标时间为:2017年6月14日09 :00时;
7.2开标地点为: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来凤县武汉大道县政务服务中心九楼)。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北、湖北省国土整治局网站、恩施州国土资源局网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遴选人:来凤县国土资源局国土整治办公室
地址:来凤县翔凤镇武汉大道
邮编:445700
联系人:蒋锟
电话:186*****999
遴选代理机构:湖北大信正则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恩施市东风大道351号皇御园小区11栋2单元101室
联系人:陈成
邮 编:445000
电话:159*****7672017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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