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档案信息化数字扫描加工招标公告

公安局档案信息化数字扫描加工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档案信息化数字扫描加工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献县公安局
行政区域献县公告时间2017年05月16日 16:1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05月17日 15:55至2017年05月19日 15:55
招标文件售价¥6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献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开标时间2017年05月25日 09:30
开标地点献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预算金额¥2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金明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献县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献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河北众合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沧州市新华区黄河东路76#13楼1302-1305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开标时间:2017年05月25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档案信息化数字扫描加工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
项目联系人:杨金明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人:献县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献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众合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沧州市新华区黄河东路76#13楼1302-1305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预算金额:20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7年05月25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05-17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7-05-19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献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600元
开标地点:献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供应商资格; (2)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范围的单位; (3)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 防泄密管理软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5)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告知函。 注: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泄密管理软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由投标人出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告知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核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现行标准、规范要求的技术规范
备注:本项目招标编号:ZHZB-2017-0008 防泄密管理软件 为了便于对档案数字化加工人员系统、统一的管理,防止数据泄密,要求中标人自行提供防泄密管理系统。对厂商资质要求如下: (1)管理软件能扩展实现网络设备、中间件、数据库、服务器的统一管理,并提供原厂证明。 (2)国家保密科技测评中心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产品检测证书》 (3)具有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国家信息安全评测信息技术产品安全测评证书》 (4)具有公安部颁发的《销售许可证》 (5)提供数据防泄密管理软件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授权书原件(原件) 生产厂家评标时提供以上证件原件;如为授权供应商评标时(1-4)提供生产生产厂家证件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5提供原件),评标时不能提供的按废标处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扫描 数字 档案信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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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众合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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