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制造及制鞋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提升改造工程技术评估服务招标公告
家具制造及制鞋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提升改造工程技术评估服务招标公告
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东莞市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对东莞市家具制造及制鞋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提升改造工程技术评估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900-20****-********-**** 二、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家具制造及制鞋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提升改造工程技术评估服务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540,000.00元;包B: 540,000.00元 四、采购数量:2项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包号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单位:元) |
包A | 东莞市家具制造及制鞋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提升改造工程技术评估服务(城镇片、丘陵片、山区片) | 1.0 | 详见采购文件 | 540,000.00 |
包B | 东莞市家具制造及制鞋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提升改造工程技术评估服务(埔田片、水乡片、沿海片) | 1.0 | 详见采购文件 | 540,000.00 |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住建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省级环境保护产业协会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资格行业认定证书(类别等级:废气乙级及以上),且供应商不得为本项目涉及评估对象的利益相关方(东莞市家具制造及制鞋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提升改造工程的设计方、施工方及末端治理设施等主体设备生产销售单位),并投标时提供书面承诺书;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②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④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加盖公章);⑥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整合成一个PDF文档格式),如“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则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曾在本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只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⑦请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服务指南”-“办事指引”-“政府采购”-“供应商”下载《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电子登记表》,填写后以WORD文档格式提交。(曾在本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可不需提交。)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05月16日至2017年05月23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细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西平社区宏伟三路45号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0元(仅受理“银联”标志的借记卡刷卡缴费),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6月07日 09: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西平社区宏伟三路45号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1室 十、开标时间:2017年06月07日 09:30 十一、开标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西平社区宏伟三路45号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1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自2017年05月16日 至 2017年05月23日 止 十三、联系事项(一)采购人:东莞市环境保护局 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15号
联系人: 钟先生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编: 523000
(二)采购代理机构: 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西平社区宏伟三路45号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 邓先生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编: 5230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邓先生 联系电话: ********
发布人: 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 2017年0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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