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预处理站护坡挡墙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城区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预处理站护坡挡墙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环闽招〔2017〕第********3 |
开标时间:2017-06-08 |
所属行业: |
标讯类别: |
资金来源: |
招标代理: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业主名称:尤溪县城区管理办公室 |
所属地区: |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尤溪县城区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预处理站护坡挡墙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已由尤溪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尤发改基【2017】1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尤溪县城区管理办公室,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尤溪县城区管理办公室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尤溪县三奎头垃圾场; 2.2.工程建设规模:护坡挡墙(长95米、宽5米的道路,污水管网187米)施工,工程造价约为25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5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无 ;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 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 级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6.其他资格要求:(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拒绝经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由中标人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单》到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若本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经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有行贿犯罪记录,将被取消中标资格。(2)投标人还应符合闽建办筑〔2016〕8号文件要求。 3.7.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但要求中标人根据闽建筑〔2015〕29号文的有关规定,省外入闽企业和近三年内发生过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行为而被列入欠薪黑名单的本省建筑业企业,将要求投标人按照尤溪县人民政府(会议纪要〔2015〕12号文)有关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16 日至2017 年5月2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尤溪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尤溪县七五路64-1)采用无记名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 元,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另外配售,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7年6月8日12时00分前,以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于前述规定时间前一次性汇达并解入指定银行账户,并清楚注明为“环闽招〔2017〕第********3”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收据或有关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与资格审查申请书同时提交;以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②银行保函方式:投标人须将企业基本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保证金保函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与资格审查申请书同时递交。③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龙头企业名单按闽建筑〔2014〕39号执行)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 年6 月8日15 时00分,提交地点为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号大厅; 7.2.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需到场参加开标会,且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并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和复印件(所提供的复印件均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否则,招标代理单位将拒绝签收。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尤溪县城区管理办公室 地址:尤溪县中心路,邮编:365100 电话:177*****503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梅列区徐碧新城汇鑫大厦8层 ,邮编:365000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小王,联系电话:189*****987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尤溪县城关镇七五路64-1号 投标保证金退还联系电话:****-******* 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尤溪县城区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预处理站护坡挡墙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已由尤溪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尤发改基【2017】1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尤溪县城区管理办公室,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尤溪县城区管理办公室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尤溪县三奎头垃圾场; 2.2.工程建设规模:护坡挡墙(长95米、宽5米的道路,污水管网187米)施工,工程造价约为25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5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无 ;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 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 级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6.其他资格要求:(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拒绝经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由中标人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单》到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若本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经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有行贿犯罪记录,将被取消中标资格。(2)投标人还应符合闽建办筑〔2016〕8号文件要求。 3.7.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但要求中标人根据闽建筑〔2015〕29号文的有关规定,省外入闽企业和近三年内发生过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行为而被列入欠薪黑名单的本省建筑业企业,将要求投标人按照尤溪县人民政府(会议纪要〔2015〕12号文)有关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16 日至2017 年5月2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尤溪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尤溪县七五路64-1)采用无记名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 元,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另外配售,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7年6月8日12时00分前,以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于前述规定时间前一次性汇达并解入指定银行账户,并清楚注明为“环闽招〔2017〕第********3”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收据或有关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与资格审查申请书同时提交;以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②银行保函方式:投标人须将企业基本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保证金保函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与资格审查申请书同时递交。③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龙头企业名单按闽建筑〔2014〕39号执行)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 年6 月8日15 时00分,提交地点为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号大厅; 7.2.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需到场参加开标会,且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并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和复印件(所提供的复印件均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否则,招标代理单位将拒绝签收。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尤溪县城区管理办公室 地址:尤溪县中心路,邮编:365100 电话:177*****503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梅列区徐碧新城汇鑫大厦8层 ,邮编:365000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小王,联系电话:189*****987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尤溪县城关镇七五路64-1号 投标保证金退还联系电话:****-******* 部门或机构名称:尤溪县住房与城乡规划建设局 电话: 0598—******* |
|
招标
|
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