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梁学校校园文化宣传工程竞争性磋商二次公告
季梁学校校园文化宣传工程竞争性磋商二次公告
季梁学校校园文化宣传工程竞争性磋商二次公告
依据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财政局“财采计[2017]34号”计划下达函的要求,招标代理机构受随州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季梁学校校园文化宣传工程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二次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质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季梁学校校园文化宣传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HBDXGXQCG34
三、采购内容:施工图纸、预算交底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
四、投标人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内容;
2.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投标人应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为建筑专业一级或二级建造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没有处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的投标时间内;
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4、201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净利润不能为负值;
5.投标人近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2015年5月至今的关于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函;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与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16日至2017年5月22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不接待),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同时到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随州市青年路四方大成小区3号楼1单元202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下列证件原件(原件查验后退还):①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须为拟派本项目建造师);②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④《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⑤2014、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⑥拟派建造师资格证书;⑦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证书、身份证及“五大员”岗位证书、身份证;⑧申请人缴纳2016年下半年或近三个月社会养老保险的发票(并附社保部门出具的相关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电子回单;⑨申请人须向其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提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经查询,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2015年5月至今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其复印件标注“与原件无误”字样加盖公章后一并提交,上述资料不完整的,招标代理单位不接收投标报名申请。以上资料虚假的,不能成为本项目合格投标申请人。
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1日15时00分,地址: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随州市青年路四方大成小区3号楼1单元202室),递交人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持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建造师资格证书),经验证后退回。否则,将导致其投标申请被拒绝。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七、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人:随州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58*****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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