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电信分组数字微波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宁夏电信分组数字微波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2017-05-17 09:33:16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宁夏电信分组数字微波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编号:TC17091HP,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 项目概况

满足宁夏电信无线网基站接入和普遍服务试点项目中偏远乡村OLT上联建设需求。

    1. 招标内容

1.2.1 货物名称:分组数字微波;

1.2.2 数量:70跳(其中传输距离5KM-10KM(含)占比70%,传输距离10KM-15KM(含)占比30%);

1.2.3主要技术参数:1、分体式微波;2、设备应支持 GE/FE/E1/CES E1/STM-1全接口,本次设备应至少提供2个GE光接口和2个FE电接口;3、传输距离在5KM-10KM、10KM以上两种模式;空口物理带宽大于等于900M ;4、可支持1+0、2+0, 1+1配置, 支持 XPIC系统配置;

1.2.4 供货日期:接到招标人订单后25天到货;

1.2.5供货地点:招标人各项目所在地;

1.2.6 采购预算:315万元人民币

    1.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 ********5">本项目不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6">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制造商注册资金不得少于3000万人民币;本次招标只接受制造商或其指定唯一代理商投标(若制造商和其指定唯一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只接受制造商投标);如投标人为代理商,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得少于100万人民币且须同时提供制造商注册资金不得少于3000万人民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原件(制造商应对授权的代理商提供的产品负责,如因质量等问题给招标人带来损失;制造商应承担相关连带责任);不允许同一制造商同时授权两家及以上代理商参与本项目投标;

  2. 投标人应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税务机关发放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投标产品应具备国家工信部颁发的“SDH数字微波通信设备入网证”和国家无委核发“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 (复印件加盖公章);

  4. 设备原厂制造商应具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其他要求

    2.5 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14年、201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状况表复印件;

    2.6 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5)最近三年产品有重大质量问题的。

    2.7 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2. ********7">招标文件的获取

    1. 纸质招标文件获取

      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 5 17 日至 2017 5 2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00 分至 11 30 分,下午 14 00 分至 17 00分(北京时间,下同)。

      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银川市紫荆花商务中心J号楼1单元101室

      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人应当委托经办人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1.5 不能前往购买招标文件的申请人,可在报名时间内将招标文件费以电汇的方式汇入以下账户,并将电汇凭证、授权委托书以及经办人身份证扫描后(要求是彩色清晰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zhongzhaogongsi406@163.com,经确认无误后发出招标文件。汇款账户为:

户 名: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营业部

账 号:****************296

投标人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招标编号”招标文件费,投标人的邮件中必须清晰的注明投标人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招标文件的邮寄地址和联系人电话(手机号必填)。

投标人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招标编号”招标文件费,投标人的邮件中必须清晰的注明投标人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招标文件的邮寄地址和联系人电话(手机号必填)。

以电子邮件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执行,自行承担全部后果。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招标文件费用后 2 日内寄出,邮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1.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7年6月7日09时00分,地点为地点为中国电信集团宁夏回族自治区电信公司一楼3会议室(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66号)

    2.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3. 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2.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只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txzb.miit.gov.cn)、中国电信集团阳光采购网(http://219.142.42.17:8010/ESCM/account/login.do)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内容如有不同,以为准。

  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地 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66号

联 系 人:高先生

电 话:****-*******

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406室

联 系 人:卞伟超、牛建东、路晓毅

联系电话:152*****167185*****568138*****76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数字微波设备 电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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