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城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车辆保险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二次公告
江城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车辆保险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二次公告
江城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车辆保险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二次公告
1、竞争性谈判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竞争性谈判项目江城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车辆保险采购项目 ,采购人为江城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采购代理机构为云南燕国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竞争性谈判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2、项目信息
2.1 项目名称:江城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车辆保险采购项目 ;
2.2项目编号:YNYG2017-0505
2.3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2.4 采购预算价:¥233602.49元(大写:贰拾叁万叁仟陆百零贰元肆角玖分);
2.5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已落实。
2.6 服务地点:由采购人指定;
2.7 服务期限:自中标之日起一年。
3、招标范围:江城县公务用车综合保障平台38辆车辆定点保险,保险险种的确定:
(1)交强险;
(2)第三者责任保险:50万;
(3)车辆损失险(按实际价值或重置价值投保)
(4)车上人员责任险:每座限额10万元/人;
(5)不计免赔险。
4、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
4.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4.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生产或经营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4.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声明函);
4.2 谈判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除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需具备如下要求:
4.2.1谈判申请人须具备保险业务经营许可证;
4.2.2 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开展财产保险业务的并在云南设有分公司的保险公司总公司或其授权的省级(或一级授权)分公司(每个保险公司总公司只能授权一个分公司进行);
4.2.3 在近三年(2014年至2016年)的经营中未出现经营亏损(以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依据),具有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承保偿付能力的保险公司。
4.2.4谈判申请人需提供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原件。
4.2.5 在全省地级市及各区、县(市)设置专门机构,同时具备对出险车辆快速查勘现场的能力;
4.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5、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2017年 05月 16日至2017年 05月 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燕国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普洱分公司(茶城大道71号),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签署的授权书原件、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壹套,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报名的), 单位介绍信原件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5.2 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 400.00元(大写:肆佰元整),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谈判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5 月23日 09时 00 分,响应人应于当日 08 时 30 分至 09 时 00 分前将响应文件递交至地点为:江城县政务服务管理局4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江城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联系人:李主任
电话:****-*******
地址:江城县麻栗树行政办公区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燕国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普洱市思茅区茶城大道71号联系人:吴师 电话:****-*******
2017年0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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