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前锋区公安消防大队业务用房及部队公寓建设项目(附属工程)施工(第二次)招标公告

广安市前锋区公安消防大队业务用房及部队公寓建设项目(附属工程)施工(第二次)招标公告






广安市前锋区公安消防大队业务用房及部队公寓建设项目(附属工程)施工(第二次)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广安市前锋区公安消防大队业务用房及部队公寓建设项目(附属工程)施工(第二次) (项目名称)已由广安市前锋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前区发改项[2015]31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安市前锋区公安消防大队筹备组 ,建设资金来自区级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广安市前锋区公安消防大队筹备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广安市前锋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前区发改项[2015]311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前锋区分中心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安市前锋区永前大道(68米大道)旁。
2.2、建设内容及规模:总建筑面积7480平方米。主要建设一级消防站、大队业务用房、公寓房等配套建设岗亭、院内道路、训练场、室外管网及化粪池、围墙、网络通信、警营文化、塑胶训练场、相关设施设备等附属工程。具体建设内容以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
2.3、计划工期:24个月。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施工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22日00时00分至 2017年5月26日23时59分,登录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asggzy.com),凭注册时企业领取的身份认证数字证书(CA)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未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网上注册的企业,按企业注册流程完成注册并领取企业身份认证数字证书(CA)后,可按以上要求下载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6月13日9时30分,地点: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安市前锋区公安消防大队筹备组

地 址:广安市前锋区公安消防大队

邮 编:638000

联 系 人:罗老师

电 话: 135*****527

传 真:/

电子邮件: /

网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前锋区分中心

地 址:广安市前锋区永前大道路口福辉鞋业旁

邮 编:638000

联 系 人:曾先生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17年5月1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寓 部队 业务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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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前锋区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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