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花乡人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法律服务自行采购询价(竞争性谈判)公告

桂花乡人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法律服务自行采购询价(竞争性谈判)公告

  1. 采购人:桂花乡人民政府
  2. 项目编号:GH*******
  3. 项目名称:桂花乡人民政府向社会购买乡、村(社区)两级公共法律服务
  4. 采购方式:询价
  5. 审批单位:财政局采购办
  6. 采购数量:一批
  7. 项目内容:

    1)法治宣传
    ①指导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单位活动。
    ②新颁布法律法规的普及。
    ③领导干部和在职干部学法辅导。
    ④普法骨干培训。
    ⑤法治宣传栏更新。
    2)法律顾问
    ①为政府领导的行政决策提供法律服务。
    ②为政府的重大行政行为、重大活动提供法律建议。
    ③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签订和审查,准备谈判所需要的有关法律依据和法律文书。
    ④处理群体性、突发性重大社会矛盾纠纷、信访案件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⑤应邀参与或受委托进行规范性文件起草调研、效果评估等活动。
    ⑥受政府委托参与复议案件,代理或参与诉讼、仲裁、执行等法律事务。
    ⑦协助开展法制或执法方面的培训。
    ⑧提供招商引资、征地、拆迁等重点工作的法律咨询及服务。
    ⑨双方约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3)人民调解
    ①每季度辖区内矛盾纠纷形势进行法律风险评估。
    ②每季度对辖区内人民调解员培训。
    ③参与或指导重大矛盾纠纷调解,有效预防民转刑案件发生。
    ④积极参加人民调解建设,全力提高人民调解专业化水平,引导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
    4)法律援助:积极参与县乡村法律援助网络建设,构筑覆盖的法律援助体系。

  8. 项目预算金额:2.8万元(服务期1年)
  9. 供应商资格条件:(1)执业许可证。 (2)税务登记证。(3)组织机构代码证。(4)委托人身份参加会议,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5)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告知函(检察院出具2月内有效)
  10. 供应商报名领取采购方案时须提供的材料: 第 (1)、(2)、(3)、(4)、(5)款要求的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执业许可证。 (2)税务登记证。(3)组织机构代码证。(4)委托人身份参加会议,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5)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告知函(检察院出具2月内有效)
  11. 报名及采购方案领取时间:2017年05月18日 至 2017年05月24日9:00至 17:30时上班时间(节假日、中午休息除外)。
  12. 报名及采购方案领取地址:桂花乡司法所
  13. 采购会议地点:桂花乡人民政府会议室
  14. 采购会议时间:2017年5月25日10:00
  15. 项目联系人:周航
    联系电话:139*****556
  16. 监督举报电话:金沙县纪委监察局****-*******、金沙县财政局****-*******
  17. 本公告同时在金沙县政务中心网、本单位公开栏发布。
  18. 桂花乡人民政府
    2017年05月1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共法律服务 民政 桂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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