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花乡人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法律服务自行采购询价(竞争性谈判)公告
桂花乡人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法律服务自行采购询价(竞争性谈判)公告
1)法治宣传
①指导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单位活动。
②新颁布法律法规的普及。
③领导干部和在职干部学法辅导。
④普法骨干培训。
⑤法治宣传栏更新。
2)法律顾问
①为政府领导的行政决策提供法律服务。
②为政府的重大行政行为、重大活动提供法律建议。
③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签订和审查,准备谈判所需要的有关法律依据和法律文书。
④处理群体性、突发性重大社会矛盾纠纷、信访案件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⑤应邀参与或受委托进行规范性文件起草调研、效果评估等活动。
⑥受政府委托参与复议案件,代理或参与诉讼、仲裁、执行等法律事务。
⑦协助开展法制或执法方面的培训。
⑧提供招商引资、征地、拆迁等重点工作的法律咨询及服务。
⑨双方约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3)人民调解
①每季度辖区内矛盾纠纷形势进行法律风险评估。
②每季度对辖区内人民调解员培训。
③参与或指导重大矛盾纠纷调解,有效预防民转刑案件发生。
④积极参加人民调解建设,全力提高人民调解专业化水平,引导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
4)法律援助:积极参与县乡村法律援助网络建设,构筑覆盖的法律援助体系。
桂花乡人民政府
2017年0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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