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邢台市第九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招标人为邢台市第九医院,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招标范围: 超低温冰箱5台,冰箱冻存架60个,转移液氮罐2个,血液冷藏箱1台,低温标签打印机1台,条码扫描枪2把,生物安全柜1台,冷藏冷冻冰箱1台,样本库监控系统1台,样本库管理系统1台,计算机2台。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10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与招标货物相应的生产制造能力的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 3、代理商投标时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函(低温标签打印机、条码扫描枪、计算机除外,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设备,若制造商参加投标,则不能再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若代理商参加投标,则同一制造商只能出具一个授权函); 4、提供与投标产品一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如属医疗器械); 5、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属医疗器械); 6、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属医疗器械); 7、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须知 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2、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在报名时间内,须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资料须装订成册: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仅提供营业执照即可); 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函(代理商提供); 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如制造商投标,提供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如代理商投标,提供加盖制造商和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制造商投标,提供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如代理商投标,提供加盖制造商和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五、投标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17日至2017年5月23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到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225室(石家庄市新华区华西路19号)进行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套,售后不退。 3、只有成功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投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邢台市第九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巨鹿县健康东路163号 地 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华西路19号 邮编:055250 邮 编:050051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人:曹女士、冯先生 电话:0319- ******* 电 话:****-********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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