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荆花大酒店楼体亮化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紫荆花大酒店楼体亮化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茶陵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的茶陵县紫荆花大酒店楼体亮化改造工程采购项目(政府采购编号:株茶财采计【2017】000059,采购代理编号:2017-WHZB-C(C)-005-1)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茶陵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茶陵县紫荆花大酒店楼
体亮化改造工程采购项目
2、 政府采购编号:株茶财采计【2017】000059
采购代理编号:2017-WHZB-C(C)-005-1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单位) | 预算(元) |
货物类 | 紫荆花大酒店楼体亮化改造工程 | 一批 | 345000 |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
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
货物类 | 紫荆花大酒店楼体亮化改造工程 | 详见谈判文件第四章采购需 求 | 详见谈判文件第四章采购需 求 | 详见谈判文件第四章采购需 求 |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是( ) 否( √ ) | 是( ) 否( √ ) | 是( ) 否( √ ) |
二、供应商资质条件
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
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
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注: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5、2016年度经会计事务所盖章的财务审计报告(注册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或近月份的财务报表);
6、《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通知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7、其他说明。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通知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 年 5 月 24 日下午 17 时(北京时间),地点为: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茶陵县分中心。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
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 :茶陵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地 址:茶陵县陵园路
联系人:陈二文 联系电话:189*****968
2、采购代理机构:中五环(湖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罗尾娇、吴美华 、龙育红 电 话:****-********
地 址:茶陵县城关镇紫薇路原腊园社区居委会
茶陵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七日
附件1
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
项目名称:茶陵县紫荆花大酒店楼体亮化改造工程采购项目
政府采购编号:株茶财采计【2017】000059, 委托代理编号:2017-WHZB-C(C)-005-1
序号 | 证明材料名称 | 页码 | 备注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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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供应商联系人: 联系电话: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提交人签字:
接收人签字:
日期:年 月 日
附件2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邀请通知》[茶陵县紫荆花大酒店楼体亮化改造工程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株茶财采计【2017】000059,委托代理编号:2017-WHZB-C(C)-005-1]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邀请通知》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年月日此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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