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蒸汽管道管件及工厂化加工招标公告

主蒸汽管道管件及工厂化加工招标公告

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主蒸汽管道管件及工厂化加工
招标文件


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5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8
一、说明8
二、招标文件构成8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2
五、开标与评标13
六、授予合同17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18
格式Ⅳ-1.投标书格式18
格式Ⅳ-2.开标一览表格式19
格式Ⅳ-3.价格表格式20
格式Ⅳ-3-1.综合报价表格式20
格式Ⅳ-3-2.货物分项报价表格式21
格式Ⅳ-3-3.技术服务和培训报价表格式22
格式Ⅳ-4.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格式23
格式Ⅳ-5.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格式24
格式Ⅳ-6.法人代表授权书格式25
格式Ⅳ-7.资格证明文件格式26
格式Ⅳ-7-1.资格声明格式27
格式Ⅳ-7-2.制造商资格声明格式28
格式Ⅳ-7-3.法律纠纷情况30
格式Ⅳ-7-4.证书31
格式Ⅳ-7-5.机密信息接受承诺函32
格式Ⅳ-7-6.业绩一览表34
第六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39
*货物需求一览表39
*附件1:评价方法(综合评价法)40
附件1-1:定义及评标参数40
附件1-2:商务评价关键条款(参数)42
附件1-3:技术、服务及其他评价关键条款(参数)44
附件1-4:评价条款45
附件2:技术规格书47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锅炉主蒸汽管道管件及工厂化加工
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自备背压热电联产机组扩建项目已由吉林省能源局列入吉林省“十三五”电力发展规划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拟申请银行贷款及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锅炉主蒸汽管道管件及工厂化加工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供货范围和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经营资质的制造商。
?(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2)银行开户许可证、银行资信证明或资信等级证书(3)ISO9001:2000 体系认证;(或同等及以上体系认证)
?2、国家电力系统电站配件供应资质;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
(1)近三年在国家、行业、以及地方政府质量监督检查中无不合格情况;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纪录和重大法律纠纷;
5、固定资产要求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6、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资质:级别 A级,;
7、由制造单位直接参与投标,提供的产品必须为原厂制造,一经发现有代工行为合同将中止合同。
8、本工程不允许分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登录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下载招标文件(www.jlhxjt.com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 年5月24日 9 时,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审计部,方式为现场送达不接受网上报价。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确保已提交 元人民币的足额投标保证金到达了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为从其基本账户转出的汇款(并在汇款附言中注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信息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处核实信息为准,投标保证金统一收取人民币五万元整。
保证金汇款地址(备注写明投标保证金)
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哈达支行
账号:****************4359
投标方必须最迟在2017年5月23日将保证金汇款底联扫描件发送到********8@qq.com">********8@qq.com邮箱)。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上,同时在上发布
七、开标
开标时间:2017 年 5 月24日 9 时;
开标地点: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审计部5楼评标室

招标人: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技术联系人: 范先生 153*****880
商务联系人:周先生 138*****096 申先生 153*****797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一、说明
1.1 资金来源
申请银行贷款及企业自筹
1.2合格的投标人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质要求并直接从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公司。
1.3.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1.3.1 合同中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有关服务仅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1.3.2 所述的“货物”是指通过制造、加工或用重要的和主要的元部件装配而成的,其基本特性、功能或效用应是商业上公认的与元部件有着实质性区别的产品。
1.4 投标费用
1.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须知所述的招标机构和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构成
2.1 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与构成
2.1.1 本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改委等第27号令)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2.1.2 要求提供的货物、招标过程和合同条件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以简体中文编写。
招标文件共六章,内容如下: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 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
第六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2.1.3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格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文件,投标人将独立承担表述被拒的风险。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截止日前,招标人或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澄清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潜在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和招标人。招标人或招标机构对其在投标人须知中所述投标截止期10日以前收到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2.2.2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或不合理要求,应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全部提出。
2.2.3招标人认为标书澄清内容有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相应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投标截止日前,招标人或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修改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3.2投标人在收到招标人修改通知后,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机构进行确认。
2.3.3招标人认为标书修改内容有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相应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3.1 投标的语言
3.1.1 除非另有规定或许可,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机构和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简体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3.2 投标文件构成
3.2.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3.2.1.1 技术投标书:
(1)________项目________配置方案
(2)售后服务方案
(3)方案技术参数汇总表
(4)技术偏离表
(5)按本章第3.7款出具的声明文件
3.2.1.2 商务投标书:
(1)投标书格式
(2)商务报价表
(3)商务偏离表
(4)按本章第3.6款出具的,证明投标人有资格投标以及如果中标有能力履行合同的声明文件。
(5)原厂制造商关于售后和维护服务的承诺函(硬件设备____年)
(6)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它文件
3.2.1.3资格证明文件
3.3 投标文件的编写
3.3.1 投标人应该按照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完整地填写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投标分项报价表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内容。
3.4 投标价格
3.4.1 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本合同拟提供货物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但签约时以核减后的投标总价为准。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须实质性响应的关键部分以外的内容,否则,评标时将有效投标中该项内容的最高价计入其投标总价,但签约时以投标总价为准。
3.4.2 投标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分别填写:
3.4.2.1
(1)报所供货物的出厂价(含增值税和其他税费)
(2)如果投标人须知中有规定,报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内陆运输、保险和伴随货物交运的有关费用。
(3)报投标人须知中列出的其他伴随服务费用(如果有的话)。
3.4.3 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将报价分成几部分,只是为了方便招标机构和招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并不限制招标人以上述任何条件订立合同的权力。
3.4.4 除非投标人须知中另有规定,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括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3.4.5 除投标人须知中允许有备选方案外,本次招标不接受选择性报价。除本须知有规定外,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
3.5 投标货币
3.5.1 除非另有规定或许可,投标人必须用人民币报价。
3.6 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3.6.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3.6.2 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中标后能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1)如果投标人按照合同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货物制造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书(格式见Ⅳ-9-4);
(2)证明投标人满足投标人须知中列出的业绩要求的文件;
(3)投标人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该原件的复印件;
(4)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
3.7 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3.7.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3.7.2 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应包括:
(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2)货物从招标人验收后开始使用至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质保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
(3)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和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货物的具体参数值。
3.7.3 投标人应注意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指出的标准以及参照的品牌或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足或超过招标文件的要求。
3.8 投标保证金
3.8.1 投标人应以投标货币提交一笔相当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金额的投标保证金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3.8.2 当发生本章第3.8.7款规定的任一情形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3.8.3 投标保证金应用投标货币,并以下列任何一种方式开出:
(1)由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或国外信誉良好并经招标人认可的银行,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或招标人接受的其它格式出具,其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2)银行汇票或现金投标保证金应按招标文件中所附格式提供。
3.8.4 任何未按本章第3.8.1和第3.8.3款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按本章第5.3.4予以拒绝。
3.8.5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将最迟在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后5日内予以办理退还手续。
3.8.6 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投标人按第本章第6.4款签订合同后予以退回。
3.8.7 发生以下情况投标保证金均将被没收:
(1)如果投标人在本章第3.9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
(2)如果中标人:
在中标通知发出之日起30日内未按本章第6.4条规定签订合同
3.9 投标有效期
3.9.1所投的标应从投标截止日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以日历日计算投标有效期内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3.9.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人或招标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招标人或招标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但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章第3.8.6和第3.8.7款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3.10 投标文件的式样及签署
3.10.1 投标人应准备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人须知中规定数目的副本,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副本和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3.10.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授权代表人签署招标文件的,应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在投标文件中。除投标人须知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的每一页都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用姓或者首位字母签字。投标文件的副本应为正本的复印件。
3.10.3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3.10.4 电报、传真投标概不接受。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人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装在一个信封中即可。
4.1.2信封应:
(1)清楚标明递交至投标人须知中指明的地址。
(2)注明投标人须知中指明的项目名称、投标邀请的标题、编号和“在(开标日期和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并填入投标人须知或补充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间。
4.1.3 信封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
4.1.4 如果信封未按本须知要求加写标记和密封,招标人或招标机构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4.1.5 投标文件密封包装物外面上的投标人名称清楚可识别,且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无论是密封在一个或多个封套中都应予以接收。
4.2 投标截止期
4.2.1 投标人应在不迟于投标人须知或补充文件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招标人或招标机构,递交地点应是投标人须知或补充文件中指明的地址。
4.2.2 招标人或招标机构可以按本章第2.2.3款和第2.3.3款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招标机构、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4.3 迟交的投标文件
4.3.1 招标人或招标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本章第4.2款规定的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4.4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递交到招标人或招标机构。
4.4.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章第4.1款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
4.4.3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
4.4.4 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书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章第3.8.7款的规定被没收。
五、开标与评标
5.1 开标
5.1.1 招标人或招标机构在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所有投标人代表自愿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5.1.2 开标时,招标人或招标机构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投标价格、价格变更声明、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以及招标人或招标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除了按照本章第4.3.1款的规定原封退回迟到的投标之外,开标时将不得拒绝任何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5.1.3招标人或招标机构应做开标记录。
5.2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
5.2.1 评标由依照有关法规和集团公司规定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投标人须知中确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分为符合性检查、商务评议、技术评议和价格评议或综合评议。
5.2.2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5.3 投标文件的初审
5.3.1 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体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人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及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有效期限是否符合规定。
5.3.2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应当以书面通知该投标人。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所报单价乘以数量累计与总价不符,以单价乘以数量为准修改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如果投标人拒绝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5.3.3 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招标人将确定每一标书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响应。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技术要求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招标人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是基于投标文件内容本身而不依赖外部的证据。
5.3.4 投标文件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作否决投标处理。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下列情况属于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1)投标文件未经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书正、副本;
(2)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模糊、导致无法确认关键技术方案、工期、质量保证措施、投标价格等重要信息。投标人递交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
(3)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有效期不足、投标保证金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未签署保密协议;
(4)投标人超出经营范围投标、资质证明文件不全、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5)投标文件所提供产品的数量、价格术语(如有)、交货期、交货地点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6)投标文件所提供产品性能、技术参数与公开发布指标不符或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7)商务报价表没填单价、折扣率或报价虚报折扣,隐含单价并拒绝明确;
(8)对招标文件所附合同中的法律适用、争议解决、知识产权等关键条件提出任何偏离、保留或反对,或提出合同赔偿限额等招标人无法接受的其他额外合同条件;
(9)本招标文件中列出的其它构成实质性偏离的情形(招标人可项目具体情况明确构成实质性偏离的事项)。
一旦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款规定将某一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确定为非响应性的投标,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投标。
5.3.6 评标委员会将允许投标中有微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而该微小之处不构成重大偏离。
重大偏离或重大偏差的具体情形如下:
该重大偏离或重大偏差是指投标存在如下的任何一种情形:
(1)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
(2)投标文件没有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
(3)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4)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5)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6)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投标文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应作否决投标处理。
5.3.7 在评标委员会评标过程中,对于标书中存在的可能影响评标委员会评标正确性的问题,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做进一步的澄清。
5.4 评标货币
5.4.1 除非另有规定或许可,评标货币为人民币。
5.5 投标的评价
5.5.1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章第5条规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
5.5.2 除投标人须知中另有规定外,计算评标总价时,以货物到达招标人指定安装地点为依据。
5.5.3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除考虑投标人的报价之外,还要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考虑量化以下因素:
(1)运输费、保险费,及其将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伴随服务费用;
(2)投标文件申报的交货期;
(3)与合同条款规定的付款条件的偏差;
(4)所投货物零部件、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的费用;
(5)备件和售后服务的可能性;
(6)投标设备在使用周期内预计的运营费和维护费;
(7)投标设备的性能和生产率;
(8)备选方案及其它额外的评标因素和标准。
5.5.4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须知中选定的评标因素,可采用以下量化方法调整评标价格:
5.5.4.1 运输费、保险费及其它伴随服务的费用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铁路/公路等交通部门、保险公司和/或其它有关机构发布的收费标准计算货物从出厂地运抵投标人须知所指明的项目现场所发生的内陆运输、保险及其它伴随服务的费用。为便于计算,投标人应在投标书中提供估计的货物尺寸、装运重量和每个合同包的估计出厂价的价值。评标委员会将把上述费用加到出厂价。
5.5.4.2 投标文件申报的交货期
本投标邀请项下的货物必须按照货物需求一览表中规定的时间交货(或启运)。提前或晚交货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对其投标的评分进行相应的调整。
5.5.4.3 付款条件的偏差
(1)投标人应按照合同条款所列的付款条件报价。评标时以此报价为基础,但投标人可提出替代的付款计划并说明采用该替代的付款计划投标价可以降低多少。评标委员会可以考虑中标的投标人的替代的付款计划。或者
(2)合同条款中规定了招标人提出的付款计划。如果投标文件对此有偏离但又属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的,评标时将按投标人须知所述的利率计算提前支付所产生的利息,并将其计入其评标价中。
5.5.4.4 零部件和备品备件的费用
(1)投标人将所投货物的零部件及在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运行周期内必需的备品备件的名称和数量清单附在技术规格中,按投标文件中所报的单价来计算其总价,并计入投标价中。或者
(2)招标机构和招标人将开列经常使用的零部件和备件清单,以及在投标人须知中所规定的运行周期所需要的数量,按投标文件中所报的单价计算其总价,并计入投标价中。或者
(3)招标机构和招标人将根据每一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以及招标人过去的经验或其他购买人的经验来估算在投标人须知中所规定的运行周期所需要的零部件和备件的费用,并计入评标价中。
5.5.4.5 备件供应和售后服务设施
根据投标人须知或招标文件其他部分的规定,招标人建立最起码的维修服务设施和零部件库房所需的费用,评标时应计入评标价。
5.5.4.6 投标设备的预计运行和维护费用
由于所采购的货物的运行和维护费用是设备使用周期成本的一个主要部分,这些费用将根据投标人须知或技术规格中规定的标准进行评价。
5.5.4.7 投标设备的性能和生产率
(1)投标人应响应技术规格中的规定,说明所提供的货物保证达到的性能和效率。所提供的货物必须具备技术规格中相应条文所规定的最低性能或生产率才能被认为是具有响应性。
(2)若所提供的货物与规定的要求有偏离时,评标时将根据该货物实际性能或生产率,根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方法,调整其评分。
5.5.4.8 备选方案及其他额外的评标因素和标准
除非投标人须知或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只允许投标人有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如果投标人须知或技术规格中规定允许有备选方案,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只能提供一个备选方案并注明主选方案,且备选方案的投标价格及评标价格均不得高于主选方案。评标时仅对主选方案评议。如果投标人提供两个以上备选方案或未注明主选方案,其投标将被拒绝。
其他额外的评标因素和标准将在投标人须知和/或技术规格中详细规定。
5.6 最终评标价的确定
5.6.1根据本章第5.4款和第5.5款所计算出的评标价应为最终评标价。
5.7 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有助于根据本章第5条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评标委员会可以请投标人澄清其投标内容。提出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均应是书面的。
5.8 保密程序
5.8.1 从开标日起到授予合同时止,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等情况招标人不得透露给投标人。
5.8.2 除本章第5.7款规定外,从开标时起到授予合同时止,投标人不得就有关投标的任何事项与招标人联系。
5.8.3 投标人试图影响招标人在评标授予合同方面的任何尝试,均将导致该投标人的投标被废除。
5.9 否决投标标准
5.9.1 投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5.9.2 投标人串标、行贿、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从事其他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为无效投标行为的;
5.9.3 投标人虚报列表价或以明显低于成本的价格恶意扰乱招标工作;
5.9.4 投标人对招标方要求投标人澄清的问题不予理睬或拒绝回答。
5.9.5 其他构成否决投标的情形(详见具体招标文件)。
六、授予合同
6.1 合同授予前的审查
6.1.1 在授予合同前,招标人发现经评标委员会推荐的评标价最低,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招标人有权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由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
6.1.2 如果该投标人被确定为无能力履行合同,其投标将被拒绝。在该情况下,招标人将对按评标价由低到高排序的下一个中标候选人作出同样的审查,或重新招标确定中标人。
6.2 合同授予标准
6.2.1 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评标价最低的中标候选人。
6.3 中标通知书
在招标人进行并最终接受此招标过程及结果的情况下:
6.3.1 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前,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其投标被接受。
6.3.2 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招标人采购中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及服务的协议的一部分。
6.3.3 若中标人未能满足本章第6.4款要求,招标人有充分的理由取消该中标决定,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将合同授予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评标价由低到高排序的下一个中标候选人,或重新招标。
6.4 签订合同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后,应按通知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若中标人未对招标文件提出过偏离、保留或反对,则被视为中标人已完全接受了招标文件,中标人无权在合同签订前要求修改合同条款。若中标人已对招标文件提出了偏离、保留或反对,则中标人仅可就其已提出的偏离、保留或反对与招标人进行磋商。如经磋商最终达不成一致意见,招标人有权不与中标人签约、取消其中标资格而不承担任何责任。在此情况下,招标人有权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格式Ⅳ-1.投标书格式
投 标 书
致:()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投标邀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及副本四份:
1. 开标一览表
2. 投标分项报价表
3. 资格证明文件
4. 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
5. 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6. 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和技术规格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
7.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8.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
在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所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投标总价为人民币( ,大写金额: )。
2. 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 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第(补遗文件)(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 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日起( 90个 )日历日。
5. 投标人同意投标人须知中关于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
6. 根据投标人须知规定,我方承诺,与买方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买方的附属机构。
7. 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8.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信函请寄: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子函件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境内投标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格式Ⅳ-2.开标一览表格式
开标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招标编号:

序号投标人制造商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数量报价方式投标总价投标声明
投标保证金承诺质保期承诺签署机密信息接收承诺函交货期到货地点备注


投标总价(大写):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1.投标总价:含增值税、运费及其他所有伴随费用的交货价;
2.如投标人所报价格中含优惠条件(折扣),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说明。


格式Ⅳ-3.价格表格式
格式Ⅳ-3-1.综合报价表格式
综合报价表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招标编号: 包号:
12345678
序号名称规格
型号生产商
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出厂价


设备出厂总价
技术服务和培训总价
运输和保险费用
货物运抵现场总价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注: 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格式Ⅳ-3-2.货物分项报价表格式
货物分项报价表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招标编号: 包号:
12345678
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商名称单位数量单价总价







累计总价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注: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格式Ⅳ-3-3.技术服务和培训报价表格式
技术服务和培训报价表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招标编号: 包号:
技术服务费
服务内容单价
(人民币/天/人)费用
货物现场开箱验收
现场安装培训
现场安装指导及检查
试运行调试服务
投产运行前,可能发生的其他服务
投产运行服务
所有质保期内售后服务
其他
小计
培训费
培训内容单价
(人民币/天/人)费用
使用国内培训(培训工程师)
工厂培训(见投标人须知要求)
其他
小计
合计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注:1. 服务费应固定不变,直至工作完成,不随实际服务天数而增减。
2. 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3. 以上价格为含税价格。
现场技术服务费至少应保证在下述环节派工程师赴现场:
1. 货物现场开箱验收;
2. 现场安装培训;
3. 现场安装指导及检查;
4. 试运行调试服务;
5. 投产运行前,可能发生的其他服务;
6. 投产运行服务;
7. 所有质保期内售后服务。

格式Ⅳ-4.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格式
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
招标编号:______________ 包号:______________
序号货物名称招标文件
条目号招标技术条款投标技术条款响应/偏离说明




郑重声明
制造商已认真阅读了技术规格书,并完全了解货物使用环境、工况、等买方的各项要求,并将投标货物与技术规格书存在的偏离已全部列于表中。我们在此郑重承诺:
如果我们中标,无论何时提供的任何文件,如谈判、澄清、确认和修改等文件,任何偏离或修改均单独列出并予以逐条说明。未在书面文件中单独列出的偏离或修改内容,买方随时有权拒绝接受,我方承担商品的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的责任,并接受按合同索赔。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格式Ⅳ-5.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格式
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
招标编号.:______________包号:______________
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说明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______________


格式Ⅳ-6.法人代表授权书格式
法人代表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的(合同名称)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境内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应提供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正面扫描、复印件)


格式Ⅳ-7.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填 写 须 知
1.制造商作为投标人应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格式IV9—l、IV9—2、IV-3、IV-4、IV9—5、IV9—6和IV9-7以及其他有关资料。贸易公司作为投标人应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附件9全部格式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2.所附附件格式中要求填写的全部问题和/或信息都必须填写。
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填写的内容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4.评标委员会将应用投标人提交的资料根据自己的判断和考虑决定投标人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
5.投标人提交的资料将被保密,但不退还。
6.全部资格证明文件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



格式Ⅳ-7-1.资格声明格式
资格声明
致:(招标机构或招标人)
为响应你方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的(招标编号)投标邀请,下述签字人愿参与投标,提供货物需求一览表中规定的(货物品目号和名称),提交下述文件并声明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1)由(制造商名称)为提供(货物品目号和名称)的授权书1份正本,__ __份副本,我方代表该制造商并受其约束(投标人是代理的贸易公司时填写)。
(2)我方和制造商的资格声明,各有1份正本,_二 _份副本。
(3)下述签字人在证书中证明本资格文件中的内容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投标人(制造商或贸易公司)的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人姓名、职务(印刷字体):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

格式Ⅳ-7-2.制造商资格声明格式
制造商资格声明
1名称及概况:
1)制造商名称(加盖公章):
2)总部地址:
3)电话: 传真:
4)成立/注册日期:
5)制造商注册登记证或工商营业执照:
6)注册资金:
7)与本项目有关的各类许可证,如质量保证体系认证、安全许可证等:
8)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审计报告:
9)最近期的资产负债报告
① 固定资产:填写与本表 8)项一致的财务数据。
② 流动资产:填写与本表 8)项一致的财务数据。
③ 长期负债:填写与本表 8)项一致的财务数据。
④ 流动负债:填写与本表 8)项一致的财务数据。
⑤ 净值: 填写与本表 8)项一致的财务数据。
⑥ 存货: 填写与本表 8)项一致的财务数据。
⑦ 资产总计:填写与本表 8)项一致的财务数据。
10)法人姓名及职务:
11)制造商的姓名和地址:
2本制造商在生产中所采用的质量保证体系及产品认证情况;
3投标货物是否具备质量保证体系证书,并请出具复印件;
4本制造商在生产和检测中所采用的主要工艺;
5本制造商在生产和检测同类投标货物中所使用的主要设备,以及这些设备的制造厂家、购买年限、主要技术指标;
6投标货物设计、生产和检测的主要技术人员的技术级别、经验;
7技术服务网络设置状况;
8同类投标货物的供货业绩;
1)本制造商符合有效业绩要求的供货业绩表(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

数量 合计

总计

2)除填写上述表格外,制造商还须提交相应的详细有效业绩清单并提供相应的有效业绩证明文件,详见投标人须知要求。

规格供货时间业主名称项目名称项目联系人电话供货数量

总计

9易损件供货商的名称和地址:
易损件名称易损件供货商的名称、地址

10有关开户银行的名称和地址:
11制造商所属的集团公司(如有的话):
12其他情况: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签字人姓名: (印刷体) 签字人职务: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签字日期: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格式Ⅳ-7-3.法律纠纷情况
法律纠纷情况
制造商和代理商应如实填写:
贵方目前是否正在涉及或面临尚未解决,对贵方影响巨大的诉讼案件?如果有,请简单说明情况。贵公司及分支机构或建议联合供货体的任何成员在过去10年中是否涉及任何诉讼案件?如果是,请写明诉讼案的现状。

投标人(制造商或贸易公司)的名称(加盖公章)
签字人姓名、职务(印刷字体):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格式Ⅳ-7-4.证书
证 书
下述签字人证明本资格文件和要求的格式中的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下述签字人在此授权并要求任何被征询的银行向招标机构和招标人提供任何所要求的资料,以验证本声明及本公司实力和信誉。同时附上从我方银行(银行名称)出具的资信证明。
下述签字人知道,招标机构和招标人可能要求提供进一步的资格证明材料并同意按招标机构和招标人要求提交。

投标人(制造商或贸易公司)的名称(加盖公章)
签字人姓名、职务(印刷字体):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格式Ⅳ-7-5.机密信息接受承诺函
机密信息接受承诺函(加盖公章)
本机密信息接受承诺函由 (以下简称“乙方”)针对同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所发放的 号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对从甲方处获得的相关的机密信息的保密工作做出如下承诺:
8.1 机密信息
本承诺中所称机密信息是指因执行本次招标而直接或间接地接触到的相关组织机构、业务等任何秘密的或专有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8.1.1 管理经验;
8.1.2 业务流程、职员资料及内部公开的财务、生产经营资料及为甲方专有的文件资料;
8.2 机密信息的接受的方式
当甲方欲向乙方透露与其项目相关的机密信息时,此信息包括口头、书面或以其它形式的载体透露给乙方的,乙方有责任按照第三条承诺保密的责任。
8.3 乙方的保密责任
乙方同意:
8.3.1 以谨慎的态度避免泄露、公开或传播甲方的机密信息,就如同使用与此相似的,自己不愿其泄露,公开或传播的信息一样;
8.3.2 为履行项目之目的或在其它方面为了甲方的利益使用甲方的机密信息。
乙方可以将机密信息透露给:
(1)为项目进行必须了解该信息的其本身的雇员及其母公司和子公司的雇员或合作方的本项目组成员;
(2)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的任何其它地方。
8.4 保密期限
根据本机密信息接受承诺函,由甲方向乙方透露的信息应自本技术规格书中提到的招标之日起五年止。
8.5 乙方不承担保密责任的信息
对于下列信息,乙方不承担本机密信息透露协议所规定的保密责任:
8.5.1 在不承担保密责任的情况下已获取的信息;
8.5.2 乙方独立开发且不涉及透露方的信息;
8.5.3 从甲方以外的合法渠道所获得的信息;
8.5.4 通过公开渠道而非乙方过失而公开的信息;
8.6 残留信息
残留信息指包含在甲方的信息之中,与乙方业务活动相关的构想、技能、技术,这些构想、技能、技术,保留在乙方接触项目中涉及保密信息的雇员的记忆之中,或已转化为该雇员的技能。乙方可透露、公开或传播并使用残留信息。
但是,除非甲方与乙方就残留信息另有规定,乙方不得透露,公开或传播:
8.6.1 残留信息源;
8.6.2 甲方的任何财务、统计或个人数据;
8.6.3 甲方的业务计划。
8.7 保密信息的返还
甲方可以在任何时候,书面要求乙方返还或销毁任何因项目而透露的机密信息及其复制品,乙方应于收到甲方的要求后7天内返还或销毁该等机密信息及其复制品。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地故意保留或控制任何机密信息及其复印件。
8.8 不承认条款
8.8.1 甲方仅“按现状”提供信息;
8.8.2 甲方对因其透露的信息所引起的任何损害概不承担责任,但甲方明知或应当知道其透露的信息有可能引起任何损害的情况除外;
8.8.3 透露载有业务计划的信息仅出于计划的目的。甲方可随时改变或取消计划。使用此类信息的风险应由乙方承担,但甲方明知或应当知道改变或取消其计划有可能为接受方带来损害且为采取合理措施进行补救的情况除外。
8.8.4 本承诺函并不要求任一方透露或接受信息。
8.9 适用法律
本承诺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在本次招标期间,如对本承诺函有异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该仲裁判决书是终决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
格式Ⅳ-7-6.业绩一览表

业 绩 一 览 表

序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用户名称销售时间联系人联系方式
(座机和手机)
1       
2       
3       
4       
5       

注明:业绩合同复印件须提供整套合同及合同技术附件,并与《业绩一览表》对应,不符合要求的业绩请勿列举。

吉林奇峰化纤有限公司
三期自备电站2#机项目(3#锅炉)工程

主蒸汽管道管件及工厂化加工
技术规范书


招标方:吉林奇峰化纤有限公司
设计院:吉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
投标方:


2017年 5 月



目 录
附件1技术规范2
1总则2
1.1工程概况3
1.2 主要技术规范4
1.3 设计条件4
1.4 设计制造技术标准5
2 技术要求7
2.1 技术条件7
2.2 设备性能要求8
2.3 设备制造要求8
2.4 辅助设备要求(管件要求)10
2.5 管件材料13
2.6热工测点定位及配管13
2.7 配管设计15
3.性能保证值17
4.质量保证17
5.清洁、油漆、包装、装卸、运输与储存18
6检验与验收19
7.技术数据21
8.设计与供货界限及接口规则21
附件2供货范围22
1一般要求22
2供货范围22
附件3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24
1一般要求24
2技术文件和图纸24
附件4交货进度27
1概述28
2工厂检验28
3设备监造29
4性能验收试验30
1投标方现场技术服务32
2设计联络33
3技术服务33
附件7分包商/外购部件情况34
附件8 差异表34
附件9 包装、标志、运输和储存34
附件10技术性能违约金支付条件34
附件11合同特殊条款34


附件1技术规范
1总则
1.本技术规范适用于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三期自备电站3#炉项目工程主蒸汽管道管件及工厂化加工的设计、制造、检验、包装、运输和安装指导、监督和性能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工厂化加工范围包括主蒸汽系统的主管道及支管道,以及上述管道钢管的焊材、管件(包括杂项)的加工制作、配管设计、加工、配制、焊接、热处理和检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2.投标方的工作范围包括管道、管件的制造、检验、试验、包装、运输至现场。
3.投标方有严格的质量保证体系,并已取得压力管道生产许可证、ASME认证、API认证且有P91产品通过有关部门鉴定的经验。
4.投标方应有严格的质量保证体系,提供高质量管道及管件材料。本规范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详细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国际标准的有关规定的条文,投标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协议和相关的最新国际标准的优质产品。
5.投标方应按照本技术要求和相关标准生产。本规范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应按较高标准执行。
6.本规范未尽事宜,买卖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7.在合同签订后,招标方有权因规范、标准、规程发生变化而提出一些补充要求,具体内容双方共同商定。
8.进口管材必须出具海关验收报告、炉批号、原始发票、原产国证明、原始材质单、原始装箱单、原始报关单、原始商检报告等相关手续。招标方有权对投标方材料进行拍照标定记号,有权进行全方位跟踪加工流程,并进行监造,如有疑问投标方必须提供合理解决方案和合理答复意见。投标方提供相应便利条件,确保招标方监造人员食、住、行方便。
9.投标方将提供国外进口管道采购合同原件,供招标方确认查询。
10.投标方提供符合本规范要求的进口管材、管件等,不准以国内相同材质管材、管件取代进口管材及管件;进行配管的管道必须是成品管,不准采用进口黑皮料加工配管,如发现弄虚作假,招标方追究其法律责任且要求投标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11.本规范及相关会议纪要和澄清文件,均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投标方须提交一套详细、完整的分项报价清单(具体要求见合同特殊条款)。
13. 投标方的责任
13.1 投标方的责任范围包括保证本技术规定中所规定的产品能够正常工作。
13.2 投标方应负责所规定的供货、加工范围内所有相关设计和材料供货。
13.3 投标方的责任还应包括保修期和整个系统各方面的协调工作以及按规定时间及时提交招标方要求的图纸、资料和数据等。
14. 如因设计、加工、产品制造质量不良而造成设备无法正常运行,投标方必须为此负全部(直接、间接)责任。
15. 资格要求与合格条件
15.1 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ISO9001:2000 体系认证;
?国家电力系统电站配件供应资质;
?固定资产在1000万元以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资质:级别 A级,;
※15.2 由制造单位直接参与投标,提供的产品必须为原厂制造,一经发现有代工行为合同将中止合同。
15.3 投标单位提供财务状况,包括近3年经过审计的主要财务报表;
15.4 本工程不允许分包。
16. 本规范书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1工程概况
1.1.1 工程名称及地址
工程名称: 吉林奇峰化纤有限公司三期自备电站2#机项目(3#锅炉)工程
工程地址:吉林省吉林市九站经济技术开发区
1.1..2 安装的锅炉台数及容量: 一台240t/h循环流化床锅炉
锅炉技术规范
锅炉型式: 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
数量 一台
额定蒸发量: 240t/h
过热蒸汽压力: 9.80Mpa
过热蒸汽温度: 540℃
最大给水温度: 215℃(投入高加)140℃(不投入高加)
冷风温度: 20 ℃冬季-35℃。
锅炉安装后实际排烟温度:135℃-160℃(设计煤种)
锅炉计算效率: 91.9 %(设计煤种)
Ca/S比: Ca/S<2
脱硫效率(干法):≥98%
1.1.3 锅炉安装地点:吉林奇峰动力锅炉车间三期电站
1.1.4 工艺系统概况
卖方提供的24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是采用先进的技术。锅炉为高温高压、单锅筒自然循环、单炉膛、分离器,采用平衡通风、全悬吊结构。
锅炉运转层平台标高为8.00米。
1.1.5 基本数据及条件
1 自然条件
气侯 空气温度
最高温度 40℃
最低温度 –40.2℃
2 年气压平均发展速度99.42KPa
3 年平均相对湿度 70%
4 年平均降雨量 660mm
5 风速
最大 30m/s
年平均 3.4m/s
基本风压(10米高处)0.45KN/M2
6 最大积雪深度469mm,基本雪压0.75KN/M2
7 建设厂地地震烈度为:7度
8 海拔高度为 :182-184 m
9 最大冻土深度 :-1.70m
1.1.6 燃料
煤的特性
名 称符 号单 位设 计 值校 核 值
收到基碳Car%43.8538.3
收到基氢Har%3.0592.8
收到基氧Oar%7.6325.45
收到基氮Nar%1.0550.81
收到基硫
Sar%0.651.1
收到基灰份Aar%4036.14
全水份
Mar%6.815.4
干燥无灰基挥发份VdafKJ/Kg24.0026.8
低位值发热量Qnet.v.ar17.0(4047)14.8
(3540)
哈氏可磨系数Kko76
灰的变形温度DT℃设计值1400
灰的软化温度ST℃设计值>1400
流动温度FT℃>1490>1400
灰成份特征及成份分析
符 号单 位设 计 值校 核 值
SiO2%51.04
A12O3%18.85
Fe2O3%3.76
CaO%9.49
K2O%1.4
1.1.7 石灰石化学成份(充分考虑投入干法脱硫后的热值损失)
化学成份CaOSiO2A12O3Fe2O3MgO
含量(%)51.60.780.1412.02
1.1.8 点火方法:
采用床下油点火。
1.1.9 供水
锅炉给水质量标准
硬度 不大于2.0 u mo1/L
氧含量 不大于7.0 u g/L
铁含量 不大于20 u g/L
铜含量 不大于5 u g/L
石油产物含量 不大于0.3 mg/L
氨及其化合物含量 不大于10~50 u g/L
PH值 8.8-9.3
硅酸化合物含量 不大于80 u g/L
1.1.10 饱和蒸汽与过热蒸汽
饱和与过热蒸汽的质量标准
钠化合物含量 不大于10 u g/kg
硅酸化合物含量 不大于20 u g/kg
铁化合物含量 不大于20 u g/kg
铜化合物含量 不大于5 u g/kg
导电率:(25℃经氢离子交换后)不大于0.3 us/cm。
过热蒸汽品质标准除能满足上述指标外,还满足配套汽轮机进汽的品质要求

1.2 主要技术规范
主蒸汽管道、管件的设计条件及数量见附表1。
主蒸汽管道参数表
序号名称设计压力MPa(g)设计温度℃
1主蒸汽管道9.8545
1.3 设计条件
1.3.1锅炉
锅炉采用太原锅炉厂的TG-240/0.8-M11型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
1.3.2设备使用条件
设备名称:主蒸汽管道及管件。
设备功能:用于输送主蒸汽。
布置地点:主厂房内。
1.4 设计制造技术标准
国内部分:
DL/T5366-2014 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应力计算技术规程
GB 50764-2012 电厂动力管道设计规范
GB222-2006 钢的化学分析用试样取样法及成品化学成份允许偏差
GB713-2014 锅炉用碳素钢和低合金钢钢板
GB5777-2008 无缝钢管超声波探伤方法
GB3323-2005 钢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
GB10561-2005 钢中非金属夹杂物显微评定方法
GB11345-2013 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等级
GB12459-2005 钢制对焊无缝管件
GB150-2011 钢制压力容器及标准释义
GB5310-2008 高压锅炉无缝钢管
GB/T13298-1991 金属显微组织检验方法
GB/T13401-2005 钢板制对焊管件
GB/T14383-2008 锻钢制承插焊管件
GB/T229-2007 金属夏比缺口冲击试验方法
GB/T15822-2005 磁粉探伤方法
GB/T17116.1-1197 管道支吊架 第一部分 技术规范
GB/T17116.2-1997 管道支吊架 第二部分 管道连接部件
GB/T223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系列标准)
DL441-2004 火力发电厂高温高压蒸汽管道蠕变监督导则
DL438-2009 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
DL/T869-2012 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
DL473-1992 大直径三通锻件技术条件
DL5028-2015 电力工程制图标准
DL/T5026-1993 电力工程计算机辅助设计技术规定
DL5031-1994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管道篇)
DL/T820-2002 管道焊接接头超声波检验技术规程
DL/T5069-1996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钢制承压管道对接焊接接头射线检验篇)
DL/T5054-1996 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设计技术规定
DL/T612-1996 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检查规程
DL/T5072-2007 火力发电厂保温油漆设计规程
DL/T695-2014 电站钢制对焊管件
JB4726-2000 压力容器用碳素钢和低合金钢锻件
JB4730-2005 压力容器无损检测
87GD 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零件及部件典型设计手册
2000GD 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零件及部件典型设计手册
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支吊架设计手册
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支吊架设计手册,补充部分
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 管道篇
火电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焊接篇)
SDJ279-1990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篇)
DL/T868-2014 焊接工艺评定规程
DL/T752-2010 火力发电厂异种钢焊接技术规程
DL/T679-2012 焊工技术考核规程
DL/T850-2004 电站配管
国外部分:
ASME B31.1 Power Piping
TRD 301 Technical Rules for Steam Boilers
FDBR Design of Power Piping
德国377/2
欧洲EN10216-2
ASME SECTION II Materials
ASME SECTION V Nondestructive Examination
ASME SECTION VIII Rule of Construction of Pressure Vessels
ASME SECTION IX Welding and Brazing Qualifications
ANSI B16.9 Wrought Steel Butt-Welding Fittings
ANSI B16.11 Forged Steel Fitting, Socket-Welding and Threaded
ANSI B16.25 Butt-Welding Ends
ANSI B16.28 Wrought Steel Butt-Welding Short Radius Elbows and Rotations
MSS SP-43 Wrought Stainless Steel Butt-welding Fitting
MSS SP-75 Specification for High-Test Wrought Welding Fittings
MSS SP-58Pipe Hangers and Supports-Materials,Design and Manufacture
MSS SP-69 Pipe Hangers and Supports-Selection and Application
MSS SP-89 Pige Hangers and Supports-Fabrication and Installation Practices
ASTM Material Specification
DIN17175-1979 耐热无缝钢管供货技术条件
ASME boiler and pressure vessel code
SA-335/SA-335M seamless ferritic alley steel pipe for high temperature service
SA-530/SA-530M General requirements for specialized carbon and alley steel pipe
AWS American Welding Society
ASTM A182 《高温用锻制或轧制合金钢管道法兰、锻制管配件、阀门和零件技术条件》
ASTM A335 《耐热合金钢钢管》
ASTM A234 《中高温用锻制碳钢和合金钢管配件技术条件》
ASTM A515 《中高温压力容器用碳钢板技术条件》
ASTM A672 《中温高压作业用电熔焊管》
DIN17175 《15NiCuMoNb5》
DIR 300 《蒸汽锅炉技术规程》
SEP1915 《超声波检验》
以上列出的仅为最低通用标准,投标方如有相关的部门或工厂标准,可相应执行,但不应低于上述的通用标准。如高于上述标准,则按投标方相关的部门或工厂标准执行。
如在制作前有新版本的更高的标准规范发行,按最新版本的、更高的标准规范执行。
如上述标准有矛盾,按严格者执行。
2 技术要求
2.1 技术条件
2.1.1 凡材质为A335P91包括主蒸汽管道要求为国外进口成品管。管件母材进口,国内加工制造。
2.1.1.1进口管材应满足ASTM和DIN标准的各项技术要求,且有生产厂名称和商标。
2.1.1.2应提供管材制造商对管材的化学分析和物理测试报告。
2.1.1.3所供管道每根长度须大于6m,应有2/3管段(占管段总数)长度大于7m。
2.1.2 满足招标方对本技术协议内要求的管道、管件系统、布置、运行等方面的设计要求。
2.1.3 满足有关本技术协议内要求的管道、管件验收标准和规范(规程)的要求。
2.1.4 满足施工单位对运输、装卸、安装、投运等的一些特殊要求。
2.1.5 满足招标方资料存档的要求,投标方将提供相关资料及全套的质检报告。
2.1.6每件供货应打上钢号,并以不同颜色区分。管道、管件加工制造完毕后外壁应涂防锈漆,以防锈蚀,碳钢部分为灰色,合金部分为红色,坡口应用专用防锈剂。
2.2 设备性能要求
2.1.1所有管件均应按招标方及设计院提供的接管尺寸参数设计加工制造,管件的通流能力与连接管道基本相当:热压弯头最小内径所保证的通流面积宜与接管相等,但不得小于接管通流面积的95%(DL/T695-2014电站钢制对焊管件),接管处管径偏差应符合有关的要求,三通最小内径所保证的通流面积宜与接管相等,但不得小于接管通流面积的90%(DL/T*******电站钢制对焊管件)。 材料的选择均应符合ASME标准,并经招标方及设计院最终确认后才能投料生产。
2.1.2管件的设计应遵守DL/T5366-2006《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应力计算技术规定》,DL/T 5054-1996《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设计技术规定》,DL5031-1994《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管道篇)》及ASME标准对管件的有关技术规定。
2.1.3加工管件的原材料进厂后必须进行100%的质量检查,包括光谱检查,只有符合标准的,才能用于加工管件。
2.1.4为了更好地保证管件的力学性能,在管件加工完毕后应进行热处理,热处理后应清除氧化皮,保证其机械性能符合有关规定。
2.3 设备制造要求
2.3.1管件坡口应满足接管的公差配合,按照国标GB 985-2008《气焊、手工电弧焊及气体保护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形式与尺寸》,GB986《埋弧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形式和尺寸》、电力行业标准DL 5007《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火力发电厂焊接篇)》、《电厂动力管道设计设计规范》GB50764-2012执行。投标方在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提供管件正式坡口图。经招标方确认后,投标方必须严格按照坡口图进行加工。
2.3.2管件供货时,投标方应按管件品种、规格分别提供化学成分、机械性能、金相组织、无损检测和热处理检验等内容的检测报告。
2.3.3投标方应在管件产品的明显处打上压力、温度、材料和管件规格标识。钢印应采用低应力钢印(离开应力集中区)。
2.3.4管件加工制造完毕后外壁应涂防锈漆,以防锈蚀,端头涂色环油漆(碳钢部分为灰色,合金部分为黑色),内壁及坡口涂专用防锈剂(水溶漆)。
2.3.5投标方应向招标方提供典型结构的管件强度试验报告。管件的结构设计和强度验算由投标方完成。
2.3.6合同签定后,投标方应在两周内将各种规格的管件图纸及强度计算等有关计算书与图纸提供给设计院及招标方确认,投标方对其所提供的图纸和计算结果负有完全责任。三通应力加强系数应经设计院确认合格后才能生产。
2.3.7所有的废物都应从每个管件的内部清除掉。所有的标记、沙和其它有害物质都应从其内部和外表面除去,在对管件进行运输的时候应对它的内部和外部进行清洁处理。一旦最终清理,就必须采用保护措施,所有的部件均应被遮盖、装箱和加套帽子,以防止以后进一步损坏和腐蚀。
2.3.8所有对焊接端口均应用橡胶圈保护坡口。
2.3.9管件在运输过程中必须有足够的支撑,所有松动部分应该用板带箱及盒子装好并做合适的标记。
2.3.10对管件和材料的所有制造、加工、试验和检查都应得到招标方的监督或认可。
2.3.11所有管件的偏差与要求,均应符合招标方提出的技术规范,或比招标方提出的技术条件更严格。
2.3.12热压弯头管件在最小外径和最大壁厚条件下,应确保管件通流面积不小于主管通流面积的95%(DL/T695-2014电站钢制对焊管件)。
2.3.13管件压制时的加热温度与终压温度必须符合压制工艺的规定,加热应当均匀,防止过烧,尽量使生成氧化铁皮最少。
2.3.14合金钢管件压制后应进行正火+回火处理,并按热处理炉批做金相试验,附检验报告。P91材质管件出厂硬度不超过250HB,不低于180HB其他材质管件出厂硬度检查应符合DL 438-2009《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导则》的规定。
2.3.15碳素钢管件压制后应进行正火,热处理时加热温度,保温时间,升降温速度应遵守有关工艺规定,并做好操作记录。
2.3.16焊接管件焊后应进行回火处理,热处理工艺符合有关规程规定,并提供力学性能报告,硬度试验报告,热处理的类型、热处理自动记录曲线和报告。
2.3.17产品表面不允许有任何裂纹、夹层、夹渣等缺陷。
2.3.18产品表面缺陷打磨的凹坑底部应为半径不小于3倍打磨深度的圆弧面;四周的斜度应不大于1:3,并且去除缺陷后的产品,实际最小壁厚不得小于最小计算壁厚。
2.3.19圆弧度评定参照最新版国标GB 9222-2008《水管锅炉受压元件强度计算》进行。
2.3.20其它评定参照GB 13401-2005《钢板制对焊管件》及电力行业GD2000标准进行。
2.3.21投标方应按钢管制造厂的技术证件,检查材料的质量,必要时根据检查试验和分析来检查材料质量。合金钢制成的管件应检查合金成分。出厂前应检查管件的外形尺寸、偏差以及坡口加工情况,使之符合设计要求。
2.4 辅助设备要求(管件要求)
2.4.1管件(三通、异径管、弯头等)任何一点最小壁厚不得小于所连接直管的最小壁厚。
2.4.2热挤压三通
2.4.2.1在三通最大外径和最小壁厚条件下,应确保三通计算一次膜态应力不大于三通材料在工作温度下的许用应力的95%。
2.4.2.2三通支管高度应尽量高,以满足现场焊口和热处理的需要。
2.4.2.3应挑选带有正公差(壁厚偏厚)的管子做热压三通毛坯,并把较厚一侧作为热压三通的肩部。肩部的厚度和外壁过渡半径参照ASME B31.3 304.3.4的规定及该标准附录D。
2.4.2.4热压三通外形尺寸及其偏差,应符合电力行业GD2000标准。
2.4.2.5热压三通端面椭圆度应当在1%以内,且不大于3mm。
2.4.2.6热压三通端面应与轴向中心线垂直,主管垂直度的允许偏差按照DL/T695-2014电站钢制对焊管件附录C执行。
热压三通的壁厚允许偏差如下表:
壁厚公称通径DN
100125150175200225250275300>300
S(mm)±1±1±1.3±1.3±1.3±1.5±1.5±1.8±1.8±2
2.4.2.7用超声波测厚仪测量热压三通颈部金属厚度及两端管壁厚度;对三通颈部进行无损检测,以确定是否有裂纹或其它缺陷存在,并测定热处理后硬度数值。把数值记录在出厂技术证件上。
2.4.2.8热压三通的其它技术要求应符合电力行业GD2000的规定。
2.4.3锻制三通
2.4.3.1在三通最大外径和最小壁厚条件下,应确保三通计算一次膜态应力不大于三通材料在工作温度下的许用应力的95%。
2.4.3.2三通支管高度应尽量高,以满足现场焊口和热处理的需要。
2.4.3.3进口锻件应满足A182-F91和该生产国的有关标准。
2.4.3.4应控制锻件毛坯的加热、冷却、始锻和终锻温度,以保证锻件优良的质量和最小内应力,并应避免锻件局部地区加热到锻造温度而不锻打的情况。
2.4.3.5锻件表面不应有裂纹、夹层、折叠、锻伤、结疤及夹渣等局部缺陷。锻件任何部分应保证没有白点以及肉眼看得见的缩孔、气孔、疏松、裂纹和非金属夹杂等缺陷,若在一批锻件中发现白点时,则在该批锻件应逐件检查。
2.4.3.6锻件的形状和位置公差必须符合电力行业GD2000标准。
2.4.3.7锻制三通的其它技术要求应符合电力行业GD2000的规定。
2.4.3.8锻件应提供化学成份、机械性能、金相组织、无损探伤报告
2.4.4焊制三通
2.4.4.1钢管内外表面不得有结疤、撕裂、裂纹、拆叠、分层和夹杂等缺陷,这些缺陷应全部清除,清除后不得使壁厚减薄大于规定的负偏差。
2.4.4.2应按DL5007-92《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技术协议(火力发电厂焊接篇)》的规定,选用经过考试合格的焊工施焊,并且要遵守该规定中的有关条文。
2.4.4.3焊制三通焊接应符合部标GD2000进行。
2.4.4.4焊制三通端面椭圆度应当在1%以内,且不大于3mm。
2.4.4.5支管垂直度偏差应不大于支管高度的1%,且不得大于3mm。
2.4.4.6各端面垂直度偏差值应不大于该钢管外径的1%,且不得大于3mm。
2.4.4.7不对称度的允许值为主管外径的3%,且不得大于10mm。
2.4.4.8焊制三通的全部焊缝均应进行外观检查,然后进行无损检测和热处理后硬度检查。
2.4.4.9焊制三通全部焊缝均经无损检测(超声波或射线)合格时,可以不做水压试验。若作水压试验,应为1.5倍设计压力,且为30分钟
2.4.4.10焊制三通的其它技术要求应符合电力行业GD2000。
2.4.5 接管座
2.4.5.1接管座外形尺寸及其偏差,应符合电力行业GD2000标准。
2.4.5.2接管座中心线应垂直于主管中心线,垂直度的允许偏差为接管口外径的1%;接管座端面垂直度偏差值应不大于接管外径的1%。
2.4.5.3用量规和样板检查接管座端部坡口加工情况,并把数值记录在出厂技术证件上。
2.4.5.4接管座的其它技术要求应符合电力行业GD2000的规定。并提供接管座的强度计算书。
2.4.6钢管模压异径管
2.4.6.1异径管模压时出现的缺陷禁止用嵌缝、凿掉和补焊等方法修补。
2.4.6.2异径管两端坡口加工按GD2000对口焊接图进行。与设备直接连接的管件应按设备接口坡口要求加工。
2.4.6.3异径管外形尺寸应符合电力行业GD2000标准,未注公差尺寸的公差等级按GB/T1800.3-98规定的IT 16级。
2.4.6.4异径管端面的椭圆度偏差,用弧长约为1/6~1/4周长的找圆样板检查,不应出现大于1mm的间隙。把数值记录在出厂技术证件上。
2.4.6.5异径管端面应与中心线垂直,管端面垂直度的偏差不得大于管子外径的1%,且不得大于3mm。把数值记录在出厂技术证件上。
2.4.6.6模压后异径管两端轴线应吻合,其偏心率不得大于大端外径的1%,且不得大于5mm。把数值记录在出厂技术证件上。
2.4.6.7模压异径管的其它技术要求应符合GB/T1800.3GD2000及国标GB 13401-2005。
2.4.7热压弯头
2.4.7.1弯头外弧侧表面必须经过磁粉检验。检验应按照JB4730-94《压力容器无损探伤》的要求进行。
2.4.7.2每炉同一规格主蒸汽弯头应抽检一个在受拉侧做复膜金相,不得有裂纹存在。
2.4.7.3弯头外侧壁厚不应低于其接管的最小壁厚,且弯头内、外侧壁厚不应超过接管公称壁厚的1.25倍。
2.4.7.4弯头角度偏差不得大于±0.5°。
2.4.7.5弯头端面椭圆度应小于管子外径1%,且不大于3mm。其它部位:对于高压管道,椭圆度小于管子外径2%;对于中低压管道,椭圆度小于管子外径5%。
2.4.7.6弯头端面应与轴向中心线垂直,允许偏差为钢管外径的1%,且不得大于3mm。
2.4.7.7热压弯头应用超声波测厚仪测量弯头内、外侧壁厚,并把数值记录在出厂技术证件上。
2.4.7.8热压弯头的内、外侧应进行无损检测,以确定是否有裂纹或其它缺陷存在,并测定热处理后硬度数值。把数值记录在出厂技术证件上。
2.4.7.9弯头的其它技术要求应符合电力行业GD2000的规定。
2.4.7.10热压弯头均须带有直段。未明确规定的直段按50mm制造。
2.5 管件材料
2.5.1管件所采用的材料应采用与主管一致的材料(部分接管座除外)。
2.5.2应检验管材钢号,外径及壁厚是否符合招标方设计规定,并审查管材带来的技术文件,以确保管材质量。
2.6热工测点定位及配管要求
涉及仪表测点等相关数量、规格、型号、尺寸等问题,待定标后与设计院共同确定。流量计位置投标方直管通过。其中,主蒸汽流量计采用长径喷嘴流量测量装置,流量计安装位置见热机管道布置图纸(同时应保证流量计的前后直管道距离)。长径喷嘴流量测量装置(含3对取压接管、3对冷凝器和3×2只一次仪表阀)由投标方配套供货。
2.6.1热工测点定位和配管工作应遵守《火力发电厂热工自动化就地设备安装、管路及电缆设计技术规定》(DL/T5182—2004)和《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第五部分;热工自动化》(DL/T5190.5—2004)中的规定。
2.6.2测点开孔应选择在管道的直线段上,测孔应避开阀门、弯头、三通、异径管、挡板、人孔等对介质流速有影响或会造成漏泄的地方。同时,测点位置应避开管道焊缝及其热影响区内,与管道焊缝和工艺其它接口之间及两个测点开孔之间的距离应大于管道外径且不小于200mm。压力取源部件和测温元件在同一管段上邻近装设时,按介质流向,前者应在后者的上游。测点位置及方位配管厂在具体定点时可按照本原则适当调整。
2.6.3 主蒸汽管道压力测点(PT、PI)均应随主蒸汽管道配套提供压力取样短管,在主蒸汽管道上的开孔为取样短管的内径通孔。取样短管的型式应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规定,材质应符合被测介质参数的要求,应与主管道材质相同。
2.6.4测点在管道上的安装方位应按照上述DL/T5182—2004和DL/T5190.5—2004标准确定。测量蒸汽的压力测点宜在管道的上半部或与水平中心线以下成45度夹角范围内,测量液体的压力测点宜在管道水平中心线以下成45度夹角范围内。对于主蒸汽管道的压力测点,应同时兼顾到操作维护的方便性,工程中可统一按照测点在管道水平中心线以下成30度夹角取样。对于温度测点,其测点定位没有特别限定,主要应考虑维护及通道的方便性,条件允许时,水平管道上的温度测点可选择安装在管道正上部的方式。
2.6.5压力测点及压力取压接管座
本工程机组主蒸汽的热工压力测点其测点开孔应按照与管径为Φ25×7mm、材质与主管道同材质的取压短管相适配考虑。该取压短管长度应为≥250mm的加工管件,与管道焊接的一端外径为25mm,在中部偏后离末端60mm处逐渐变为外径16mm,以便与一次门前外径16mm壁厚3mm的管子对焊。取压短管的结构图及安装图详见下图:

压力接管座供货表(具体热工测点见施工图P&ID图):
序号用 途位置单位数量
1压力接管座主蒸汽管(材质A335P91)个10
2.6.6温度测点及温度管座
主蒸汽管道的温度测点在主管道外壁配一焊接高度为50mm的管座,该管座外径为64mm,管座材质与主管道相匹配。
其结构图及开孔安装图详见下图:

温度接管座供货表(具体热工测点见施工图P&ID图):
序号用 途位置单位数量
1温度接管座主蒸汽管(材质A335P91)个8
2.6.7温度套管、管座与温度测温元件的配套要求
2.6.7.1 投标方应配套提供温度测点的热电偶温度套管、温度管座及热电偶测温元件计共8套。
2.6.7.2热电偶温度套管、温度管座及热电偶测温元件应选用国内专业电站温度元件生产厂家生产的产品,保证温度元件、温度套管的生产质量和可靠性。投标方应配套和选用沈阳市新开拓热电测控仪表有限公司、沈阳宇光温度仪表有限公司、上海笑凌事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国内优质品牌的热电偶元件及配套附件(共8套)。以最高价计入投标总价,最终由招标方在签订技术协议时选定。
2.6.7.3热电偶应采用A级精度、K分度、绝缘式、焊接型、高温高压型产品。
2.6.7.4热电偶温度保护套管及温度接管座应采用与主蒸汽管道材质一致的材料。
2.6.8需要注意的事项
2.6.8.1主蒸汽管道部分涉及机组性能考核的热工测点(压力、温度)定位及配管,由项目业主方协调相关方另行予以确定,以便与主蒸汽管道热工测点定位及配管的工作同步。
2.6.7.2热工测点的位置定位应便于安装和维护检修,同时应注意主管道不论是水平布置还是垂直布置大多都是有固定方位的,这是因为主管道上有工艺自身需要的三通接口点、疏水点、弧弯等。在钢结构垂直布置主管道的热工测点位置不要与钢构架、管路支吊架相碰,安装在水平布置的管道顶部上的温度测点要考虑安装和取出时的有效空间,不要与管道和土建梁碰撞。
2.6.7.3主蒸汽管道上的温度与压力测点的具体位置,将在设计联络会上由投标方提出,经招标方确认和核准。
2.7 配管设计
2.7.1 投标方统一进行计算机优化配管设计。
2.7.2 配管设计以投标方为主,设计院应给予积极配合。
2.7.3 配管设计本着“设计合理、安装方便”的原则,尽量将现场焊口位置靠近易于施工位置,并考虑安装用调整段。
2.7.4 配管设计时管系的位置、管件的布置、阀门的位置、蠕胀测点、疏放水点、放气点、取样加药点、热工测点(包括调试、性能试验、运行)、流量测量装置和支吊架位置及形式等以设计院提供的正式兰图为准。
2.7.5 配管设计和工厂化加工配制将考虑机组酸洗、吹管、调试和性能试验等临时接口,还应考虑到现场起吊重量和空间的限制,具体由投标方和调试、安装单位协调。
2.7.6 配管设计时阀门、流量测量装置等零部件尺寸应以现场测量的数据为准,如与设计院施工图的参考尺寸和重量差异较大时,应及时反馈设计院。
2.7.7 如设计院施工图中某些部件仅有系统示意或布置示意时,投标方将根据现场环境, 本着便于安装、调试、运行和检修的原则确定位置。
2.7.8 配管设计总图体现以下内容:管道走向与坡度;分段管道总体尺寸;工厂拼接焊缝位置与编号;现场安装焊缝位置与编号;管件、阀门、热工测点、化水专业接口、流量测量装置、管道附件和起吊设施的位置;蠕胀测点的位置;支吊架位置;图纸上所有设备、部件、管道与材料的规格、材质与编号;分段管道的编号等。
2.7.9 根据配管设计总图绘制管段详图(单件配管图),管段详图上应显示:管件、阀门、热工测点、化水专业接口、管道附件、支吊架、疏水放气点、流量测量装置、蠕胀测点等位置和相应的制造尺寸。管段详图上有设备材料明细表,标明其规格、材质、编号、长度及重量等,并标明每段钢管所在的管材的编号。管段详图上标注该管段的编号、工厂拼接焊缝位置与编号、现场安装焊缝位置与编号。标注该管段两端接管位置和介质流向。
2.7.10 确定单件分段管道总体尺寸及焊缝位置时,将满足以下要求:
(1) 配管程序中的排料优化原则,使管材得到充分的合理利用, 具体作法是测量到货钢管的长度, 尽可能避免切割。
(2) 焊缝距弯管起弧点不小于钢管外径并不小于100mm。
(3) 两个相邻焊缝间的距离不小于钢管外径并不小于150mm。
(4) 焊缝距离支吊架管部边缘不小于50mm,对于焊后需进行热处理的焊缝,距离支吊架管部边缘不得小于焊缝宽度的5倍,且不小于100mm。
(5) 焊缝距离管道开孔边缘不小于150mm
(6) 对位于隔墙,楼板内的管段不得设置焊缝。
(7) 在确定单件分段管道的总体尺寸时,要考虑运输条件(汽车运输)的要求;还应考虑其刚度能保证吊装后不致产生永久变形,否则应加临时固定措施。
2.7.11 对设置蠕变测点的管段,应选用该管系中实际壁厚最薄的同批钢管,其长度不少于3000mm,在这一管段上不得开孔,安装仪表插座,也不得安装支吊架。
2.7.12 管道(系)的坡度将按设计院提供的施工图进行配管设计和加工,并满足设计要求。
2.7.13 配管设计采用立体安装布置、组合件清单及管段加工清单的形式。
2.7.14 配管设计确定管道系统上所有与之相关的焊口位置、坡口形式、各种温度、压力测点、疏放水、放气、取样加药、性能试验测点(调试所提供)等所有接管座的位置及方位、蠕胀测点、流量测量装置、调整段及支吊架卡块的位置。各点位置不应有冲突,如有需及时反馈设计院。
2.7.15 各类孔将采用机械钻镗。
2.7.16 采用喷砂去除管道内外壁的氧化皮,外表面涂防锈漆。
2.7.17 现场焊接坡口及钻镗孔等机加工表面涂以不影响焊接的防锈涂料。
2.7.18 配管设计图纸完成后将由设计单位、业主、安装单位及监造单位共同确认签字后才能投入生产。
2.7.19 出厂的管段及管道组合件在合适的位置上打钢印(包括图号、管段号、材料炉批号、焊口编号等),出厂前将对内部的杂物(金属碎片、铁屑、焊渣等)进行清理,两端坡口用橡胶、塑料或木块包装,以确保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坡口不受损坏。
2.7.20 投标方负责配合与相连设备(如锅炉、汽轮机、高加、给水泵、旁路阀和阀门等)接口的坡口形式,以使其相互匹配。
3.性能保证值
详见技术要求。
4.质量保证
4.1 进口管材检验
4.1.1 管材由投标方负责进口。附表1所列数量为初步设计理论数量,最终值应以设计院施工图蓝图为准。而实际采购数量及规格由投标方根据设计、加工、施工、检验等全过程需要综合统计,其中包括现场施工调整裕量、海关商检所耗费的用量等,最终结算时投标方提供。
4.1.2 投标方负责接港、通关、国内运输到电厂。
4.1.3 进口材料规定的国家商检。
4.1.4 原材料进厂验收与标记。标记内容:
(1) 全部管材的外观和几何尺寸检查。
(2) 全部管材的光谱(指合金钢)和硬度检验。
(3) 其余项目按《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或相应的材料标准要求进行验收。
4.2投标方所供管材的尺寸及技术条件必须按招标方合同及技术协议中的要求设计和制作,并对相关标准生产的正确性负责。
4.3管道端部需封闭严密,防止碰伤。管道上不允许有补焊接口。
4.4所供管道每根长度尽可能大于6m,且小于12m,应有2/3管段(占管段总数)长度大于7m。在满足运输及安装条件下,应尽可能进行工厂焊接。焊口工厂化率不应低于75%,。所有附件的组合率应为100%(疏水罐及管道开孔、接管座等)。
4.5 主蒸汽管系支吊架及卡块由投标方根据设计院施工图及支吊架手册设计,投标方供材料并加工焊接;要求与管系同材质。
4.6 投标方必需提供管道、管件原材料的原产地证明及国别、生产厂,否则视为违约。主汽按照控制内径管加工制造(即最小内径x最小壁厚)。

5.清洁、油漆、包装、装卸、运输与储存
5.1管道内表面需防腐防潮处理,并保证易于清洗,外表面涂防锈底漆并加适当的封堵以防止损伤或杂物进入。
5.2应按有关包装技术条件进行包装,使用坚固木箱,对管道进行妥善的油漆,或其它有效防腐处理,适应远途海上陆路运输条件和大件吊运卸货的需要从而防止雨雪、受潮、生锈、腐蚀、受震以及机械和化学引起的损坏。所有散件要装箱并有区分标志。
5.3投标方应提供储存、保管和搬运的说明书,招标方依照执行,且应有确认保管时没有损坏的定期检验和维护说明。
5.4生产厂商应编制装、拆发运清册,并注明包装形式。
5.5运输中应防腐蚀、防碰撞。运输中由于投标方包装不当引起的设备损坏由投标方负责,招标方进行现场验收。堆放时应防止构件变形。
5.6管件的外包装上应清楚标明投标方的定货号、运输识别号、到货地点、工程项目名称、收货人、设备运输及储存保管要求的国际通用标记。
5.7每个包装箱均有便于移动的滑动部件及吊钩,吊钩应装于起吊点,并在外包装上标明设备重量及重心、起吊点。
5.8管件的运输由投标方办理,要采取防止磕碰措施,在到达指定地点验收时,管件不得有损坏,如果有损坏,投标方应在规定期限内修复或更换。
5.9管件端部需封闭,封闭物应坚固严密,防止端部碰伤。
5.10储存
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应包装保护好,使其在室外条件下能储放。
6检验与验收
6.1 产品的设计制造和验收试验应遵照有关规范和标准,并满足本协议的要求。
6.2 投标方有责任向招标方提供全部材料完整的质量证明书和工厂试验数据。投标方提供的管道必须在招标方检验和验收后方可出厂。投标方应在检验前75天通知招标方派代表参加。招标方应派员参加检验,检验内容和时间由双方商定,但招标方在投标方的制造厂的检验不能代替现场检验,现场检验为招标方验收检验。
6.3管道、管件用钢应附有钢材生产单位和钢材质量证书,管道、管件制造单位应按质量证书对钢材进行验收。材料进厂后应对原材料进行复检,并对复检结果提出报告。
6.4 招标方对产品的一切检验的验收并不能推卸投标方对质量问题应负的责任,如产品质量不能满足规范规定,招标方有权提出索赔。
6.5 投标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设备满足火力发电厂安全、可靠运行的要求,并对所供材料的制造、试验、装箱、发运等过程全面负责。
6.6超声波探伤和水压试验的方法应按SEP1915和有关技术标准和方法进行,其人员应经过评定合格方可操作。
6.7成品必须有相应的印记(材料牌号、规格、热处理炉号和检验标记等)。
6.8验收标准:ASME/ANSI-B16.25、ASME/ANSI-B16.5、ASME/ANSI-B16.9、ASME/ANSI-B31.1、NDE、ASME、ASNT、ASTM、AWS、MSS、PFI、SSPC-VIS-63T等。
6.9检验规则 :检验和验收,组批规则,取样数量,复验及判定规则按相应标准执行。
6.10投标方应对其供货的成品质量负责,对推荐的焊材、焊接工艺的正确性负责。
6.11 管材的设计使用寿命为30年。
6.12技术服务及性能保证
6.12.1投标方必须按双方商定的时间提供技术文件及资料。这些文件和资料用国际单位制编写。
6.12.2投标方提供相应材料的焊接工艺规程,包括同种钢及可能的异种钢焊接工艺要求。
6.12.3所提供的各种技术资料应能够满足招标方对设计、安装、调试和运行、维护的要求。如果招标方认为所提供的技术资料不能满足需要,招标方有权提出补充要求,投标方应免费提供所需的技术资料,技术文件。
6.12.4检验报告包括下列内容但不限于此:
1)晶粒度检验
2)热处理
3)拉伸试验
4)硬度(HB≤250),检验次数同拉伸试验
5)无损探伤检验
6)压扁试验
7)化学成份
8)椭圆度检验分析报告直接写入质检证书
9)浸蚀试验
10)显微组织检验
11)冲击试验
6.13 招标方对产品的一切检验的验收并不能解除投标方质量问题上的责任,如产品质量不能满足本协议和有关国家,国际的标准和规范,其责任由投标方承担。
6.14 管道、管件的验收
管道、管件发运前应准备好发运清单、管件的质量证明文件,到达指定地点后招标方于开箱前七日内通知投标方到达现场,双方共同开箱验收。 如投标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达现场,则投标方认可招标方的开箱结果。
6.15产品应备有合格证书并提供如下质量证明记录(包括原材料厂家和工厂化配管厂家),内容至少应包括但不限于:
原材料进/出厂验收、复验记录:
(1) 全部管材的外观和几何尺寸检查,壁厚测量记录。
(2) 全部管材的光谱(指合金钢)和硬度检验记录。
无损探伤试验报告
材料的化学成份报告
金相组织报告
机械性能报告
管件硬度报告
6.16招标方有权委托产品质量监督单位对产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质量监造和催交,投标方应为监造人员提供食宿和工作上的方便。
进口管材和管件可在出厂前进行验收,招标方可自费派人到制造厂进行验收工作,投标方应积极配合和安排。
7.技术数据
无此项。
8.设计与供货界限及接口规则
管道管材包括:主蒸汽管道。管道管件包括主蒸汽的三通、接管座、弯管、弯头、异径管、配套支吊架等。管道工厂配管范围包括主蒸汽系统的主管道及支管道的工厂配制。
接口规则:保证所供管材和管件与汽机接口为等径焊接,保证所供管材和管件与阀门为等径焊接。所有坡口型式和焊接技术要求均由投标方锅炉厂或安装单位配合解决。
附件2供货范围
1一般要求
1.1 本章规定了主蒸汽管道及管件的供货范围,投标方应保证提供管道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管道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第一章有关内容的要求。
1.2 投标方应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次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对于属于必需的部件,如果本合同附件未列出和/或数量不足,投标方仍需在执行合同时补足且不另增加费用。
1.3 本技术协议书所提供的管道及管件的数量为初步值。投标方在订货和下料加工前,均应提前通知招标方和设计院,以便招标方及时将有关信息反馈投标方。
1.4 本合同供货范围的凡材质为A335P91的管道要求进口。投标方向招标方提供投标方与外商的订货合同复印件,以便招标方了解投标方是否贯彻了招标方的技术要求。
1.5 根据安装及验收要求,投标方负责满足试焊的P91同管径管段若干,提供满足金属监督检验要求的原始管段。
1.6 除有特别注明外,所列数量为本项目所需。
2供货范围
2.1供货范围包括主蒸汽管道及管件、配套支吊架(含主蒸汽管道卡块,需工厂配置)等。
2.2管道材料: 管道的数量、规格、材质、技术要求见附表1。
2.3管件包括热处理、坡口、喷砂、油漆、包装等。管件的材质、规格、数量为1台锅炉规模,参见“主蒸汽施工图”其它未开列的部分由投标方自行开列并供货:管件的数量、规格、材质、技术要求见管件部分及附表1。
2.4焊接材料:工厂化加工用焊材由投标方负责。此管道为整体定型管道,出厂前应至少完成整体的75%以上的焊接工作,由于运输等原因造成的必须进入现场后进行焊接的,由投标方负责提供足够的焊条和焊丝。并提供所用焊条和焊丝性能、规格、牌号等技术数据。
2.5附表中的长度数量为初步值,所列数量为本项目用量,最终值以设计院施工蓝图为准。
2.6工厂化加工包括计算机CAD优化设计配管、下料、组合焊接、坡口、热处理、检验、金属试验、无损探伤、管道清理-酸洗或喷砂、油漆、包装。
2.7杂项包括接管座(温度、压力测点、汽水取样接口等)、蠕胀测尺、三向位移指示器等零部件,其中接管座含接管座的材料、机加工、打孔、焊接、无损探伤,其规格、数量参见设计院正式出版的施工图,最终数量在签订技术规范时确定。
2.8焊接材料包括管道工厂化加工、现场管道安装、现场焊接培训所用焊条和焊丝。
2.9施工图中的规范和数量为初步值,最终值以设计院确认的配管图为准。
2.10配管设计及工厂化加工范围
2.10.1主蒸汽管道为从主蒸汽母管预留3#炉来汽阀门接口至锅炉主蒸汽电动门之间的管道中的所有零部件及支吊架(但不包括阀门)。
2.10.2 疏放水、放气、取样、加药等小管道,工厂化范围仅包括其接管座、弯头、三通部分(取消启动疏水系统)。
2.10.3排气排水相关直管道,详见主汽施工图零件明细表.
备注:
1.附表中管道的最终设计参数以设计院施工图蓝图为准。最终供货数量以施工图蓝图为准,当供货数量与附表发生变化≤5%时,合同总价不变。投标方需充分考虑投标价格。
附件3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1一般要求
1.1 投标方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语言为中、英文。其中提供的图纸必须同时提供WORD2003和AUTOCAD2004文件电子版本。
1.2 资料的组织结构应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要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
1.3 投标方资料的提交应及时充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技术协议签订后,7日内必须提供完供设计配合资料,(特别注意:若不按期提供图纸和资料,招标方有权更换中标厂家) 1.4 投标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分为配合工程设计阶段,设备监造检验,施工调试试运、性能验收试验和运行维护等四个方面。投标方应满足以上四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1.5 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却是工程所必需的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投标方也应及时免费提供。
1.6 投标方应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设计制造有关的资料。
1.7 投标方提供的随机技术资料为12套,电子版(U盘)1份。
2技术文件和图纸
2.1 资料
2.1.1 资料应标明“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三期自备电站2#机(3#炉)项目工程专用”字样。
2.1.2投标方在配合工程设计阶段应提供的技术资料为本期工程12套(设计院2套、招标方10套),电子文件2套(设计院、电厂各1套)。
2.1.3最终图纸应注明定货合同号并有明显的最终版标记
2.2 设计配合阶段投标方提供的文件:
?优化设计方案
?配管图(含热工测点布置与接管)
?管件总图及结构详图(包括设计参数材质,详细尺寸,应力加强系数,重量等)
?焊接坡口图
2.3 管道材料供货交付阶段资料包括以下各项:
2.3.1 钢材质量证书(包括原材料合格证和各种试验、检验合格证等)。
2.3.2 钢材复检报告。
2.3.3所供管道应提交试验报告
拉伸试验
超声波探伤检验
化学成分报告
冲击试验报告
显微组织检验
2.3.4装箱清单、产品合格证书及其它随机资料由投标方归总交招标方签收。
2.3.5生产厂所在地政府部门或商会出具的原产地证明。
2.4管件供货交付阶段资料包括以下各项:
2.4.1产品合格证书
2.4.2全部原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包括原材料合格证和各种试验、检验合格证等)、入厂验收报告、产品的商检报告及原材料进厂复检报告。
2.4.3强度验算报告
2.4.4焊接工艺评定报告
2.4.5热处理报告
2.4.6无损检验报告
2.4.7尺寸检验报告
2.4.8进口管件的商检报告
2.4.9投标方应提供的其它文件
2.4.10供货清单(装箱清单)、产品合格证书及其它随机资料由投标方归总交招标方签收。
2.4.11生产厂所在地政府部门或商会出具的原产地证明。
2.5交货时投标方提供的文件:
?配管图
?管件图
?焊接坡口图
?原材料原产地证明
?原材料进厂复检报告
?组合件检验/试验证书
?管件质量合格证书
?供货清单(装箱单)
2.6管道色环标记
色环标记位于管道两端处(大于500mm)。
主蒸汽: 红色
附件4交货进度
1、设备交货进度应满足工程安装进度要求,并承诺按业主工程进度需要,也可提前交货。特别注意:交货时间是到现场的时间,若交货时间发生变化,招标方提前一个月传真通知投标方。若投标方不能按期交货,每推迟10天考核合同总价的5%,一个月后还不能交货,招标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给招标方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投标方负责。
交货进度表
序号设备/部件名称、型号发运地点交货时间
1供货范围内的管道、管件、支吊架等施工现场按业主要求
2、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随设备一起交货。
附件5设备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
1概述
1.1 本章用于合同执行期间对投标方所提供的管道及管件进行检验、监造和性能验收试验,确保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符合第一章规定的要求。
1.2 投标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1个月内,向招标方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监造、检验、性能验收试验标准。有关标准应符合第一章的规定。
2工厂检验
2.1 工厂检验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投标方需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和试验。投标方提供的合同设备须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检查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进厂,部件的加工、组装、试验和出厂试验。
2.3 投标方检验的结果要满足第一章的技术要求,如有不符之处或达不到标准要求,投标方要采取措施直至满足要求,同时向招标方提交不一致性报告。投标方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时应将情况及时通知招标方。
2.4 工厂检查的所有费用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2.5 投标方提供汇总资料,并根据检验内容出具产品合格证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管段或管件编号
?机械性能
?金相组织
?材料的化学成份
?射线探伤检验
?硬度试验
?磁粉检验
?冲击试验
?超声波检验
?关键加工尺寸及外形的检验
2.6 投标方随管段提供有关设计加工和检验合格证明。如证明有不实或产地与合同不符时,投标方免费更换为符合合同规定的管段或扣除管段费用。
2.7 投标方检验的结果应满足技术协议附件1的要求,如有不符之处或达不到标准要求,投标方要采取措施处理直至满足要求,同时向招标方提交不一致性报告。如投标方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时将情况及时通知招标方。
3设备监造
3.1 监造依据
根据本合同和原电力部、机械工业部文件电办(1995)37号《大型电力设备质量监造暂行规定》和《驻大型电力设备制造厂总代表组工作条例》、国电电源(2002)267号《国家电力公司电力设备监造实施办法》以及国家有关规定。
3.2 监造方式
每次监造内容完成后,投标方和监造代表均须在见证表格上履行签字手续。投标方将复印件交招标方监造代表1份。
R点:投标方只需提供检验或试验记录或报告的项目,即文件见证。
W点:招标方监造代表参加的检验或试验的项目,即现场见证。
H点:投标方在进行至该点时必须停工等待招标方监造代表参加的检验或试验的项目,即停工待检。
招标方接到见证通知后,及时派代表到投标方检验或试验的现场参加现场见证或停工待检。如果招标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W点可自动转为R点,但H点如果没有招标方书面通知同意转为R点,投标方不得自行转入下道工序,应与招标方商定更改见证时间。如果更改后,招标方仍不能按时参加,则H点自动转为R点。
监造内容


管道\管件监造项目表
序号零部件或
工序名称监造内容监造方式
RWH备注
1原材料进厂√√√
2下料√√
3焊接√√√
4热处理√√
5无损检验√
6成品外观及尺寸检验√
7进口管件商检√

3.4对投标方配合监造的要求
3.4.1投标方有配合招标方监造的义务,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并不由此发生任何费用。
3.4.2投标方应给招标方监造代表提供工作和生活方便。
3.4.3投标方应在现场见证或停工待检前将设备监造项目及时间通知招标方监造代表。
3.4.4 招标方监造代表有权查(借)阅与合同监造设备有关的技术资料,如招标方认为需要复印存档,投标方应提投标方便。
3.4.5投标方应在见证后将有关检查、试验记录和报告资料提供给招标方监造代表。
3.4.6提前10天将设备监造项目及检验时间通知招标方监造代表和招标方,监造项目和方式由投标方、招标方监造代表、招标方三方协商确定;
3.4.7招标方监造代表和招标方代表有权通过投标方有关部门查(借)阅合同与本合同管件有关的标准、图纸、资料、工艺及检验记录(包括之间检验记录),如招标方认为有必要复印,投标方应提供方便。
3.4.8招标方人员在监造过程中如发现管件和材料缺陷或不符合规定的标准要求时,招标方有权提出意见,投标方应采取相应改进措施,以保证管件质量。无论招标方是否要求和知道,投标方均应主动及时向招标方提供合同管件制造过程中出现的较大的质量缺陷和问题,不得隐瞒。在招标方不知道的情况下投标方不得擅自处理。
4性能验收试验
4.1 性能验收试验的目的为了检验合同设备的所有性能是否符合附件1的要求。
4.2 性能验收试验的地点为招标方现场。
4.3 性能验收试验的时间在机组72+24小时满负荷试运后6个月内进行,具体试验时间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
4.4 性能验收试验所需的测点、一次元件和就地仪表的装设应由投标方提供,招标方配合。投标方也要提供试验所需的技术配合和人员配合。
4.5通过无损探伤将视为管件通过初步性能验收试验。
4.6在管件性能试验通过后,如果管件出现质量问题,其责任仍然由投标方承担。
4.5 性能验收试验的内容
管道详见技术协议第一章中第5条款内容。
管件:
●每一件管件验收内容为:质量证明文件验收、管件外观、标识、数量、尺寸验收。
●每一个合金钢管件和焊缝,进行光谱检验
●焊缝进行射线或超声波抽检,抽检比例不少于5%,如果发现超标缺陷,抽检比例加倍,如果抽检比例加倍后仍然发现不合格,100%全部检验,投标方承担检验和返工费用。
4.6 性能验收试验的标准
详见技术协议第一章中第5条款内容。
4.7 性能验收试验由招标方主持,投标方参加。试验大纲由招标方提供,与投标方讨论后确定。具体试验由买、卖双方认可的测试部门完成。
4.8 性能验收试验结果的确认
性能验收试验报告由测试单位编写,报告结论买卖双方均应承认。如双方对试验的结果有不一致意见,双方协商解决。如仍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双方上级部门协商。
4.9 进行性能验收试验时,一方接到另一方试验通知而不派人参加试验,则被视为对验收试验结果的同意。

?
附件6技术服务和联络
1投标方现场技术服务
1.1为使投标方所供设备安全、正常投运,投标方要派合格的现场服务人员。如果此现场服务人日数不能满足工程需要,招标方有权要求投标方增加现场服务人日数,费用由投标方承担。
现 场 服 务 计 划 表
序号技术服务内容计划人日数派出人员构成备注
职称人数
1货物验收
2安装指导
3性能考核验收试验
合计

1.2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条件
1.2.1 遵守法纪,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熟悉并掌握现场和电厂有关方面的规章制度
1.2.2 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
1.2.3 了解合同设备的设计,熟悉其结构,有相同或相近机组的现场工作经验,能够正确地进行现场指导;
1.2.4 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的条件。
1.3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职责
1.3.1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催交设备、开箱检验货物、处理设备质量问题、指导安装和调试、参加试运和性能验收试验等。
1.3.2 在安装和调试前,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应向招标方进行技术交底,讲解和示范将要进行操作的程序和方法。对这些重要工序,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要对施工情况进行确认和签证,否则招标方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经投标方确认和签证的工序如因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指导错误而出现质量问题,投标方应负全部责任。
1.3.3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应有权处理现场出现的一切技术和商务问题。如现场发生质量问题,投标方现场人员要在招标方规定的时间内处理解决。
1.3.4 投标方对其现场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
1.3.5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正常来去和更换应事先与招标方协商。
1.4 招标方的义务
招标方要配合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并在工作、生活、交通和通讯等方面提投标方便。
2设计联络
2.1 设计联络会的目的是保证合同设备和电厂的成功设计,及时协调和解决设计中的技术问题,协调招标方和投标方,以及各投标方之间的接口问题。
设计联络会原则上召开2次。联络会地点在设计院,时间协商确定。联络会议由招标方主持。联络会的交通、住宿费用双方自理。
为解决工程中出现的问题而需举行的其他联络会议由双方商定,费用双方自理。
上述会议所在地单位提供办公、会议方便。
2.2设计联络会议题
2.2.1明确接口,研究双方工作计划、配合资料要求和进度。
2.2.2检查设计接口、供货接口衔接,相互资料提供和配合。
2.2.3讨论施工、运输方案
解决详细设计遗留的技术问题。
讨论设备验收、考核相关事宜。
2.3 会议时间和日期将根据买卖双方的一致意见确定。
2.4 人员:招标方、投标方根据需要自行确定。
3技术服务
3.1管件在配管和安装过程中如发现有问题,投标方应在24小时内到相关地点解决问题。
3.2投标方进行技术服务和参加技术联络的费用由投标方承担。

附件7分包商/外购部件情况
1.1分包及外购情况表
序号设备/部组件型号单位数量产地厂家名称交货地点备注
1主蒸汽管道主蒸汽管道

注:表中所列均为进口管材的分包情况

附件8 差异表
投标人要将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的差异之处汇成表。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单独列表。

技 术 差 异 表

号招 标 文 件投 标 文 件
条 目简 要 内 容条 目简 要 内 容

商 务 差 异 表

号招 标 文 件投 标 文 件
条 目简 要 内 容条 目简 要 内 容

附件9 包装、标志、运输和储存
1包装
1.1设备分类装箱并应遵循适于运输,便于安装和查找的原则。
1.2包装箱外壁有明显的文字说明,如:设备名称、用途及运输、储存安全注意事项等。
1.3包装箱内附带下列文件,但不限于此:
a、装箱单;
b、产品使用说明书;
c、产品检验合格证书;
d、安装指示图。
2设备标志
2.1每台设备都有固定铭牌。铭牌不易损坏。标志醒目、整齐、美观。
2.2所有重要的阀门、调节保安部套等均有表示其行程、转角、操作方法等明显易辩的标志。
2.3重要部件根据图纸规定,在一定位置上标有装配记号,使用材料和检验合格的标志。
3运输
经由铁路运输的部件,其运输尺寸和重量不应超过国家标准所允许的限界规定。其它运输方式部件的运输尺寸和重量的限值,在授予合同后需供双方进一步协商确定。长期部件的运输应有防止变形、擦伤及碰撞等的措施。
4储存
4.1投标方根据包装箱内所装物品的特性,向投标方提供安全保存方法的说明。
4.2投标方所供的随机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有安全储存方法的说明。


附件10技术性能违约金支付条件

特别注意:若投标方提供的产品性能指标不能达到技术协议文件中技术规范的要求,如:外观和几何尺寸、壁厚;管材的光谱(指合金钢)和硬度检验等。每不合格一项考核合同总金额的1%,而且必须更换问题产品,如果因此影响到招标方的建设工期,考核投标方10%的产品合同金额。


附件11合同特殊条款

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特殊条款为准。按合同一般条款序号有下列各项:
1、定义:
(1)需方:本合同需方系指: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供方:本合同供方系指:(签定经济合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3)现场: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和运行地点位于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自备电站安装现场。
2、结算货币:人民币。
3、交货地点: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自备电站安装现场。
4、交货方式:安装现场车板交货。
5、运输方式:汽车运输。
6、交货时间:2017年7月15日前所有设备和材料进入安装现场。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与设备一起发货
7、合同总价格:
包含设备价格(含17%增值税价格)、备品备件价格、专用工具价格、运费(含杂费和保险费)、安装调试费、技术服务费(含技术资料费)。合同总价为终身不变价格。
8、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30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发货前支付合同价款的30%作为提货款,到货后安装并调试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价款的30%,余10%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付清。

9、质量保证期:
设备全部运抵交货地点安装调试合格后满12个月。在保证期内,供方应保证及时免费更换或修理任何非需方人员非正常操作而导致的缺陷或故障。
10、技术服务:详见技术规范。
11、验收及验收标准:在招标方现场进行验收,根据招标文件及双方认可的验收标准和方法进行验收。
12、其它
12.1中标方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五日内与招标方签订技术协议和商务合同;
12.2供方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在7天内向设计院提供设计需要的资料和图纸(按招标文件中的要求),并附电子版。
13、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另附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或闪存)1套,单独密封后随投标文件同时提交。


附表1 主蒸汽管道、管件的设计条件及数量(暂定)
序号名称规 格数量材 质备注
一、主蒸汽管道 P=8.83MPa T=535℃
1无缝钢管?323.9x20.6275.78mA335P91
2无缝钢管?323.9x20.624mA335P91
389.37热压弯头DN250 R=4572A335P91
489.37火畏弯管?323.9x23.83 r=1370
a=700,b=700,展开长度=35523A335P91
589.37火畏弯管?323.9x23.83 r=1370
a=0,b=0,展开长度=21521A335P91
789.37火畏弯管?323.9x23.83 r=1370
a=700,b=0,展开长度=28524A335P91
890火畏弯管?323.9x23.83 r=1370
a=700,b=700,展开长度=35521A335P91
9接管座?323.9x20.62 DN32(?58x11)112Cr1MoVG
10接管座?323.9x20.62 DN20(?49x9.5)212Cr1MoVG
11接管座?323.9x20.62 DN10(?25x7)112Cr1MoVG
12无缝钢管DN32(?42x3)20m12Cr1MoVG
13无缝钢管DN20(?28x2.5)2m12Cr1MoVG
14三向位移指示器?323.9x20.621组合件
15自对心蠕胀测点8点/截面4组合件
二、热工测点接管座与配套流量测量装置
1压力接管座OD25x7/ OD16x3,L=250mm10A335P91
2温度接管座及温度套管等OD64x12/ OD46x3,L=50mm8A335P91


号名 称材 料订货规格
(最小内径×最小壁厚)内径
偏差mm对欧洲日本产品对美国产品
壁厚
偏差mm椭圆度平均
单重
kg/m重量
公差椭圆度

1主蒸汽主管A335 P91?323.9x20.62+2.446/-0+3.0/-0标准圆154.2±6%<1%

1、附表中管道的设计参数及管径的规格均根据锅炉参数资料计算所得。表中数量本项目参考总量。配管最终数量以设计方施工蓝图为准。
2、上表中的总长度值不包括配管所必需的加工裕量、现场为电建单位培训焊工所必要的培训用量、海关商检所耗费的用量等。
3、按不定尺定货的钢管最大长度不得超过运输极限。
支吊架材料表(暂定)
序号支吊架号及型式管部型式标号及材质连接件标号及材质弹簧
标号材质标号材质弹簧型号绝对压缩值热位移值
165号滑动支架Z3.325H与管道同材质
275号弹簧吊架D6.325H与管道同材质8xF2.24,2xF1.24, 2xL8.24,4xL1A.24-400, Q235-B2xT2.211+2xT1.1112x119+2x60(+18)+(+9)
2xF4.2445
366号滑动支架Z3.325H与管道同材质
467号弹簧支架Z3.325H与管道同材质T4.11051-12
568弹簧吊架D1.325H与管道同材质2xF2.24, F1.24, F3.24 L7.24, L1A.24-1190, Q235-BT3.110A44-14
632号弹簧吊架D9.325H与管道同材质8xF2.20, 2xF1.20, 2xF3.20 2xL7.20, 2xL1A.20-1190, 2xL1.20-2000,Q235-B2xT1.109A44+8
769号刚性吊架D6.325H与管道同材质4xF2.36, 2xF1.36, 2xL7.36, 2xL1A.36-1630,Q235-B
2xF4.3645
870号弹簧吊架D1.325H与管道同材质2xF2.24, L7.24, L1A.24-1060, Q235-BT1.110A74+3
971号弹簧吊架D1.325H与管道同材质4xF2.30, F1.30, F3.30, L7.30, L1A.30-560, L1A.30-500Q235-BT1.210B108-35
2xF4.3645
1031号弹簧吊架D9.325H与管道同材质12xF2.20, 4xL6.20 2xL7.20, 2xL1A.20-1030, 2xL1.20-1500,Q235-B2xT1.208A2x121-28
1172号弹簧吊架D1.325H与管道同材质4xF2.30, L7.30, L6.30 L1A.30-820, L1A.30-1500Q235-BT1.211A144+16
1273号弹簧吊架D1.325H与管道同材质4xF2.30, L7.30, L8.30 2xL1A.30-500Q235-B2xT1.211A88+88-54
1330号弹簧吊架D9.325H与管道同材质8xF2.24,2xF1.24,2xF3.24,2xL8.24, 2xL7.24, 2xL1A.24-1250, 2xL1.24-1500,Q235-B2Xt1.209B+2xT3.109B2x(111+56)-47
1423号导向支架Z4.325H与管道同材质

表中数量为本项目参考量。最终数量以设计方施工蓝图为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厂 管件 蒸汽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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