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消防支队维修两室一站招标公告
公安消防支队维修两室一站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郑州市公安消防支队的委托,就郑州市公安消防支队维修两室一站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符合公告要求的单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市公安消防支队维修两室一站项目;
2.2项目编号:XCZB09-*******;
2.3招标范围:郑州市公安消防支队两室一站维修,共分为1个包;
注: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附件
2.4供货地点:郑州市公安消防支队;
2.5交货及安装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
2.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制造商或经授权的经销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营业执照等证照齐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
3.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经销商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3.6所投产品在近三年内未被公安部消防局通报为不合格产品;
3.7近三年来未被河南省公安消防总队列入违约单位;
3.8投标人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
3.9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投标。
3.1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供应商近三年(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不得存在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截图。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和复查;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15日至2017年5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在郑州市优胜南路26号国奥大厦16层1611室报名(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西北角)。
4.2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
4.2.1制造商需提供:1)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2)营业执照副本、3)税务登记证副本、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5)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6)开户行许可证、7)被委托人劳动合同及近期社保证明;
以上相关资料验原件,留加盖厂家公章的复印件两套。
4.2.2经销商需提供:1)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2)营业执照副本、3)税务登记证副本、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5)开户行许可证、6)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7)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委托书、8)被委托人劳动合同及近期社保证明;
以上相关资料验原件,留加盖代理商公章的复印件两套。
同时提供授权厂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以上相关资料验留加盖授权厂家公章的复印件两套。
注:三证合一企业只须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即可。
(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招标文件费用:300元/本(售后不退);
6. 开标有关信息
本次招标项目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
开标地点:以招标文件为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市公安消防支队
地 址:郑州市桐柏路222号
联 系 人:张科长
电 话:****-********
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优胜南路26号国奥大厦1611
邮 编:450000
联 系 人:张女士、王先生
电 话:****-********、****-********
2017年 5 月 15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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