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ETC电子标签招标公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ETC电子标签招标公告
山西辰丰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的委托,对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ETC电子标签采购项目供应商入围比选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ETC电子标签采购项目供应商入围比选
二.招标编号:CFDHW********72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四.预 算 价:95元/个(含税价格)
五、交 货 期: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
六、招标内容:ETC电子标签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是产品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注册资金需达到5000万元以上,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代理商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产品的授权书;
3.投标人近三年内在全国具有银行电子标签产品供货业绩600万以上、相关经验报告及证明材料;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投标人应具有检察院出具的近两个月无犯罪行贿记录证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包的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 招标文件的获取:
1、营业执照(副本)、 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5、投标人近三年同类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或供货清单和付款凭证);6、投标人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7、投标人近一年内任意一次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8、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备注:1、携带以上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三套,按照顺序整理成册。
2、如已更换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5月17日至2017年5月23日,每日上午8:3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
3.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太原市高新区亚日街7号环亚时代广场A座610室;
4.招标文件售价:价人民币 (¥500元),售后不退。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截止时间:2017年6月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报价文件将被拒收。
2、递交地点:太原高新技术开发区亚日街7号环亚时代广场A座712会议室
3、届时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报价人代表出席。
上发布。
十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
联系人:张峰 胡来生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辰丰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高新区亚日街7号环亚时代广场A座610室
联系人:韩盛军 郑兰香 兰亚珍
电话/传真:****-*******,153*****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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