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财政局国库资金收支动态监控系统单一来源公示
朔州市财政局国库资金收支动态监控系统单一来源公示
为加强市本级财政收支管理,增强预算执行透明度,提高财政资金的安全性、规范性、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度规定,以及山西省财政厅晋财办库【2013】11号文件中“市级要建立功能齐全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的督查工作重点要求,需要建设以财政国库资金收支业务系统为核心,与财政资金调度管理系统、财政国库账户查询系统相结合,通过对各类业务系统的收支数据进行动态采集、筛选、比对、预警,全面覆盖财政、人民银行、国库代理行、非税代理行等业务环节,形成财政国库资金收支过程全覆盖,收入支出数据实时反馈的信息化监督体系。
一、监控资金范围
包括国库存款、税收收入、非税收入和各项财政支出,以及拨付给下级财政的财政资金。
二、动态监控对象
包括人民银行、市财政收入征管部门和市本级预算资金使用单位,以及代理财政国库支付、非税收缴、公务卡等收支业务的代理银行。
三、动态监控内容
1.监控税收收入及其银行账户信息
2.监控非税收入的收缴及其财政汇缴专户等信息
3.监控财政部门所有银行账户及专户资金信息
主要是监督各类账户的资金活动情况,包括收入、支出、余额流水信息确保各项财政资金的安全运行。
4.监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执行情况
所有预算资金应在零余额帐户运行,不得将资金划转到本单位或下属单位实有资金账户使用。
5.监控代理银行代理财政收支业务信息
6.监控人民银行国库存款余额
通过财政国库账户查询系统,掌握人行国库存款余额数据。
7.监控财政资金调度信息
通过财政资金调度管理系统,掌握省厅下达资金调度数据。
朔州市财政局
2017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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