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宗教事务局清真食品生产经营标志牌制作谈判公告
山西省宗教事务局清真食品生产经营标志牌制作谈判公告
山西诚益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山西省民族事务委员会(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山西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标牌制作项目(晋财行【2016】203号)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清真食品生产经营标牌制作
二、项目编号:CYX-SX-ZC-*******
三、采购内容:
1.本次招标共一包:投标人可对此包进行投标,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1)山西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标牌大号:300块;
(2)山西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标牌中号:1000块;
(3)山西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标牌小号:700块;
(4)山西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大号封皮及芯:300套;
(5)山西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中号封皮及芯:1000套;
(6)山西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小号封皮及芯:700套。
2.范围包括:本项目采购货物的供应、运输等,具体以本招标文件采购要求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规定内容为准。
3.预算金额:38.7万元
4.交 货 期:签订合同后25日内完成
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山西省省内各地方
四、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有制作阿拉伯艺术体字样能力的单位;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购买谈判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3.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
5.报名时需提交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包括企业名称、企业法人、授权人);
6.投标截稿日前一年内投标人纳税凭证(任意一次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
7.投标截稿日前一年内投标人最后一次缴纳社保金凭证(任意一项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8.上一年度(2016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原件验后归还)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清晰A4复印件(两套留存),且属于合法有效的。如不能提供,我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投标企业购买谈判文件。(有关本次招标的具体事宜请与项目联系人咨询)
注:以上资料的符合性审定以评标委员会评标结论最终认定为准。
六、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7年5月9日-2017年5月11日(北京时间9:00-11:30,15:00-17:3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太原市小店区坞城街道北张小区C5一单元101室。
3.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元,售后不退。
4.未进行领取登记的报价人,其递交的报价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处理。
七、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1.时间:2017年5月12日下午15:00前(北京时间)
2.地点:太原市埃柯拉商务酒店十层一号会议室
3.送达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证件(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时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一份)
4.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5.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山西省宗教事务局(山西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诚益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太原市小店区坞城街道北张小区C5一单元101室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
手 机:133*****785
电子邮箱:********3@qq.com">********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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