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公告
(采购序号:第1次)
沈阳市大东区政府采购中心受中国共产党沈阳市大东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委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发布结果公告如下,望周知。
一、采购情况
1.项目名称:大东区执纪审查场所改造工程
2.项目概况:
查看3.项目编号:CG17-04-0067
4.采购文件序号:1-1
5.采购公告日期:2017年05月02日
6.评审成员名单:
成员类别 | 成员明细 |
姓名 | 单位 | 评审专家类别 | 职称 |
采购人代表 | 黄玉龙 | 中国共产党沈阳市大东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 评审专家 | 王宝华 | 沈阳铝美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视频监控设备 | 高级工程师 |
评审专家 | 张弘 | 沈阳东北工程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办公用房施工 | 高级工程师 |
二、变更情况
包组编号 | 结果类型 | 变更原因 | 确定日期 | 中标、成交 供应商名单 |
CG17-04-0067-001 | 中标 | 因中标单位沈阳七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放弃中标资格,大东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决定,顺延排序第二位的沈阳中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中标单位。 | 2017年05月17日 | 查看 |
三、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
149*****43096)">下载。
四、说明
1.凡与本次公告相关的事项,详见本公告或向沈阳市大东区政府采购中心咨询。
2.除特殊说明,本公告所指时间为北京时间,所指日数为日历天数。
感谢您的支持和参与!
采购人
名?称:中国共产党沈阳市大东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小河沿路22号
联系人:黄玉龙
电?话:
********990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沈阳市大东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大东区津桥路18号
联系人:于迪
电?话:
********818
沈阳市大东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05月17日
结果公告
(采购序号:第1次)
沈阳市大东区政府采购中心受中国共产党沈阳市大东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委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发布结果公告如下,望周知。
一、采购情况
1.项目名称:
大东区执纪审查场所改造工程
2.项目概况:
查看3.项目编号:
CG17-04-0067
4.采购文件序号:
1-1
5.采购公告日期:
2017年05月02日
6.评审成员名单:
成员类别 | 成员明细 |
姓名 | 单位 | 评审专家类别 | 职称 |
采购人代表 | 黄玉龙 | 中国共产党沈阳市大东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 评审专家 | 王宝华 | 沈阳铝美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视频监控设备 | 高级工程师 |
评审专家 | 张弘 | 沈阳东北工程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办公用房施工 | 高级工程师 |
二、采购结果
包组编号 | 结果类型 | 确定原因或废标情形 | 确定日期 |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单 |
CG17-04-0067-001 | 成交 | 最低价中标 | 2017年05月05日 | 查看 |
三、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
149*****32262)">下载。
四、说明
1.凡与本次公告相关的事项,详见本公告或向沈阳市大东区政府采购中心咨询。
2.除特殊说明,本公告所指时间为北京时间,所指日数为日历天数。
感谢您的支持和参与!
采购人
名?称:中国共产党沈阳市大东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小河沿路22号
联系人:黄玉龙
电?话:
********990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沈阳市大东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沈阳市大东区政府采购中心(津桥路18号)
联系人:尹爽 衡启涛
电?话:
********110
沈阳市大东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05月05日
采购公告
(采购序号:第1次)
沈阳市大东区政府采购中心受中国共产党沈阳市大东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委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发布采购公告如下,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大东区执纪审查场所改造工程
2.项目概况:
查看3.项目编号:CG17-04-0067
4.项目属性:工程
5.项目预算:1,230,102.00元
6.包组数量:1
7.完成数量:0
8.采购数量:1
包组编号 | 包组名称 | 包组属性 | 包组预算 | 其他信息 |
CG17-04-0067-001 | 装修工程 | 工程 | 1,230,102.00元 | 查看 | |||||||||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
序号 | 法规依据 | 条件描述 | 证明要求 |
1 | 政府采购法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2 | 政府采购法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3 | 政府采购法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4 | 政府采购法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5 | 政府采购法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6 | 政府采购法 | 具有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及三级以上资质 |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三、兼投兼中
不适用。
四、现场考察
不组织现场考察。
五、采购前答疑会
不召开采购前答疑会。
六、采购文件
1.文件序号:1-1。
2.文件售价:免费。
3.获取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05月05日 09:30工作时间。
4.获取方式:已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供应商,向沈阳市大东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获取意向;沈阳市大东区政府采购中心对有获取意向的供应商的供应商库信息进行核对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后,在沈阳市政府采购网标注供应商获取资格。被标注的供应商可
下载电子版文件;也可前往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获取纸质版文件。文件以下载的电子版为准。
未进入的,请登录辽宁省本级或所属各市(大连除外)政府采购网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后获取。
接受联合体参加的,除上述约定外,沈阳市大东区政府采购中心应对联合体成员的供应商库信息进行核对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沈阳市大东区政府采购中心还应对联合协议是否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义务和在政府采购合同中各方金额占比进行审查。
七、响应文件
1.文件组成:详见采购文件。
2.文件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3.提交文件及证明材料截止时间:2017年05月05日 09:30。
4.提交文件及证明材料地点:沈阳市大东区政府采购中心(津桥路18号)。
5.提交文件及证明材料方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现场密封提交实物件,并携带数字认证证书经沈阳市大东区政府采购中心现场解密电子件;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提交和解密。所提交的实物件与所解密的电子件不一致的,以电子件为准。
6.政府采购的信息在政府采购网上向社会公开发布,响应文件应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7.提交份数:3份,其中:正本1份,其余为副本。
8.文件有效期:自提交之日起30日。
八、评审相关
1.评审方法:详见采购文件。
2.评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3.评审地点:沈阳市大东区政府采购中心评标室(津桥路18号)。
4.开始时间:2017年05月05日 09:30。
九、说明
1.本公告公示期限为3日。
2.凡与本次公告相关的事项,详见本公告或向沈阳市大东区政府采购中心咨询。
3.除特殊说明,本公告所指时间为北京时间,所指日数为日历天数。
感谢您的支持和参与!
采购人
名?称:中国共产党沈阳市大东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小河沿路22号
联系人:黄玉龙
电?话:
********990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沈阳市大东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沈阳市大东区政府采购中心(津桥路18号)
联系人:尹爽 衡启涛
电?话:
********110
沈阳市大东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05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