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都区2016-2017年城区园林绿化提升改造及新建、养护项目

乐都区2016-2017年城区园林绿化提升改造及新建、养护项目


乐都区2016-2017年城区园林绿化提升改造及新建、养护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新华青海公招(工程)2017-023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乐都区2016-2017年城区园林绿化提升改造及新建、养护项目已由海东市乐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乐发改投 [2017]68号(文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东市乐都区林业局,现委托新华招标有限公司代理本项目招标事宜。资金来源其他。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类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乐都区

(2)招标内容:(1)完成城区建设尚未落实项目裸露土地实施苗圃苗木培植项目水磨营片区115亩;
(2)完成城区建设尚未落实项目裸露土地实施苗圃苗木培植项目土桥片区513亩;
(3)完成城区绿化54172.17平方米(城区街道绿化3345.89平方米、小游园广场绿化50826.28平方米)。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内容

计划工期

E****************001001

一标段

绿化工程;园林工程

开始日期:2017年06月20日
结束日期:2017年12月30日

E****************001002

二标段

绿化工程

开始日期:2017年06月20日
结束日期:2017年12月30日

E****************001003

三标段

绿化工程

开始日期:2017年06月20日
结束日期:2017年12月30日

E****************001004

四标段

绿化工程

开始日期:2017年06月20日
结束日期:2017年12月30日

E****************001005

五标段

园林工程

开始日期:2017年06月20日
结束日期:2017年12月3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_/_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_/_。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1个标段进行投标。

3.4 其他要求:1.一、二、三、四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关经营范围,并且有林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或(林木种子生产和经营许可证);
五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为生产制造商的,提供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提供生产商授权书,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护栏的生产或安装等内容;须提供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产品须具备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隔离护栏耐候性能500小时测试报告,报告委托单位须为投标人;
2.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
3.投标人需提供2016年经第三方出具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
4.投标人必须提供第三方(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受贿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正本须为原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报名时所需材料:一、二、 三、四标段: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只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林业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公司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主要技术人员的职称证(复印件)(注:以上证件均加盖单位公章)资料提供不全代理机构不予报名);
五标段: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只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公司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为生产制造商的,提供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提供生产商授权书(注:以上证件均加盖单位公章,资料提供不全代理机构不予报名);
注:需网上购买标书的投标人应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至我公司联系邮箱,在邮件中标明购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我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联系确认。
招标文件售价一标段、二标段400元/套,三标段、四标段、五标段300元/套,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得转让。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5月17日至2017年05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到12: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00到17:00,在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朝阳东路34-2号青海物产大厦5楼,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6月08日 09时30分,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朝阳东路34-2号青海物产大厦5楼。

5.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下列媒介同时发布:

■ 青海省招标投标网(qhzbtb.qhwszwdt.gov.cn)

■ ()

■ 《青海经济信息网》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海东市乐都区林业局

代理机构: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海东市乐都区碾伯镇西门路12号

联系地址:

西宁市城北区朝阳东路34-2 号青海物产大厦5楼

联 系 人:

李先生

联 系 人:

盛先生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2017年05月1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养护 提升改造 园林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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