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港东营港区进港航道及导堤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东营港东营港区进港航道及导堤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项目编号370500MA3CKE********6F041615项目名称东营港东营港区进港航道及导堤工程
项目所在地东营市建设性质沿海港口基础设施
招标备案号SJ********7-AWJBA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SJ********7招标类别勘察设计
项目立项单位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立项文号鲁发改交通[2017]479号
项目法人单位东营港顺通航道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人东营港顺通航道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Ⅲ
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投标形式双信封
计划工期(设计周期)125天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项目资本金25%(拟申请部、省补助资金,不足部分由东营港经济开发区财政补贴),其余75%申请银行贷款
评标细则查看评标办法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 项目概况:东营港东营港区进港航道及导堤工程与现有栈桥平行,航道方位为235°-55°,航道按10万吨级单线兼顾5万吨级双线考虑,航道通航宽度357m,设计底高程-17.0m,长度15.3km。航道两侧建设防波挡沙堤,防波挡沙堤堤头布置在-14.0m处,防波挡沙堤间距为1.4km。北侧防波挡沙堤长度约6300m,南侧防波挡沙堤长度约6709m,防波挡沙堤堤顶高程由5.0m过渡到1.0m(在最初的200m内完成)和由1.0m过渡到-8.0m。2、招标范围:东营港东营港区进港航道及导堤工程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所涉及到的地质勘探。东营港东营港区进港航道及导堤工程防波挡沙堤波浪断面物理模型试验、防波堤泥沙冲刷数学模型试验、防波挡沙堤局部冲刷及结构稳定物理模型试验、船舶操纵模拟试验。
2.2 标段划分1. 标段名称:东营港东营港区进港航道及导堤工程勘察设计一标段,标段号:sj1,起始桩号:/, 结束桩号:/,标段长度:15.3KM。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标段名称
(标段号)
简要技术指标对投标企业要求
东营港东营港区进港航道及导堤工程勘察设计一标段
(sj1)
东营港东营港区进港航道及导堤工程与现有栈桥平行,航道方位为235°-55°,航道按10万吨级单线兼顾5万吨级双线考虑,航道通航宽度357m,设计底高程-17.0m,长度15.3km。航道两侧建设防波挡沙堤,防波挡沙堤堤头布置在-14.0m处,防波挡沙堤间距为1.4km。北侧防波挡沙堤长度约6300m,南侧防波挡沙堤长度约6709m,防波挡沙堤堤顶高程由5.0m过渡到1.0m(在最初的200m内完成)和由1.0m过渡到-8.0m.资质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甲级及以上资质;3.投标人须具有水运行业(航道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采用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数量限两家; ②联合体牵头人至少应当具有水运行业(航道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另一成员至少应当具有除牵头人已有资质以外的其他资质。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来(2012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水运工程设计任务。
财务要求
信誉要求1.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或冻结)超过注册资本的10%或破产的状态。 2.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被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等部委或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原山东省交通厅)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或近三年(2014年1月1日以来)没有受到被交通运输部(原交通运输部)或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原山东省交通厅)降低信用等级的行政处罚。 3.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或仲裁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或仲裁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4、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人员要求1.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水运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2.工程勘察负责人(1人):具备工程勘察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3.工程设计负责人(1人):具备设计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4.水文设计分项负责人(1人):具备水运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5.总平面设计分项负责人(1人):具备水运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6.水工结构设计分项负责人(1人):具备水运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分包要求不允许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采用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数量限两家; ②联合体牵头人至少应当具有水运行业(航道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另一成员至少应当具有除牵头人已有资质以外的其他资质。
其他要求
3.2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申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按照《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6号)、《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和人员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7号)和《关于运行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8号)等有关规定,在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用信息系统”)中填报、完善、公开本单位信用信息,以备招标评审核查;申请人信用信息公开后,应在山东省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中提交网上报名申请,否则不予发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未记录在信用信息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
3.5在山东省交通运输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中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签署、澄清、递交、撤回、修改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的经办人须与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授权委托人一致。
3.6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申请人对申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的主要人员应当向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扫描件)。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提供《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或者经查询申请人单位和上述个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不予通过招标评审或者资格预审审查。
3.7申请人应当使用CA证书登录“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点击进入“投标大厅”功能模块生成、封装(定稿)、提交、打印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否则不予通过招标评审或者资格预审审查。除招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目录约定的内容以外,在“投标大厅”生成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其他材料”中上传的任何证明或者补充说明材料在招标评审(或者资格审查)时均不予认定。申请人存在下列情况,不允许使用“投标大厅”生成投标文件:1.未申请CA证书的;2.信用信息未公开或者被取消公开的;3.有存疑信息且未进行处理的;4.信用信息虽已公开但被限制投标的;5.以联合体方式投标,其中一方存在上述1-4情况的。
3.8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及其他部(委、局、会、司)联合签署的《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4〕3062号)、《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5〕2045号)、《关于对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5〕3062号)、《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41号)、《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001号)等多部联合惩戒备忘录,依法限制相关失信主体参与交通建设市场招标投标活动。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分别在投标(资格预审)报名、评标(资格审查)、中标通知书发出和合同签订等重点环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交通”(www.mot.gov.cn/credit)、“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等多种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采取有效方式保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并存档备查。申请人在投标(资格预审)报名环节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其投标报名(资格预审)申请;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人)在评标(资格审查)环节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资格预审申请);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或者合同签订环节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招标投标活动的,对联合体各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05-22至2017-05-26(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东营市东城安宁北区26号楼301室
4.3 办理时携带材料及要求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勘察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4 招标文件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06-12 09:00,申请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东营蓝海大酒店一楼渤海厅(东营市东营区府前大街103号)
5.3递交要求及注意事项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1.(http:///)2.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djt.gov.cn/)3.山东经济信息网(http://www.sd.cei.gov.cn/)

7. 补充信息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或机构名称东营港顺通航道工程有限公司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海事处大楼403室山东省聊城市开发区东昌路159号
邮政编码257000252000
联系人王海龙赵世光
电话****-*******155*****959
传真/****-*******
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
银行编码
分支行名称
分支行所在地

2017-05-1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程勘察 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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