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一批棚户区改造项目动迁服务招标公告

2017年第一批棚户区改造项目动迁服务招标公告

咸安区2017年第一批棚户区改造项目动迁服务协议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湖北逸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咸安区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根据咸宁市咸安区政府采购办公室审批的采购计划,对其所需相关服务协议供应商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

(一)项目名称:咸安区2017年第一批棚户区改造项目动迁服务协议供应商采购项目。共分8个包,第一包:咸安区2017年第一批棚户区改造项目动迁服务协议供应商采购项目—咸安区崇文街(朱家垅片区)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动迁服务;第二包:咸安区2017年第一批棚户区改造项目动迁服务协议供应商采购项目—咸安区麻纺厂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动迁服务;第三包:咸安区2017年第一批棚户区改造项目动迁服务协议供应商采购项目—咸安区余佐片区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动迁服务;第四包:咸安区2017年第一批棚户区改造项目动迁服务协议供应商采购项目—咸安区同心路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动迁服务;第五包:咸安区2017年第一批棚户区改造项目动迁服务协议供应商采购项目—咸安区省煤机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动迁服务;第六包:咸安区2017年第一批棚户区改造项目动迁服务协议供应商采购项目—咸安区二电机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动迁服务;第七包:咸安区2017年第一批棚户区改造项目动迁服务协议供应商采购项目—咸安区“一河两岸”(含环城片区棚改项目)整体改造项目动迁服务;第八包:咸安区2017年第一批棚户区改造项目动迁服务协议供应商采购项目—咸安区怀德路/中城路片区综合改造项目动迁服务。

(二)项目编号:HBXNYC-2017-14

二、采购项目内容

(一) 采购基本内容:与被征收人签订《房屋拆迁安置协议》并实施拆除。第一包:咸安区崇文街(朱家垅片区)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动迁服务,面积55200M2;第二包:咸安区麻纺厂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动迁服务,面积18378M2;第三包:咸安区余佐片区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动迁服务,面积89444M2;第四包:咸安区同心路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动迁服务,面积69266M2;第五包:咸安区省煤机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动迁服务,面积60000M2;第六包:咸安区二电机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动迁服务,面积32063M2;第七包:咸安区“一河两岸”(含环城片区棚改项目)整体改造项目动迁服务,面积86000M2;第八包:咸安区怀德路/中城路片区综合改造项目动迁服务,面积24000M2。

(二) 服务期限:

第一包、第二包、第三包、第五包: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招标内容;

第四包、第六包:2017年8月31日前完成招标内容;

第七包、第八包:2017年10月31日前完成招标内容。

三、投标人的资格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⑶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⑸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项目初步审查资格要求如下:

(一)投标人具有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房屋拆迁);

(二)投标人必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提供近一年财务报表;

(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无不良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投标报名截止时间;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为下载网页相关内容;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以上第(一)项为资格预审(报名时提供),第(二)(三)(四)项为资格后审(投标时审查)。

四、招标文件获取

(一)获取文件时间:2017年5月17日至2017年5月23日的工作时间。

(二)获取文件地点:湖北逸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省咸宁市银泉大道506号时代广场4栋1单元1501。

(三)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本次发售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现场购买。

(四)获取要求:合格投标人应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采购文件。

所需资格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行许可证;

投标人请携带以上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齐全并加盖公章)参加资格审查,复印件在和原件核对无误后,原件退还,复印件留存,没有提供原件,不能报名。

五、 投标定标事项

(一) 送达地点:咸宁市咸安区财政局办公楼(咸宁市金桂路99号)201开标室

(二)截止时间:2017年6月6日上午9:30分

(三)第一包、第二包、第四包有效的投标人必须≥5家,取综合得分前3名为协议供应商;第三包有效的投标人必须≥6家,取综合得分前4名为协议供应商;第五包至第八包有效的投标人必须≥4家,取综合得分前2名为协议供应商。

六、相关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咸安区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139*****359

联系地址:咸宁市咸安区淦河大道98号

代理机构:湖北逸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手机132*****196〉传真:****-*******

联系地址:湖北省咸宁市银泉大道506号1+8时代广场4栋1单元1501室

监管部门:咸宁市咸安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电话/传真: ****-*******/****-*******

联系地址:咸宁市金桂路99号财政局办公楼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协议供应商 动迁 棚户区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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