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公安消防支队翠屏区大队沿江路支队文化装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宜宾市公安消防支队翠屏区大队沿江路支队文化装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宜宾市公安消防支队翠屏区大队沿江路支队文化装备采购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QXZBZFCGYB-2017-0181 |
公告类型 |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采 购 人 | 宜宾市公安消防支队翠屏区大队 | 公告日期 | 2017年5月17日 |
行政区划 | 宜宾市 | 更正公告 |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包个数 | 1 |
包的描述 | 文化装备采购 | ||
谈判供应商参加磋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与其他供应商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而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承诺函); (3)供应商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提供承诺函); (4)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谈判供应商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或检察机关官方网站上下载查询件); (5)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提供承诺函)。 | ||
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和价格 |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自2017年5月18日至2017年5月19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30分(节假日除外)在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宜宾分公司(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南丝绸路25号3楼)采购文件售卖处购买。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份(谈判文件售后不退,谈判资格不能转让)。 | ||
报名方式 | 现场购买。 | ||
递交响应文件 起止时间、地点 |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23日10时30分; 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为:2017年5月23日10时00分—10时30分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宜宾分公司(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南丝绸路25号3楼)本项目会议室。 | ||
供应商接受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 | 谈判时间:2017年5月23日10:30时(北京时间)。 地点: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1388号美年广场D座401-404号)本项目会议室。 | ||
磋商供应商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金额和交纳方式 | (1)金额:800元(大写:捌佰元整); (2)交款方式:采取支票、汇票、本票等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认可的非现金形式进行提交(须注明项目编号,以便登记、查询),并以提交保证金的有效凭证作为参与本次谈判的资格依据(加盖公章)。 账户名: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宜宾分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西区支行 银行账号:2314 0118 0900 0055 062 交款截止时间:2017年5月22日(保证金的提交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注:(1)供应商必须按照上述交款方式及指定银行账号进行办理,交款账户名称需与供应商名称一致。若以其他交款方式(如现金存款方式)或非指定银行账号办理的一律不予接受,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2)保证金退还:1.非成交候选人。成交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原账户退还。2.成交候选人第二、三名。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原账户退还。3.成交人。持合同原件2份到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办理退还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原账户退还;或成交公示期满30日后,5个工作日内原账户退还。 |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采 购 人:宜宾市公安消防支队翠屏区大队 地 址:宜宾市翠屏区沿江路128号 联 系 人:冷老师 联系电话:152*****132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 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南丝绸路25号3楼 项目联系人:胡先生、朱先生 联系电话:****-*******、******* | ||
采购项目联系人 姓名和电话 | 项目联系人:胡先生、朱先生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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