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县山泉镇人民政府前太平村“一事一议”修路项目招标公告
龙江县山泉镇人民政府前太平村“一事一议”修路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ZXDC2017G06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江县山泉镇人民政府前太平村“一事一议”修路项目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龙江县山泉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资金及其他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龙江县山泉镇人民政府前太平村“一事一议”修路项目
2.2建设地点:龙江县山泉镇前太平村
2.3建设规模:01段前太平二至三屯长1350米,宽3.5米,厚0.18米。02段光华三屯前长1150米,宽4米,厚0.18米。
2.4资金来源及金额:上级专项资金及其他资金(预算金额:740911.69元)
2.4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2.5质量标准:合格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7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1人、施工员(工长)1人、质量员(质检员)1人、安全员1人、注册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证书及有效的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员(工长)、质量员(质检员)具备岗位证书,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所有证书均证企相符。
3.4、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如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严禁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现场投标登记先后顺序为准。
3.7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
4.投标报名
4.1本工程取消现场报名。
4.2投标保证金的递交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从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 www.hljcg.gov.cn)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5.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500元,开标当日收取。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06月07日10时00分。地点为龙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中心4楼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 www.hljcg.gov.cn)、(http://)上发布,在龙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中心大屏幕滚动播出。
7.2有意向投标单位请关注以上网站发布的相关该项目的招标信息,因信息不畅造成影响自行负责。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江县山泉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35号投资大厦20层
联系人:邹女士
电话:****-********/8096
2017年05月 1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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