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节能六合天融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原赣州钴钨有限责任公司大余冶炼厂遗留污染场地治理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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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节能六合天融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原赣州钴钨有限责任公司大余冶炼厂遗留污染场地治理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中节能六合天融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原赣州钴钨有限责任公司大余冶炼厂遗留污染场地治理工程,已由大余县人民政府以余府字[2016]563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受大余县人民政府委托,中节能六合天融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本项目业主和招标人。目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1.建设地点:大余县南安镇东山村2.建设内容规模:对遗留污染场地内危险废物、工业固废和受污染土壤进行安全处理处置及场区生态修复,包括场地外围建设截洪沟工程;180立方米危废集中打包后场地内安全贮存;场地内规划占地4.25万平方米的固废阻隔填埋及生态封闭场;8000立方米建筑垃圾拆除后运往环保隔离场填埋;4500立方米废渣、8.94万立方米重度污染土壤稳定化处理达标;稳定化处理后的废渣4500立方米、重度污染土壤8.94万立方米连同隔离区外直接开挖中、轻度污染土壤运往环保隔离区填埋。对治理后的场地开展生态恢复工程,面积约6.2万平方米;污水处理、场地监测等附属设施(具体以招标文件发布的工程修复技术方案为准)。3.计划工期:含勘察设计施工在内365日历天,计划2017年7月1日入场,2018年6月30日建成完工。4.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修复技术方案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总承包,包括工程勘察、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采购和施工,对工程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5.质量标准要求:国家现行政策规范规定的合格及以上标准。包括《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2008)、《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9-1996)等,通过环保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6.项目工程最高限价:工程总承包费用控制在4300万(含)以内。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具有环境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和与资质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总承包能力的企业法人。2.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限定为两家企业法人,且须由设计方牵头;联合体形式,可以是设计+施工或者设计+稳定化剂供货商,其中设计+施工的联合体形式中的施工方须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3.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环境类专业高级职称或者是注册环保工程师。联合体形式的,总承包项目经理须由设计方人员担任。4.省外建设工程企业,须持有江西省住建厅入赣备案手续;或者已在江西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了企业信息登记,并在江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可查询,具体见省住建厅赣建办【2017】14号文。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投标截止后再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上述资质、资格条件的,将不接受其投标。三、招标文件的获取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5月19日至2017年05月25日,工作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在大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2.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1册、示范合同文本1册、工程修复技术方案1册,污染物样品1套)资料费800元,售后不退。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15日15时00分,地点为大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五、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大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六、招投标执法监督单位大余县环境保护局,大余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七、联系方式招标人:中节能六合天融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谭先生电话:137*****703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刘先生电话:158*****63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总承包 治理 污染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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