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房、供热、给排水工程招标公告
锅炉房、供热、给排水工程招标公告
1、 舒兰沉陷办的舒兰沉陷区爱民、吉丰小区锅炉房、供热、给排水工程,已由 吉林省发改委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招标内容: JLTC-05159为锅炉房土建:800平方米 JLTC05160-05163为管线铺设:13124米(4个标段)
2.2工程建设地点为舒兰市 ;
2.3计划开工日期为 2005 年 8 月8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05 年9月20日,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上述招标工程项目(标段)的投标。
4、JLTC05160-05163的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有三级以上(含三级并有管道施工内容)的土建、市政、安装资质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JLTC-05159的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 施工总承包 二级或项目所在地三级企业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5、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6、投标申请人可从吉林省招标有限公司(长春市民康路1272号)处获取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 2005 年 7 月 11 日至 2005 年 7月15 日,每天上午 9 时至 11时 30分,下午 1 时至3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要凭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资质证书副本及复印件和企业法人签名的受权委托书购买;外省施工企业还需持有吉林省建设主管部门(吉林省政务大厅)办理的[吉林省入吉建筑业企业投标备案通知单]。
7、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1000元,售后不退。 图纸人民币 500 元。
8、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 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9、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05 年 8 月 1 日 10 时 00 分,提交到 吉林省招标有限公司(长春市民康路1272号)。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0、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吉林省招标有限公司(长春市民康路1272号) 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招 标 人: 舒兰沉陷办
办公地址: 舒兰市人民大路144号
邮政编码:132600联系电话:****-*******
传 真:****-******* 联 系 人:朱贵成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长春市民康路1272号
邮政编码: 130041联系电话****-*******
传 真: ****-*******联 系 人:王晓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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