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整体迁建工程建设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医院整体迁建工程建设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桃源县中医医院整体迁建工程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桃源县中医医院整体迁建工程建设项目已由桃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桃发改招[2017]26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家专项资金及自筹,招标人为桃源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桃源县中医医院整体迁建工程建设项目;

2.2 招标编号:HNZJC2017-GC(CD)-053

2.3 建设地点:桃源县东城大道与八字路交叉口东北角;

2.4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约24055万元,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45631.1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8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8000平方米;

2.5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完成且接到招标人开工令后24个月达到竣工验收要求。中标人在与招标人合同签订后60日内提交总平面图、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含报建图),初步设计经批复后60日内提交施工图。

2.6 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2.7 保修要求: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8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用EPC模式(除医疗和医用设备及用品、办公设备及用品),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等,其中设计内容主要包括总图、建筑、结构、道路、给排水、绿化、电气、消防、装修、暖通等设计、预算编制及施工期间的技术服务;其中施工内容主要包括门、急诊医技楼、病房楼、高压氧仓、门卫、变配电站等土建工程及消防系统、中央空调系统、事故紧急广播系统、摄像监控系统、消防监控系统、围墙、项目区内道路及场地硬化、患者户外康复场地、垃圾处理站、供配电、给排水、绿化等配套设施的建设;同时包括但不限于购置电梯、传呼对讲系统、中心给氧装置、污水处理设施等设备采购及安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3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建筑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具有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C证且无在建工程;投标截止日期前近1年内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其中: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为:项目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1人;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大专及以上学历)1人;施工员3人;安全员3人;质量员2人】。

3.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无行贿行为记录、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的资质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本项目的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18日~2017年5月24日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桃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一律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3报名须知:投标人必须由拟任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携带⑴单位介绍信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⑵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副本原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联合体协议书;⑶注册建造师证原件、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注册建造师近6个月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原件、设计负责人职称原件、设计负责人近6个月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原件;⑷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原件、技术负责人近6个月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原件;⑸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上岗证原件、安全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近6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原件;⑹省外建筑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或备案表原件;(7)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以上资料⑴项除外其余须留存复印件或扫描件一套并加盖公章交代理机构]。

5、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24日17时前。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6月7日09时30分,地点为桃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8楼(桃源县国土局与桃源县农村商业银行之间);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四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桃源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

10.其他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项目所在地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36个月,即从2014年6月至2017年5月止)请单独提供一份用小信封装好,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密封要求同投标文件密封规定一致。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桃源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常德市武陵区朗州南路221号2楼202室 

联 系 人:陈先生 胡先生

电 话:0736—*******

传 真:0736—*******

附件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成员一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成员二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

年 月日

注:1、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2、本协议书为联合体投标时适用,独立投标人投标时不需填报。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联合体名称即为投标人名称。

标签: 总承包 设计施工 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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