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绞线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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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三局五公司济齐黄河公路大桥第一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钢绞线竞争性谈判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济齐黄河公路大桥第一合同段工程已由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项目业主为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交通局,建设资金已落实。经建设单位与股份公司批准,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济齐黄河公路大桥第一合同段项目经理部作为招标人,对济齐黄河公路大桥第一合同段组织邀请招标。现邀请潜在投标人进行邀请招标。

2.招标依据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

2.2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2.3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2.4 《关于印发<铁路有形建设市场交易规则>的通知》(铁建设〔2008〕56号);

2.5 《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12〕216号);

2.6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2〕613号);

2.7 《关于进一步加强铁路施工项目物资集中采购管理的通知》(中铁股份物资【2012】160号);

2.8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3.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3.1.1济齐黄河公路大桥路线起自黄河右岸济南市槐荫区曹家圈村南济齐路上,左转从西张家庄北侧通过,于大堤桩号K9+226处跨越黄河右岸,大堤桩号K115+230处跨越黄河左岸,后转向北行,止于齐晏路与国道309线平交口处。项目路线全长3767.9米,其中黄河大桥长2288米(桥跨布置为:23*30+(40+175+410+175+40)+25*30米,主桥桥型为双塔双索面钢-混组合梁斜拉桥,长度840米;引桥桥型为连续箱梁,长度为1440米。),两端接线1479.9米,其中右岸长度630米,左岸长度849.。合并设置主线收费站和养护工区1处(在黄河左岸设置)。本项目采用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技术标准(兼顾城市道路功能),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标准宽度为35米,桥梁宽度:34.5米(不含布索区)。

我公司承建为济齐高速公路黄河公路大桥第一合同标段,起点桩号为K0+000,终点桩号为K1+324;路线长度为1.324公里。主要工程内容为右岸连接线、黄河南岸引桥全桥长690米,引桥桥型为连续箱梁土建工程施工(不含交通安全设施、路面工程)。

工程造价:1.05亿元

工期要求:计划工期2014年8月15日至2017年8月15日

3.2招标内容:物资品种、包件划分见附表1。本次招标数量为预计数量,具体使用数量有调整,结算以实际用量为准。

4.招标方式

4.1本次招标文件仅采用电子版方式发售,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

4.2一包一投,同一投标人最多只能中一个标件。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税务部门发布的纳税人资格证明。

5.1.2生产商须具有有效的生产许可证、IS0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

5.1.3投标物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

5.1.4生产厂家应具有省、部级及以上或国家权威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技术鉴定证书及近两年出具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要求至少每年一份。

5.1.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能提供近三年正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5.1.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5.1.7.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资信证明和二家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和招标人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

5.1.8. 代理商参与投标,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同一包件一个生产商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与投标,且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代理商投标时,生产商所提供的资质与证明资料的扫描件必须为资料原件原色扫描件,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公章(鲜章);盖电子章的资料为无效资料,需签字处应为手签,在正本中体现即可,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

5.1.9财务能力: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并具有不低于200万元的资金垫付能力,投标人必须出具垫资不低于200万元承诺书(须加盖公章)。

5.2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本次招标文件仅采用电子版方式发售,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

4.2购买电子版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7年05月12日至05月15日17:30前(节假日不休息)将投标申请表(附表2)、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发送至********0@qq.com">********0@qq.com,并根据所需购买包件的招标文件售价足额现金交到招标人账户(开户名称: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济齐黄河公路大桥第一合同段经理部,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齐河支行,账号:3700 1847 5010 5015 7179),并详细注明标书款、项目名称及所投包件号,交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投标人将交款收据扫描件发送以上QQ邮箱,招标组织单位收到信息经核实后,通知投标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或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申请表提供的邮箱中。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售后不退。

4.4以个人名义汇款购买招标文件或汇款凭证未按要求注明项目名称、物资名称、包件号的招标文件不予售卖。

7.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7年5月19日上午8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5月19日上午9时30分。

开标地点: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吴家堡镇曹家圈中铁三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济齐黄河公路大桥第一合同段项目经理部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以个人名义办理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未按要求注明项目名称、物资名称、包件号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其投标文件。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济齐黄河公路大桥第一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吴家堡镇曹家圈

联系人:赵越

电话:186*****647

邮箱:********0@qq.com">********0@qq.com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济齐黄河公路大桥第一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二○一七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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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钢绞线 大桥 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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