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办税大厅设备招标公告
联合办税大厅设备招标公告
依据汉川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下达的(汉财采计【2017】286号)计划函要求,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汉川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其汉川市政务服务中心联合办税大厅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汉川市政务服务中心联合办税大厅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内容:电脑、打印机、LED屏、高拍仪、扫描仪、身份识别终端、投影仪等(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三、项目编号:DHZFCG-2017-0517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投资预算:约165万元。
六、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7.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2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7.3 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提供所投货物有效证明文件;
7.4 供应商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拟投产品须提供制造商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和售后服务承诺函;本项目为一个整体,供应商须整体性投标;
7.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报名及招标文件的领取
凡资质及条件符合要求且对本项目感兴趣的企业均可于2017年5月18日至2017年5月24日,每天上午 8时 30 分至 11 时 30分,下午14 时00分至 17 时30分,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拟投标设备制造商对本项目产品专项授权原件(授权书需注明产品名称,以上资料同时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汉川市白云路52号)报名及购买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陆仟元整(16000元),必须从供应商基本帐户汇至“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汉川分公司” 帐户,交纳截止时间必须在2017年6月6日下午17时30分到达以下帐户(以到帐时间为准,附言中注明该工程名称)
开户名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汉川分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汉川北桥路支行
行 号:********1142
十、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6月7日上午9时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二、开标时间:2017年6月7日上午9时
十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汉川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倪科长
电 话:139*****507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汉川市仙女大道白云路52号
联系人:肖工
电 话:****-*******
标签: 政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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