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2016年度)招标公告
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2016年度)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新疆伊犁河察布查尔县伊犁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2016年度)已经新水办水管【2016】15号文批准建设,资金已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工程的项目法人及招标人为伊犁察布查尔县水利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惠帝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察布查尔县东部,自东向西由坎乡开始至阔洪其乡结束,距察布查尔县县城约40~50km,距伊宁市约60~70km。主要建设内容:总干渠长度3.75km(18+200~21+950段)渠道改造工程及建筑物配套工程,渠道为梯形断面,内边坡为1:1.75;渠底采用12cm、边坡采用10cm厚C20F200W6现浇砼板衬砌,全断面砼板下设40cm厚砂砾石防冻垫层;渠底砼板上设排水孔;渠道边坡顶部设30cm款、8cm厚C20现浇砼封顶板;渠道每100m设一道现浇砼隔墙;渠道堤顶宽度左侧2.5m、右侧4m并铺设30cm厚砂砾石路面。
2.2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工程共划分为三个标段
第七标段:改建桩号18+200~20+100,长度1.9km;
第八标段:改建桩号20+100~21+950,长度1.85km;
第九标段:监理标。
2.3计划工期:2017年8月25日-2017年11月30日,总工期:98天(日历日)。全部施工标段必须在2017年11月30日之前完成100%的工程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凡有意参加第七、八标段的投标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在有效期限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区外施工企业仅限一级)在注册有效期内的建造师注册证书(过期失效时须另附同专业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证书)、水利行业颁发且在证书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的基本信息须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基本信息登记管理办法》经新疆水利学会施工专业委员会已登记在投标人名下。
3.2凡有意参加第九标段的投标企业应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的基本信息须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基本信息登记管理办法》经新疆水利学会施工专业委员会已登记在投标人名下。
3.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项目不接受在“不得参加全疆范围内与水利工程建设相关工作”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告期内的企业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5、招标文件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23日至2017年5月27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站本项目招标公告的附件里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招标公告”栏网址为:http://www.xjslt.gov.cn/jsyglc/ztbgg/index.htm。
5.2投标保证金:第七、八标段各10万元,第九标段5000元,投标人必须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从其基本账户转至招标人指定账户(不得为个人账户)。
5.3本工程第七、八标段评标办法为合理低价法,第九标段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第七标段招标控制价为*******.77元(大写:柒佰贰拾壹万零肆佰柒拾玖元柒角柒分),第八标段招标控制价为*******.75元(大写:陆佰捌拾捌万肆仟零贰元柒角伍分),第九标段招标控制价300000元(大写:叁拾万元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开标时间为2017年6月12日上午10:30时,地点为伊犁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伊宁市解放路168号泰隆大厦五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伊犁察布查尔县水利管理站
联 系 人:沙吾江 联 系 电 话:135*****342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惠帝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蔡琰 联 系 电 话:****-*******、136*****122
监督单位:伊犁州水利局纪检组、伊犁州水利管理总站
监督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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