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凤区宣传部会议室及机房设备采购项目质疑的回复

龙凤区宣传部会议室及机房设备采购项目质疑的回复

项目编号:LFC[2016]0062


关于对哈尔滨建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质疑的回复

哈尔滨建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对于贵公司对龙凤区宣传部会议室及机房设备采购项目编号LFC[2016]0062提出的质疑现回复如下:招标文件中“★灯管类型采用国星金线封装的SMD三合一表贴黑灯,出具封装厂家的证明文件”的含义为:只要投标公司提供了封装厂家的证明文件即可,无论是封装厂家授权给投标公司或是封装厂家授权给生产厂家的都为合法证明。

本项目黑龙江维思科技有限公司已经提供了封装厂家授权给生产厂家(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的授权书为合法证明,不存在伪造证明文件。

大庆市龙凤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12月1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机房设备 会议室 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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