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山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大屏系统采购谈判公告
蓝山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大屏系统采购谈判公告
蓝山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大屏系统采购((政府计划编号:永蓝财采计[2017]115号 ,采购编号:LSGZ-2017CGTP047)进行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蓝山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大屏系统采购
2、政府采购编号:LSGZ-2017CGTP047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预算 |
1 | 大屏系统采购 | 1套 | 人民币169524元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经营相关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三、供应商报名时应提交的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投标代表必需是有社保的正式员工);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提供的不是三合一的证件则需另外提供《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5、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四、报名时间
1、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25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蓝山县塔峰中路170号建设银行四楼。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2、谈判文件 获取方式:登陆蓝山政府网
(http://www.lanshan.gov.cn/xxgk/zdlyxxgk/czzj/zfcg/)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17年5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蓝山县塔峰中路170号建设银行四楼
3、逾期送达投标文件、不按谈判文件要求密封和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保证金的响应文件,政府采购机构将拒绝接收。
六、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叁仟元整,开标现场提供汇款单,2017年5月25日17时整之前必须以公司基本账户名义汇款至下列账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蓝山支行
开户名:蓝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
账 号:4305 0171 7608 0000 0073
供应商在汇款单备注中注明:“投2017CGTP047号标”。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蓝山县公安局 采购机构:蓝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39*****466 电话:****-*******
地址:蓝山县塔峰路 地址:蓝山县塔峰中路170号建设银行四楼
日期:2017年5月18日
此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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