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北省大名县地热井钻井工程招标公告

2017年河北省大名县地热井钻井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017年河北省大名县地热井钻井工程已由中石化新星石油公司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石化新星新星丰汇河北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2017年河北省大名县地热井钻井工程框架招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2017年河北省大名县地热井钻井工程框架招标。

2.2招标编号:

2.3建设地点:河北省大名县。

2.4项目概况:

2016年我公司与邯郸市大名县政府合作,签订了大名县集中供暖项目框架合同,并在大名县县城新建5座换热站,累计钻井22口,供暖能力达到133万平米。为保障2017年河北省大名县新增供暖项目需求,完成今冬170万m2供暖能力的建设,拟在河北大名县进行地热井钻井工程。但河北省大名县地热井矿权审批困难,审批时间较长,导致施工工期紧张,按照以往招标模式,不能保证2017年生产任务顺利完成,且同一区域同种类型地热井钻井工程参数基本相同,为应对钻井施工环节各种不确定因素影响,减少等待时间,本年度地热井按井深划分标段进行框架招标。

根据我公司2016年在该地区的相关钻井经验,大名县区域砂岩地热井均采用三开悬挂成井(悬挂器须带导流槽),采用管外油井水泥封固。

本次地热井钻井施工招标只招施工单价,入井管材由我公司集中采购,单井施工总价款不超过180万元。

2.5资金来源:自筹。

2.6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拟将2017年大名县区域内地热井钻井工程整体打包为1个标段进行招标。标段内两种不同井型分别同时报价。

井型一:井深≤1900m直井(以井深1800m为例进行报价);

井型二:垂深≤1900m定向井(以井深1800m(垂深)/2100(斜深)为例进行报价)。

以上各井均为正常施工工艺。

根据单位投标情况,择优选择2-3家中标单位承担该区域地热井钻井招标任务。实施过程中根据地热站分布及各站的实际钻井任务结合中标单位实际情况,分配钻井任务,原则上排名第一的中标人的份额应当不低于整个标的份额的50%,按照排名先后顺序各中标人分配的中标份额差应当大于5%。

2.7框架合同有效期:12个月(以框架协议签订时间算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核发的地质钻探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3)持有安全生产监督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6)2014年以来有类似项目的业绩;

(7)具有完善的质量和安全管理制度;

(8)所有标段投标设备要求均为标准石油钻机装备,且设备安全施工能力需涵盖拟投标段预测井深上限,本次招标不接受水文钻机装备;

(9)具有最少能保证两口地热井同时施工的能力。

(10)近三年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记录;投标单位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自动放弃中标、严重违约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2在正式投标截止日前,未加入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人库成员(详见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eb.sinopec.com首页之投标人库公告:投标人库提交和完善企业资质资信材料,并获得审批通过),招标人将不接受递交的投标文件(直接否决)。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3.5在我公司年度施工井数有2口及以上事故井者,无资格参与本次投标。

3.6施工现场必须具备网络视频监控系统并能正常工作。

4. 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照以下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标段)人民币2000元,售后不退。

(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5月18日8:30—5月25日 18:00;

(3)购买招标文件地点:郑州市商鼎路与和光街交叉口路劲·东方陆港G栋17楼工程技术部

4.2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以上资料查验原件,招标人留存复印件。

********2">4.3本次招标设有最高限价(直井每米最高限价800元,定向井每米最高限价850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则视为废标。

5.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0000元整。

5.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电汇、转账支票的形式,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6月9日下午13时

开标时间:2017年6月9日下午13时

6.2递交及开标地点:郑州市商鼎路与和光街交叉口路劲·东方陆港G栋17楼会议室。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和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eb.sinopec.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中石化新星丰汇河北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中石化新星河南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商鼎路与和光街交叉口路劲·东方陆港G栋17楼;

邮编:450000;

联系人:吴楠;

电话:****-********

电子邮箱:********8@qq.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钻井工程 地热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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