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华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灵川县旅游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就灵川县大桂林山水文化生态旅游精品线路旅游导览标示系统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灵川县大桂林山水文化生态旅游精品线路旅游导览标示系统工程
二、项目编号:HSZBLC2017G050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广西桂林市灵川县;
2.要求质量标准:合格;
3.招标范围:灵川县大桂林山水文化生态旅游精品线路旅游导览标示系统工程-交通标杆、标志板、文字、图案制作等,约40个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施工补充说明等要求的内容);
4.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5.建设工期为:20历天;
6、工程预算总造价金额约为:64.6万元;
五、评分办法: 综合评估法。
六、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投标人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且所投产品均为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给予6%的扣除;投标人为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其中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含30%)的,联合体投标价给予2%的扣除。
(二)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三)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的规定,计算机设备(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输入输出设备(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生活用电器(空调机、电热水器)、照明设备(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和高压钠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等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投标人的投标货物必须使用财政部现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目录内的产品。
七、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施工企业,拟投入本项目经理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投标人自行做好周边村民群众工作,如有纠纷,自行协调解决。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单位投标。
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招标文件的发售方式:
(一)发售时间:2017-5-18至 2017-5-25,上午9时~12时,下午14时30分~17时30分,双休和法定节假不办理业务。
(二)发售地点:广西华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33号盛景中心8楼13号)。
(三)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不含图纸),售后不退。如需邮寄,每本另加邮费50元。
(四) 报名时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及以下材料到现场报名: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时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则不需提供)、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如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则不需提供)、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受贿记录的证明(在本公告发布之后开具方为有效)。
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现场核查后退回)和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为原件〕。材料齐备通过核查的方可购买。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陆仟元整(人民币,须足额交纳)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以转账或电汇形式。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转出,并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4小时到达广西华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账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6-915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华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开标大厅(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33号盛景中心8楼13号),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7-6-914时30分至15时00分。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6-915时00分在广西华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开标大厅(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33号盛景中心8楼13号)开标。
十三、本次投标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灵川县旅游局
地址:灵川大道中路162号政府大楼16楼
联系人:唐先生 电话:
****-*******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华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33号盛景中心8楼13号
项目联系人:吕工;联系电话:
****-*******;传真:
****-*******。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灵川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
****-******* 广西华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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