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选择确定东营港文印室合作单位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选择确定东营港文印室合作单位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选择确定东营港文印室合作单位政府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
行政区域 | 东营市 | 公告时间 | 2017年05月19日09:33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招标文件售价 | 详见公告正文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详见公告正文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 |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名称 | 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选择确定东营港文印室合作单位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选择确定东营港文印室合作单位政府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DYPEDZ2017-059#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本项目为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选择确定东营港文印室合作单位政府采购项目,本次招标选择确定1家合作单位。招标内容包括:会议文件、日常资料、档案袋、手提袋、信笺(稿纸)、宣传册等文印服务。本项目为一个分包,情况如下:
包号 | 服务名称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服务期限 | |
一个包 |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选择确定东营港文印室合作单位政府采购项目 | (一)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必须具有新闻出版部门核发的《印刷经营许可证》; (三)供应商必须在东营市范围内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及相应的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文印设备和人员; (四)供应商的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自签订合同起三年 |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7年5月19日至2017年5月2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地点: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东营市东城沂河路603号海通商务中心一楼)。
3、方式:报名现场发售,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发售招标文件,谢绝邮购,未领取招标文件视为放弃投标。
4、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印刷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二份。
招标文件工本费200元,售后不退,谢绝邮购。
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6月12日14时00分至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第六开标室(东营市东三路160号)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6月1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第六开标室(东营市东三路160号)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东营港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郑主任
采购人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东营市东城沂河路603号海通商务中心一楼
联系人:禹女士
联系方式:****-*******
3、监督单位: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招标投标办公室
监督电话:****-*******
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5月1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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