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保护建设招标公告
数据保护建设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龙胜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数据保护建设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投标截止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为准)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法人单位,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并提供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机构代码证书(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投标单位应提供主要产品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原厂唯一授权书及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如投标单位既是制造商则无需提供) (4)提供2015年或2016年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相关资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数据保护建设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ZFCG-FS17049) 3、预算编号:14-Q17-19248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主要实施内容为数据保护建设项目的为将根据灾备需求多样性及生产环境异构性特点,在不改变原有架构、不影响生产环境的前提下,需要采用多种技术手段,构建统一的灾备平台。(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需求) 5、交付地址:采购方指定; 6、交付日期:采购方指定; 7、采购预算金额:464400(国库资金:464400;自筹资金: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7-05-23 09: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05-31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加盖红色公章) 2.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原件扫描件加盖红色公章) 3.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红色公章) 4.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加盖红色公章) 5.有效的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加盖红色公章) (法定节假日、双休日不进行项目报名审核)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7-06-13 09: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7-06-13 09: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 2、开标地点:嘉定区胜辛路3285号301室。投标单位可于开标日9:00-9:30来现场开标,也可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开标室远程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参加现场开标的投标单位请携带数字证书(CA证书)及可无线上网并可登录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的笔记本电脑。 七、其他事项 网上报名及上传资料成功的投标单位须委派授权代表人携带相关资料(网上报名时上传的所有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至上海龙胜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现场确认。校验通过后,缴纳标书费,逾期不予办理。 1)、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每本500元,售后不退。 2)、现场确认时间:2017-5-31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3)、现场确认地址:上海市嘉定区胜辛路3285号301室。 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的投标单位,将拒绝其参加投标。 八、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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