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局机关天津市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公共服务平台网络运营及服务项目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关于天津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局机关天津市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公共服务平台网络运营及服务项目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关于天津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局机关天津市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公共服务平台网络运营及服务项目项目

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局机关
2.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公共服务平台网络运营及服务项目
二、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和预算金额:
1.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为进一步发挥我市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公共服务平台网络(以下简称“平台网络”)作用,为中小企业、民营企业提供“找得着、用得起、有保证”的服务,使平台网络成为全市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可以依靠、值得信赖的服务品牌的需要,开展我市平台网络运营及服务项目,其具体内容包括:(1)组建专职运营团队,负责平台网络推广运营。一是宣传推广,制定宣传推广方案,提高广大服务机构和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的认知度。二是组织协调各类服务机构,建立并不断完善面向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的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服务体系,提供信息、投融资、创业辅导等服务;汇聚各级政府出台的政策法规及相关政策解读,通过PC端、手机微信、APP等多种方式的进行政策推送;负责服务热线和在线服务的分拨和应答,不断丰富服务知识库,监督服务机构应答的时效性和满意度。三是通过平台网络,汲取中小企业需求,梳理政府职能部门、服务机构有关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的服务,并通过平台网络向中小企业、民营企业集中展示和推送其所需的各类公开的政府行政资源、服务资源。四是协调各个窗口平台与枢纽平台的互联互通,整合和调配服务资源;建立健全平台网络业务工作体系,加强对窗口平台的业务指导和监督。五是加强监督考核和绩效评价,建立并不断完善企业和服务机构的基础数据库和信用评估体系,规范服务行为,并通过奖惩机制激发各主体的积极性,杜绝不良行为,实现平台网络的良好运转。六是利用数据库资源,为中小企业、民营经济、服务机构、政府有关部门的决策分析以及社会机构的调查研究提供有效数据支撑。七是充分了解平台网络各主体的需求变化,不断完善平台网络系统功能。(2)组建专职服务团队,负责平台网络线下服务。一是协助相关政府部门全面梳理并系统把握国家和我市民营经济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为广大民营企业开展政策咨询服务。二是协助相关政府部门,开展民营经济发展调查研究和运行统计监测分析,动态跟踪把握全市民营经济发展情况,定期发布民营经济发展指标数据,为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三是充分利用既有并不断扩展信息获取渠道,协助相关政府部门动态跟踪把握全市民营经济工作开展情况,编辑《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简报》等,策划并着眼调研课题、调研报告,针对性提出问题解决对策建议。四是开展民营经济招商活动,协助相关政府部门,策划组织全国民企天津行、全国民企贸易投资洽谈会等大型民企合作交流活动及开展系列招商推介会。(3)支付平台网络市级枢纽平台1650平方米场地租金及其物业费、取暖制冷等费用和服务热线及办公的通信费用(市级枢纽平台坐落在天津市东丽区榕洋金城大厦A座7层);以及对枢纽平台中多功能培训教室、机构洽谈室、多功能会议室、多功能展厅、服务热线和集中办公区的设施设备使用进行技术支持和免费维护。
2.采购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398.82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工信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工信厅联企业〔2012〕298号),我局组织编制了《天津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项目总体建设方案》,并与市财政局联合上报了《关于报送天津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项目总体建设方案的请示》(津中小企报〔2013〕2号),确定我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项目由我局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天津市中小企业生产力促进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总承建。2013年7月,工信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下发《关于2013年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方案的批复》(工信厅联企业〔2013〕130号),同意我市所报请示。根据市领导要求,该平台同时要作为我市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服务平台,形成我市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公共服务平台网络(以下简称“平台网络”),开展对全市中小企业、民营经济的服务工作。按照两部委批复要求,中心租用东丽区津塘路与利津路交口榕洋金城大厦1650平米作为枢纽平台运营服务场地,建成了多功能会议室、多媒体培训教室、产品成果展厅、项目推广路演活动区,购置了必要的网络、多媒体等软硬件设备、设施,改造了空调、网络、通讯等系统;初步建成了拥有所有权及全部完整知识产权的在线服务和呼叫服务系统、服务平台网络运营管理系统和共享数据资源中心等平台网络基础环境和应用系统服务模块;制定了包括《天津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运营管理暂行办法》等4大类25项运营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健全了平台网络运营保障体系,并组建了线上线下运营服务团队,为平台网络运营和服务打下了坚实基础。综上所述,为保证此项目达到预期效果,故只能由天津市中小企业生产力促进中心承接天津市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公共服务平台网络运营及服务项目。
四、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1.唯一供应商名称:天津市中小企业生产力促进中心
2.唯一供应商地址:天津市东丽区津塘路和利津路交口榕洋金城大厦A座7层
五、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项目、规则单位和职称: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专业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1、本项目由天津市中小企业生产力促进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负责承建,并进行相关的运营和服务,对项目的软硬件情况熟识、了解、工作方便。2、中心承租了1650平米的场地作为市枢纽平台服务场地,投入专职人员,全力进行相关服务,全程维护。3、中心在本项目建设期间,开展平台运营宣传推广、整合调配服务资源、健全绩效评价体系、政策搜集推送、信息系统维护、服务热线应答系统优化升级,为民营企业线下服务等工作已经全程运作。4、平台软件建设方面,中心拥有相关的知识产权,开发及应用均属该中心全权拥有,对该平台拥有所属权。5、中心对本平台项目组织了完善的运营团队,保障体系完备、制度健全、体系完整,对平台网络线上线下运营和服务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综上:建议天津市中小企业生产力促进中心作为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的唯一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宋小洁天津市制造技术研究所高级工程师
经过和采购方天津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局(以下简称“市中小企业局”)沟通,明确了采购项目“天津市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公共服务平台网络运营和服务”,其中运营和服务内容为:组建专职运营团队,进行宣传、推广;组织机构为中小企业民营经济服务;政策汇聚,建立窗口服务平台;利用网络大数据,为中小企业民营经济服务,提供信息;平台现为确保级,未来将丰富、完善,开发新功能。一、根据两部委298号文件要求,市中小企业局负责组织编制3年服务平台建设方案,由天津市中小企业生产力促进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总承建。中心为事业单位中公益二类,主体资格符合要求。二、根据市政府要求,该平台要体现民营经济特色,形成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公共服务平台网络,中心完全具备此功能和职能。三、按两部委要求,窗口平台不小于500平米,市枢纽平台不小于1000平米,中心已租用场地,完善场地场所,购置网络、多媒体等硬件,已开展正常工作。四、平台网络初步上线,中心初步建成拥有所有权和全部知识产权的在线服务和呼叫服务系统、共享数据中心和其他应用系统服务模块。同时,中心制定了4大类25项运营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各项保障体系。鉴于以上四个原因,中心已开展部分工作,同时作为最了解情况、最具备经验、最接近企业的单位,理应参加平台项目的运营和服务工作。同时,建议中心作为唯一的供应商。吴克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高级工程师

六、公示的期限:
自2017年05月20日起至2017年05月26日止。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十一经路88号
2)联系人:闫安坤
3)联系电话:189*****698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1)联系地址:
2)联系人:
3)联系电话:
3、财政部门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1)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4号(天津市财政局)
2)联系人:天津市财政局
3)联系电话:***-********转3316 3318
4)传真:***-********
八、意见反馈方式: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可以抄送财政部门。
相关文件下载: 附件.zip



2017年05月19日


标签: 运营 网络 公共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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