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路长宁县城段拓宽改造工程(成贵高铁长宁站至宜叙高速连接线及土桥子至天瑞酒业片区市政)附属工程(监理)
长江路长宁县城段拓宽改造工程(成贵高铁长宁站至宜叙高速连接线及土桥子至天瑞酒业片区市政)附属工程(监理)
一、本项目经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发改固[2014]199号、188 号、186 号、187 号、197号批准建设,比选文件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比选备案*******号。本项目现通过固定价比选方式(E方式)随机抽取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比选人(项目业主) | 长宁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和城镇管理局 |
项目名称 | 长江路长宁县城段拓宽改造工程(成贵高铁长宁站至宜叙高速连接线及土桥子至天瑞酒业片区市政)附属工程(监理) |
建设地点 | 长宁县 |
实施时间 | 施工工期加缺陷责任期 |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 长江路长宁县城段拓宽改造工程(成贵高铁长宁站至宜叙高速连接线及土桥子至天瑞酒业片区市政)附属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监理工作 |
建设资金 | 县级财政资金 |
其他 |
监理1 | 长江路长宁县城段拓宽改造工程(成贵高铁长宁站至宜叙高速连接线及土桥子至天瑞酒业片区市政)附属工程(监理) |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资质。
(3)其他要求:
①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专业和人数满足本工程要求;主要人员(总监、专监及其他主要人员)均为注册在比选申请人本单位人员,提供在该比选申请人单位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或由社保部门出具的主要人员在该比选申请人单位参保的证明;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参加本项目比选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任何职务,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任何职务。②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按照川建建发[2016]473号文办理。③如比选人发现抽中单位在其他项目任职,其取消中选资格。④现场抽取时的审核资料必须同时提供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一份。⑤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下载工程图纸、工程预算控制价清单、比选申请函样本及合同样本,待自检可以接受比选人确定的工程图纸范围的发包总价以及清单中的固定单价(同比例下浮后的),再自愿报名,比选技术服务费为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7年05月19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7年05月25日09时30分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长宁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和城镇管理局
开户银行:四川长宁竹海农村商业银行竹都支行
账 号:8815 0120 0664 56127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并保留好银行转账回单,以备抽取时验证。
(4)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工程发包价(含清单中的单价同比下浮)、工程图纸和合同样本,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唯一中选人 ,并实施工程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总价包干发包(发包价即竣工结算价)。
(5)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工程发包价、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单位万元
合同段 | 报价方式 | 报价要求 | 工程发包价 | 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 | 备注 |
---|---|---|---|---|---|
监理1 | E.固定价 | / | 21.58 | 1 |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即北京时间2017年05月25日09时3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宜宾市南岸叙府路西段13号)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随机抽取活动,从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1个作为中选人。
(2)抽取方式。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在随机抽取开始前,持以下资料并经现场监督部门审核签字认可,方可参与随机抽取。
①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建造员(师)原件(绿化等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⑤省外企业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原件;
⑥企业为拟任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原件;
⑦报名企业交纳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的银行转账回单。
⑧比选申请函、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中选后2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将没收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
比 选 人(全称):长宁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和城镇管理局
地 址:四川省长宁县长宁镇安宁路一段88号
邮 编:/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邮件(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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