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林业局 财政局关于同意林下经济示范项目建设实施方案批复的公示
区林业局 财政局关于同意林下经济示范项目建设实施方案批复的公示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六条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16]94号)文件精神,按照《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林业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级财政林下经济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农[2016]88号)文件规定,经区林业局、区财政局研究,同意延平区横坑圣丰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申报的巨口横坑生态园沿桂花溪自然景观整治项目实施方案批准实施,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7年5月19日至2017年5月26日
联系单位:区林业局纪检监察室 电话: *******
区山林权属纠纷调处办公室 电话: *******
项目名称 | 实施地点 | 经营模式 | 经营主要品种 | 基地面积 | 投入资金(万元) | 申请补助资金(万元 | 实施主体 | 实施主体性质 |
亩 | ||||||||
巨口横坑生态园沿桂花溪自然景观整治 | 巨口乡横坑村 | 森林景观利用 | 亲水木栈道建设 | 52 | 151.322 | 60 | 延平区横坑圣丰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 | 农业专业合作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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