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00MW机组脱硫石灰石(二次)招标公告
2×300MW机组脱硫石灰石(二次)招标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内蒙古能源发电聚能招标有限公司受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锡林热电厂的委托,对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锡林热电厂2×300MW机组脱硫石灰石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现二次公告如下: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锡林热电厂2×300MW机组工程已由内发改能源字[2015]145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锡林热电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脱硫石灰石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锡林热电厂2×300MW机组脱硫石灰石采购
2、石灰石采购量:暂定7万吨,供货期1年。
3、项目地点:内蒙古锡林浩特市锡林大街161号锡林热电厂内。
4、招标编号:MNJS-JN-2017-XY-082
三、招标内容
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系统脱硫剂——石灰石采购
四、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具有石料开采及矿产品销售;
3、必须为一般纳税人;
4、具有采矿许可证;(如投标人为销售公司则不需要提供)
5、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投标人为销售公司则不需要提供)
6、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如为销售公司必须提供资质齐全合格的石灰石矿直接授权书原件,且一个石灰石矿只可授权一人或一个销售公司参与本次招标;
7、参与本次投标的被授权人必须为投标人本企业职工;
8、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经营业绩,提供近三年经营财务报表,企业不亏损;
9、近三年具有至少一份类似供货业绩;
10、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有意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均可参加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19日至2017年5月25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 (北京时间),在内蒙古能源发电聚能招标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鄂尔多斯大街55号101室)获取招标文件。
2、获取招标文件申请人需提供下列证件和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A4纸装订成册)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1)经营范围需具有石料开采及矿产品销售的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的投标人可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投标人为销售公司则不需要提供)
(6)如投标人为销售公司应出具石灰石矿直接授权书(原件);
(7)权威机构出具的石灰石化验报告;
(8)提供近三年的类似供货业绩合同(至少1份)。
六.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时,以投标人在内蒙古能源发电聚能招标有限公司诚信信息库入库的资料为依据,信息库提供的扫描件不齐全或不合格的,均不能通过资格后审,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注:已进入内蒙古能源发电聚能招标有限公司诚信信息库的企业可以投标报名,没有入库的企业须办理入库手续方可报名。
内蒙古能源发电聚能招标有限公司诚信信息库办理地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鄂尔多斯大街55号设备二部,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办理流程详见《内蒙古能源发电聚能招标有限公司关于诚信信息库的通知》
七.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鄂尔多斯大街55号物资公司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2、开标时间:2017年6月13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鄂尔多斯大街55号物资公司会议室。
九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锡林热电厂
联系人:胡楠 联系电话:158*****259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能源发电聚能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鄂尔多斯大街55号内蒙古能源发电物资供应公司一楼西101室工程部
联系人:木人 联系电话:****-*******
附表:
标段 | 材料名称 | 数量 | 供货时间 | 标书费(元) |
1 | 脱硫石灰石采购 | 暂定7万吨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供货并满足现场使用要求 | 800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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