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龙港区蓝色海湾项目一期(龙湾海滨地质灾害治理及海岸带生态建设工程)建设项目(监理)
葫芦岛市龙港区蓝色海湾项目一期(龙湾海滨地质灾害治理及海岸带生态建设工程)建设项目(监理)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葫芦岛市龙港区蓝色海湾项目一期(龙湾海滨地质灾害治理及海岸带生态建设工程)建设项目已按照规定程序在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备案,招标人为葫芦岛市海滨管理处,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葫芦岛市龙港区蓝色海湾项目一期(龙湾海滨地质灾害治理及海岸带生态建设工程)建设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葫芦岛市龙湾海滨
2.3招标内容:污水工程:DN600二级钢筋砼管1210米;DN300一级砼管60米;雨水检查井39座;木平台4000平方米;铺装花岗岩123550.2平方米,边石995.4米;栽植乔木538株,灌木674株,绿篱2520平方米,草木花7005平方米,草坪约50000平方米;彩色透水混凝土地面15092平方米;原有建筑外墙涂料及亮化;原有停车场路面翻新及围挡栏杆14820平方米、观光路翻新、新建高杆灯10盏,路灯14盏,庭院灯50盏,阀门井32座、沥青混凝土路面14383平方米,边石970米。
2.4投标保证金:1万元
2.5开标时间:2017年06月13日上午09:30分
2.6要求工期;2017年06月20日开工至2017年10月31日竣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丙级](含)以上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市政公用工程技术职称,具备相应的注册职业资格,相关人员需持有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且能够满足有关规定的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网上报名及现场资料复核)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5月17日-2017年05月23日,每日上午08: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进行刷卡报名,并进行现场报名材料复核。
4.2现场报名材料复核地址:辽宁正一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4.3复核携带材料:
(1)建设工程网上报名确认单;
(2)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拟派驻本工程项目总监的职称证、身份证和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及身份证。
(8)企业信用报告BBB及以上,要求提供规范性审查报告(在“信用辽宁”网站上可查询,并在一年有效期内)
注:以上证件、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份,并按顺序装订成活页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5月23日-2017年05月28日,每日上午08: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在“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企业信息平台自行进行招标文件的购买支付并下载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6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6月13日上午09:30分,地点为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葫芦岛市海滨管理处
地 址:葫芦岛市龙港区
联系人:霍传文 联系电话:180*****180
代理机构:辽宁正一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葫芦岛市连山区华怡园18-A楼5号
联系人:王哲 联系电话:****-*******
2017/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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