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台中心区水系综合治理PPP(监理)招标公告
鼓台中心区水系综合治理PPP(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榕市市政招******* |
开标时间:2017-06-12 |
所属行业: |
标讯类别: |
资金来源: |
招标代理: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业主名称:福州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所属地区: |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榕市市政招*******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市鼓台中心区水系综合治理PPP项目(监理)已由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榕发改审批【2017】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福州市鼓台中心区水系综合治理PPP项目(监理) 2.2工程建设地点为:福州市鼓楼区、台江区行政区划范围内所有河道 2.3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额为160000万元,福州市鼓楼区、台江区行政区划范围内所有河道的水系治理。 2.4招标范围:福州市鼓台中心区水系综合治理PPP项目全范围监理,河道包含:湖前河(桩号:HQK0+000~HQK1+538.297,全长1538米)、屏东河(桩号:PDK0+000~PDK1+219.959,全长1220米)、屏西河(桩号PXK0+000~PXK1+154.473,全长1154米)、五四河(桩号WSK0+000~1+254.096,全长1254米)、树兜河(桩号SDK0+000~SDK+588.784,全长1589米)、旧树兜河(桩号JDK0+000~JDK0+903.072,全长903米)、华林河(桩号HLK0+000~HLK0+610.724,全长611米)、铜盘河(桩号:TPK0+000~TPK2+803.048,全长2803米)、芳沁园河(桩号:FQK0+000~FQK0+601.28,全长601米)、梅峰河(桩号MFK0+000~MFK0+405.250,全长405米)、白马河(桩号:BMK0+000~BMK4+951.585,全长4952米)、陆庄河(桩号LZK0+000~LZK1+033.151,全长1034米)、新西河(桩号XXK0+000~XXK3+338.730,全长3339米)、安泰河(桩号ATK0+000~ATK2+549.917,全长2550米)、文藻河(桩号WZK0+000~WZK0+131.940,全长132米)、泮洋河(桩号PYK0+000~PYK0+581.743,全长582米)、茶亭河(桩号CTK0+000~CTK2+029.36,全长2029米)、济南河(桩号LFK0+000~LFK0+792.13,全长792米)、新透河(桩号HXK0+000~HX0+433,全长433米)、大庆河(桩号DQK0+000~DQK2+905.757,全长2906米)、浦西河(桩号PXK0+000~PXK0+695.97,全长696米)、琼东河(桩号QDK0+000~QDK3+965.391,全长3965米)、东西河(桩号DXK0+000~DXK2+290.273,全长2290米)、打铁港(桩号DTK0+000~DTK1+400,全长1400米)、达道河(桩号DDK0+000~DDK2+667.253,全长2667米)、三捷河(桩号SJK0+000~SJK0+983.648,全长984米)、瀛洲河(桩号YZK0+000~YZK1+162.826,全长1163米)、光明港一支河(桩号GYK0+000~GYK0+600.656,全长601米)、光明港二支河(桩号GEK0+000~GEK3+162.981,全长3163米)的建设以及既有左海(全河段综合治理面积18万平方米)、西湖(全河段综合治理面积30万平方米)的改造提升。 招标内容:水系整治工程、截污收集工程(含配套管网)、生态修复工程、水系连通与景观工程、智慧信息系统及其他配套设施等工程监理,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图纸为依据。 2.5监理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的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合格止 (本项目计划施工期为2年,未含缺陷责任期); 2.6工程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2.7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参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下浮20%,施工监理服务收费额:(暂定)人民币1784.24万元。工程竣工结算总价最终以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为准。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资格 3.1.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和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丙级。 3.1.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 3.1.4 投标人应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1.5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3.1.6投标人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不能承揽新的监理业务。 3.1.7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来完成过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市政公用工程给水排水工程一级类别业绩; 3.1.8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应以市政公用工程资质单位作为牵头单位,总监必须为牵头单位员工。 3.2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3.2.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3.2.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③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④或银行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 3.2.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拾伍万元整。 3.3 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19日至2017年5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 时00 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13号窗口)处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12日9时45分,地点为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6.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当持本人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凭证原件及相关复印件(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法人身份证、总监理工程师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材料加盖公章)到场登记,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并采用身份证识别仪核验其身份,未经核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3 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 8、其它需说明的情况: 8.1中标候选人自开标之日起前3年内,中标候选人的法定代表人及其拟任项目负责人自开标之日起前5年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或刑罚未执行完毕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街104号,邮编:350001 电话:****-********,传真:****-******** 联系人:叶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梅峰路5号红鼎山人八层 邮编:350001 电话:****-******** 传真:****-******** 联系人:涂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帐户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福建温泉支行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榕市市政招*******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按规定格式完整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联系电话:****-********、********) 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监督部门名称: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地点: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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