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招标公告
培训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CNPE师课同建内训师专项培训项目
招标编号:QT017JFR069C11506BD
报名截止时间:2017-05-24 17:00:00
联系人:卢君
CNPE师课同建内训师专项培训二次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 招标概况
(1)项目名称:CNPE师课同建内训师专项培训二次招标项目
(2)项目概况:为推动培训课程体系的落地及提高内训师授课水平,现需对CNPE师课同建内训师进行专项培训服务。
(3)招标编号:QT017JFR069C11506BD
(4)招标范围:
1.1培训内容
讲师课程开发设计能力;
讲师授课技巧。
1.2 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使学员掌握基于需求课程开发的全流程,掌握课程设计及案例编写的工具方法,具备清晰授课的能力,培训结束后要求学员能输出一门不少于2学时的本人授课方向课程的课程包(含课程说明书、教学演示PPT、讲师手册、学员手册、案例练习题、考试题库等),并学会将课程进行精彩呈现与讲授。
1.3培训对象及人数
公司兼职内部讲师,每期暂定35人,具体以实际参加人数为准。
1.4培训形式
全脱产封闭式培训,集中授课,外派至培训基地;
授课+辅导/教练+演练。
1.5培训地点要求
交通便利,距离工程公司单程车程一个半小时以内;
环境舒适安静,相对封闭,适合进行培训活动;
培训教室配备齐全,满足上课要求;
餐饮卫生条件达标,搭配合理,品种丰富,口味适中,足量供应;
提供运动设施,如乒乓球、羽毛球场地。
1.6培训时间
2017年-2019年,每年2期,共6期,每期培训内容相同;
2017年第1期:2017年6月,5天+4晚;
2017年第2期:2017年9月,5天+4晚;
2018年、2019年培训时间另行确定。
3.招标文件发售
(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标人收款银行名称:工行北京市长安支行营业室
开户单位: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账号:****************332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CNPE师课同建内训师专项培训二次招标项目 项目购标款(投标人名称)”。
注:原则上标书款只接受公司账户汇款,如以个人账户名义汇款,我司只能开具个人名字抬头的标书款发票。
(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平台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cnnc.com.cn)及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平台的在线注册、CA数字证书办理与报名,同时在线提交投标保密承诺函(格式见报名网址:http://zb.cnpe.cc),并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标书款支付,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3)发售时间:2017年5月20日9:00 — 2017年5月24日17:00
(4)联系人:卢君 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 核能大厦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招标
中心 (100840)
4. 投标文件的提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核能大厦B座七层会议中心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17年6月12日9:00
同时,请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版投标文件(包括可编辑版和签字盖 章后扫描版的PDF文件各一份)上传至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平台(网址:http://zb.cnpe.cc),并携带CA数字证书至开标现场。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财务、技术、服务能力。
(2)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核电行业的相关规定。
(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
B.具备本项目所需的质量保证、组织和管理方面的能力。
C.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
(4)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至少具有一项内训师培训业绩。
6.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 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 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7.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保密及廉洁
你单位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10.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2017年5月1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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